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安和平
摘 要:在社会变迁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新闻媒体、社会信仰、社会矛盾处理、金钱政治和物质利益分配失衡等方面,对近年来中国社会频发的社会暴力冲突事件进行了初步分析,对这种现状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社会暴力冲突;新闻媒体;社会信仰;社会矛盾;思考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1-0054-02
从2004年重庆万州事件、2007年四川大竹事件,到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再到2011年的药家鑫事件,无不显现出我国社会暴力冲突问题日益严重。现代社会学通常都倾向于用社会变迁理论来解释当今社会的这种暴力冲突问题,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为什么只有近年来人们才普遍感受到暴力冲突的增加?显然仅仅只用社会变迁理论来解释存在很大的漏洞。还必须将其他因素结合起来才能进行完整的分析和解释。
一个社会普遍的暴力冲突,和国家对社会冲突体制化的能力有很大的关系,而这种能力又取决于国家——社会关系[1]。在某些国家——社会关系中,强烈的不满可以被化解,反体制的意识形态也能够被边缘化,而在另外一些国家——社会关系下,有时即使是微小的不满也会被强化,最初温和的、不满的抗议也会被推向极端,因此,我国应借鉴此经验,找到合理解决社会暴力冲突的途径。
一、社会暴力冲突产生原因的初步探究
(一)新闻媒体的不良影响
1.虚假新闻的传播
从谣言的角度看,虚假新闻具有谣言的“重要性”和“模糊性”两个特点,即事件贴合民众关注的热点,具有一定重要性,并且民众不能及时从官方或当事人获得事件真实信息,从而对此有模糊认识[2]。
一方面,为了制造热点,从而达到使传媒机构盈利或其他主体受益的目的,部分新闻工作者不惜背弃自己的职业道德,制造并传播虚假新闻;另一方面,对于新闻报道缺乏相应的监管,使得虚假新闻在得到证实之前就已经发表传播。这种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精神和利益,还严重的损伤了公众对于媒体的信任,动摇了社会信任的基础。
2.新闻话语的价值判断
新闻工作者的本职工作应该是将事件的本身向广大民众进行描述性的报道,但是今天,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过程中往往会掺杂个人的价值判断,甚至是从制度方面推测事件发生的原因,这种不负责任的评论和推测对于公众具有一种价值引导作用,使得社会不良情绪得以形成。
3.民众对媒体的不信任
由于虚假新闻的不良影响,以及新闻报道的妄加评论,最终导致民众对新闻媒体失掉了基本的信任,缺少主流价值观。由于缺乏基本的信任,新闻媒体不能对大众舆论形成作用。一方面中国记者有对社会问题进行全面政治化解读的倾向,另一方面,中国的老百姓则有在主流新闻之外寻求小道谣言的巨大热忱。在这种社会情绪和心态的长期熏陶下,民众容易在政治上走向偏激,寻找毕其功于一役的尝试。
(二)中国民众社会信仰的弱化
社会信仰是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主体基于一定生存环境和认同程度而产生的公共精神价值领域,是对社会交往中合理性关系的情感认同和神圣般的情怀[3]。我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信仰长期居于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在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一系列社会不和谐问题的出现,马克思主义信仰体系受到了多方面的冲击,部分公民对社会主义的前途与命运产生困惑,进而动摇了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导致马克思主义信仰控制力的相对弱化。
社会信仰的物化、冲突与缺失致使社会民众缺乏一种重要的凝聚力,导致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缺少一个基本的共性,一旦社会出现不和谐因素或者现象,公众便各持己见意见不一,最终导致社会矛盾的升级和恶化。
(三)中国解决社会矛盾的制度化能力不足
我国社会矛盾的制度化之不足主要有两点:
1.民众合法表意渠道的缺乏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环境。但“稳定”并不是指社会中不存在暴力冲突或社会运动,而是指国家将这些暴力和社会冲突体制化的能力的不断提高,从而消除发生大规模的、有强烈破坏性的动乱的可能性。任何一种形式的社会都存在着带有各种不满和敌对情绪的民众,如果社会制定了一种合法的释放这种敌对情绪的制度,即“安全阀制度”,那么社会冲突可以起到维护社会关系的作用[4]。由于我国现存的某些制度结构的欠缺,下层民众有不满情绪却没有一个合法发泄的渠道,导致民众不满情绪的累积并最终导致社会暴力冲突的产生。
2.政府对社会暴力冲突问题的处理不当
以2009年3月23日发生在海南的“感城事件”为例,原本只是两个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最后却演变为大规模的打砸抢事件。笔者认为,政府在处理矛盾时与民众找不到一个两全的均衡点,一旦出现社会运动或冲突暴力事件通常只是一味地平息和打压,而没有利用冲突增加社会结构的灵活性,错失了提高社会系统地适应能力、进而使我们的社会逐步趋于稳定的机会。
(四)社会物质利益分配失衡
