⊙刘爱媛[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广西 贵港 537100]
作 者:刘爱媛,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文学。
《陌上桑》是汉乐府民歌中一首著名的叙事诗。诗歌塑造了一个极具个性的女性形象,表现了我国古代女性的风度容止和人格自尊之美。它之所以对中国的叙事诗产生了极大影响,不仅是因为诗歌写作上独到、精湛的艺术手法让时人和后人都惊叹不已、争相学习,也不仅是因为罗敷的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美给了读者难以忘怀的艺术享受,笔者认为,诗歌中所观照的政治、道德、情感、审美等各方面的文化信息也是极其重要的。正因如此,才使得《陌上桑》具有鲜明而又生动的时代气息,闪耀着千古不灭的艺术魅力。
“官本位”,是指这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的,官大的社会价值高,官小的身价自然小,与官不相干的职业则比照“官”来定位各自的价值。封建儒教和“官本位”联系紧密,甚至可以说直接影响着“官本位”。“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一系列的儒家教条告诉民众要崇官、敬官和做官,形成“官本位”的价值导向;同时,儒教还强调官怎样治理社会和驯化民众,是一种人治,而不是法治,既然是人治,那就必然体现为官治,体现了官是社会的主宰。汉代自汉武帝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带动着男子仕进的极度热情,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官本位”也就愈演愈烈。在汉乐府民歌《陌上桑》里,正好反映了这一社会现象。
《陌上桑》的“官本位”意识是在诗歌的第二节和第三节体现出来的。在第二节里,“使君”这一高官对光彩照人的罗敷垂涎不已,以至于情不自禁地驻马打探,求其共载。很多教科书都将这一情节诠释为太守以强凌弱、荒淫无耻,而我却认为,这一情节并不仅仅是要让读者感受到这位“使君”的荒淫与无礼,其真正作用应该是用“使君”这个高官对主人公的垂涎及赞叹来进一步从侧面衬托出罗敷的外在美。因为无论是“行者”,还是“少年”、“耕者”,毕竟都是老百姓,他们的惊艳还不足以衬托出罗敷的美丽,换句话说,只有用一个“官”对她青睐有加的情节才能足以使读者认可罗敷的美是绝无仅有举世无双的。因为,在封建社会,“官”的价值标准就是人们的价值标准,“官”的审美标准也无疑引领着人们普遍的审美标准。罗敷的美,只有得到了“官”的认可,而且是独霸一方,堪比诸侯的“使君”这一“高官”的认可,才足以说明她真的是美到了极致,才真正符合读者“官本位”的欣赏心理。如果说,诗歌的第二节对于“官本位”的流露还较为含蓄,那么,第三节对“官本位”这一社会文化心理的观照则体现得非常明显了。这一节里,面对“使君”的调戏,美丽的罗敷不是屈就,也不是似秋胡之妻般的寻死觅活以求得烈女的美名,而是机智、巧妙地虚构出一个论相貌比“使君”更英俊,论风度比“使君”更潇洒,论学识比“使君”更渊博,论职位比“使君”更位高权重的“夫君”,终解困局。那么,是什么令“使君”知难而退,放弃纠缠?不正是“官本位”吗?我想,“使君”的退却,不是因为罗敷的“夫君”有多英俊潇洒,而是因为其“夫君”的官做得比他大,对于在官场上混的“使君”来说,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还是懂的;小官碰大官,无异于鸡蛋碰石头,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这个道理,“使君”更懂得。
古代社会是一个农耕社会,男奔仕途,女事农桑,采桑主要是女子的事。春暖花开之时,也正是一年中严冬过后人的情感开始苏醒之时。桑叶茂密,正是采桑好时节;而桑林又是极为隐蔽的地方,男女之间可以自由幽会,那些采桑女可以在“奔者不禁”的合法礼俗之下去自觉追求爱情。早在《诗经》时代,桑林已经成为男女之间约会的最佳场所,具有了自由爱情的象征意味。汉乐府民歌《陌上桑》,无疑延续了采桑主题。采桑时节,美丽的罗敷盛装上阵,其“喜蚕桑”之“喜”,恐怕不仅仅是因为勤劳吧?她喜欢劳动或许不假,但是,她更喜欢这个桑叶沃若的时节,更喜欢桑林这个充满着浪漫气息的处所,更喜欢在桑林充分展示自己的美丽,从而希望在采桑时能找到自己的合意郎君和情感归宿。
汉代是儒家思想取得了大一统的时代,当时的知识分子把它奉为经典加以崇拜,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诗歌的政教功能也更为显著,对女子的行为规范也更为苛求,以性爱方面的控制与压迫为甚,贞洁成为了女性品德的重要信条,这从《烈女传》《女诫》等作品中可以窥见一斑。在第二节中,也是用“使君”的垂涎来侧面烘托罗敷的美,第三节的夸夫也有着虚构的高官能欣赏罗敷并娶之为妻来烘托罗敷是美貌而出众的这一用意,但是,这两节还有另外的含义和作用,那就是用“使君”的调戏和罗敷的拒绝来凸显罗敷对儒家道德规范的自觉遵从和人们对于贞洁观念的文化走向。又因为诗歌风格的诙谐和风趣,几乎不使用说教之词,因此,就使得桑林文化与儒家文化能够几乎不着痕迹地融合,这在古代诗歌当中是不多见的,也足见创作者的功底深厚、匠心独具。