德国社会学家科塞指出,从现存不平等系统中取消合法性,是冲突的首要前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由于职业、教育、户口、地区和性别、家庭地位等等差别而导致的多方位的和巨大的经济地位不平等,另外,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一再扩大。中国国家统计局前期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困的10%人口所占的财富仅为1.4%[5]。这种贫富差距现象引发低收入群体心理失衡,导致我国社会人口的盲目流动,对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
二、中国当代社会暴力冲突的相关思考
社会暴办冲突的增长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阻碍了社会的健全发展,对生活在其中的民众以及整个社会氛围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只有通过构建完善的应对体系,用制度引导与规范社会各阶层理性诉求和理性维权,才能有效防治社会暴力冲突的发生发展。
(一)健全新闻传播引导监督的法律制度
提高新聞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在进行新闻报道时最大限度地保留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杜绝新闻工作者的价值判断及不良引导。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虚假新闻的制造和传播者给予严厉的惩罚,从而重建民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统一社会意识的集体步调。
(二)加强社会信仰的重建
重建信仰必须要在满足主体正常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进行[6]。只有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的公正与和谐,才能为信仰的重建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其次,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导地位,科学地阐释共产主义社会的含义,使人们对共同的社会理想有更清楚明白的了解;再次,兼容其他有益的社会信仰,尊重传统信仰,尊重其他有益于造福人类社会、引导人心向善的信仰,使人们的心灵和精神都有合适的归依,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三)构建促进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构建畅通多元的利益诉求制度体系。应让群众通过正常的渠道、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反映民情民冤,从而把冲突限定在法律和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健全社会组织建设的法律制度。事实证明,行业协会、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在政府应对与处置危机事件中可以发挥出积极作用。
(四)健全相应的制度,缩减社会物质利益的分配失衡
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因权力经济、非法经济和犯罪经济而暴富群体的打击力度,特别是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好腐败问题和权力寻租问题。在分配领域应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配套的调节收人分配的国家法律体系,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通过国家有效干预解决贫富不均、利益失衡问题[7]。扶贫济困,保障最低收入者的合法权益。扶贫济困的制度表现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国家必须通过增加财政比重加快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为社会成员特别是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体现社会各个阶层平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参考文献:
[1]暴戾之气与政治文化的困境—芝加哥大学教授赵鼎新访谈录[J].文化纵横.2010,(4):27.
[2]王君.当代社会虚假新闻传播过程分析[J].中国市场,2010,(10):149-150.
[3]李兰芬,李西杰.社会信仰:社会资本的权威内核[J].人文杂志,2003,(3):134-136.
[4]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337-340.
[5]刘康.我国贫富差距问题现状及调整政策[J].沧桑,2010,(6):75-77.
[6]郑春来.当前我国社会信仰危机及重建之路[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6,(11):21-23.
[7]袁志萍.当前我国社会物质利益分配失衡问题研究[J].青海社会科学,2002,(1):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