《陌上桑》把上古以来桑林欢会的古俗与代表礼法和伦理道德的儒家正统观念有机融合在一起,在新的时代要求下,重构新的桑文化主题,这种努力使得《陌上桑》最终成为了邂逅采桑女文学的集大成者。
自古以来,爱情和婚姻就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它包含着丰富而又复杂的社会内涵和人生内涵。对理想爱情和美满婚姻的向往和追求是人类普遍的社会心理,也是文学作品中永恒存在的主题。
《诗经》时代,这一题材的诗歌大多是由辗转相思、自由恋爱、婚后或幸福或男子负心女子被弃这些为主,也有着封建社会初期门当户对观念的初步反应。然而在《诗经》时代的自由恋爱中,渲染女子的美貌的不少,但着力刻画男子之才的却几乎没有。及至汉代,封建社会发展到由新儒家思想大一统的时代,社会评判家庭优秀妇女的标准之一就是要有“貌”,这种“貌”不仅仅体现在着装举止的端庄大方,还体现在女子姣好的容颜。而社会评判优秀男子的标准,不是侧重于他是否勤劳是否忠贞,而是要有“才”,这种“才”中和体现在男子的人才风度、文才武略以及权势地位上。这就使得男才女貌才子佳人的组合成为了美满爱情和婚姻的一种追求模式。纵观《陌上桑》,我们不难发现,罗敷口头上的夫婿是很有才的。“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年纪轻轻,平步青云,这是何等的智慧,何等的文才;“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这么一个完美到几乎没有任何瑕疵的男子,既是秦罗敷心目中理想的丈夫,也正是符合当时择夫标准的完美男人。
可以说,在《陌上桑》以前,还没有哪一部作品,将女子的美描写得如此生动而又形象,将男子的才刻画得如此全面而又具体。由此可见,不管社会对男才女貌才子佳人组合的情感需求是何时产生的,在作品中,真正将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的组合当做美满爱情和婚姻的一种追求模式来加以确立和歌颂的,当首推汉乐府的《陌上桑》。
封建社会是一个彻底的男权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男性统治者为妇女设立了一系列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这使得广大妇女同志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与迫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完全没有了人格,没有了尊严。然而,不管男权统治如何的无懈可击,如何的牢不可破,毕竟女性仍然是独立存在的有思想和灵魂的个体,再深的毒害都会有清除的愿望,再久的麻木都会有清醒的时候。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一种迫害深到令人无法喘息,那么,离觉醒和反抗也就不远了。刘兰芝如此,秦罗敷亦如此。《陌上桑》的秦罗敷与《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在性格塑造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们都执著追求仪态之美与人格自尊之美。她们是美的,美在外在,更美在内心。刘兰芝敢于对封建礼教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不,秦罗敷敢于对“使君”的调戏严词拒绝。她们所维护的,不光是自身对幸福的期望和追求,更是女性的人格和尊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处于汉代的《陌上桑》,已经在开始反映女性人文精神的潜在张扬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陌上桑》是两汉时期现实主义诗歌的引领性篇章,是两汉文学思想发展的关键性标志。罗敷完美形象的出现,开创了汉乐府塑造德貌兼备女性形象的先河,也推动了后来女性文学形象创作向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方向转变。同时,《陌上桑》堪称传统桑文化和新儒家文化的大融合的典范,它还开创了一种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爱情和婚姻的追求模式。因此,可以说《陌上桑》是一部集艺术、文化创造于一体的集大成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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