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悦明
(东华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西抚州 344000)
20世纪末以来,语法自治虽然受到认知语言学、功能语言学等以语言的应用(language performance)为研究对象的语言学流派的冲击,但是在语言共性方面对深层句法的解释还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回指现象便是一个无法逃避的句法问题。仅从认知和功能角度回指现象只能聚焦于语用层面作表层结构分析。句法层面的回指现象主要集中在GB理论之下展开,Chomsky(1981)在讨论对格理论(case theory)和一致式(agreement)时提出了管约理论(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对代词的宾格主格以及不定式(INF)的时态作了句法描述(Cook,2001:50-54),为约束理论作了铺垫。约束理论涉及了代词回指的问题,而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分约束(c-command)机制将反身代词作为重点说明句法参数问题(Cook,2001:234-239; Radford,2001:114-119)。自此代词以及反身代词的语义回指受到了句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并开始了类型学研究。自Huang(1982)首次从语义逻辑角度对“自己”的回指现象讨论以来,汉语界借用GB理论对现代汉语“自己”作为反身代词的回指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胡建华,1998;李京廉,2004),也有对 “自己”和英语反身代词的回指进行的对比研究(刘悦明、李勇忠,2010)。在个案研究和对比研究中,对 “自己”回指现象的认识越来越明晰。与英语相比,“自己”具有较为普遍的长距离回指现象(陆俭明、沈阳,2003),且这些长距离回指在一些条件的制约下可以被取消(胡建华,1998;李京廉,2004;刘悦明、李勇忠,2010)。目前关于长距离回指阻断分析并不全面,主要原因是研究者或者单从句法角度,或者单从语义角度,或者单从语用角度进行分析,忽略了“自己”的语义长距离回指是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对长距离阻断现象的研究必须将两者结合,深层结构是句法层面,而表层结构属于语义层面。高秀雪(2009:5)认为,句法和语义的关系一直是语法理论的中心问题。本文正是基于句法语义接口对“自己”的长距离回指阻断效应进行分析。为了更好地把握回指现象,本文只选择处于受事(patient)位置的NP3作分析,即聚焦于NP1+V1+NP2+V2+NP3(AP+N3)结构包含有“自己/自己的”NP3成分的回指现象。沈园(2007)指出,句法语义界面的分析应该是词汇语义结构→论元结构→句法结构顺序模式,但在分析回指时,顺序应该正好反过来,使得“自己”的回指现象以句法为出发点得到全面的解释。
关于代词回指研究首先是根据Chomsky的GB理论在句法上展开的。依据GB的成分统辖(c-command)原则(Radford,1988,2001)对论元(argument)成分统辖限制进行规定。代词寻求其先行语 (antecedent)指向必须超越本域(local domain)以及姊妹域(sister-domain)以外的论元。而关于反身代词的回指问题恰恰和非反身代词相反,即反身代词在寻求其先行语时必须指向本域或者姊妹域中的成分。例如:
(1)a.Beniknew that his fatherjblamed himi/j*.
b.Beniknew that his fatherjblamed himselfi*/j.
c.Beniknew that his fatherjblamed Johnkhimselfi*/j/k*.
这组句子中都可以标识为S=NP+S'=NP+NP'+VP′,代词与反身代词均置于VP′中,VP′和NP′构成姊妹域但不被NP直接成分统辖,即NP相对于VP′是域外 (super domain)成 分。(1)a中 him 指 向 Ben,b和 c中 的himself指向father。英语反身代词的域内所指限制只有当反身代词处于VP结构中才能实现,而如果处于CMP(补足语短语)中,其回指现象就会产生长距离回指现象。例如:
(2)Beniknew that his fatherjthought Johnkfi nished the work himselfi/j/k.
本句中himself可以指向任何一个潜在先行语。由英语推向汉语,宾语代词的回指遵守句法共性,而反身代词则和英语有着原则性区别。现代汉语的反身代词只有“自己”,在拼出(spell-out)的时候没有格的变化,可以作为主语、宾语、状语,也就是可以进入NP,VP,AP以及CMP成分中。在作宾语时可以实现域内回指,也可以实现域外所指(长距离所指)。因为“自己”没有性、数、格的变化,使得其语义回指十分复杂。在语用语义的限制作用下,回指往往受到阻断,尤其是对于“自己”长距离回指及其阻断规律,迄今为止没有合适的理论完全解决。例如:
(3) a.老王i认为小张说j小李k喜欢自己i/j/k。
b.老王i认为小张说j小李k杀了自己i*/j*/k。
c.老王i认为我j说小李k喜欢自己i*/j/k。
d.老王i的老板j的阴谋害了自己i*/j。
e.老王i的老板j的钱财害了自己i*/j。
这一组句子的句法结构是一样的,但由于NP,VP和AP的语义结构问题导致了回指的阻断现象。上个世纪关于“自己”的回指问题主要集中在句法理论框架中进行,先后出现了照应指代词分析法、参数化分析法、逻辑式移位分析法和相对化主语分析法,但均未能解决“自己”的长距离约束问题(胡建华,1998:33-40)。如此看来,汉语反身代词的约束问题并不完全是一个句法问题,语用或功能等非句法因素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同上:38)。本世纪学者将目光投向了更多的视角,句法语义界面给研究的全面深入提供了新视角,纳入了认知、语用因素。
由于现代汉语“自己”没有性、数、格的变化,作宾语时能够兼有代词与反身代词的句法功能。依据GB对回指的限制原则 (Cook,2001;刘悦明、李勇忠,2010:30),“自己”的回指可以实现域内回指和域外回指。
(4)a.约翰i知道父亲j在责怪自己i/j。
b.Johniknew that his fatherjblamed himi/j*.
c.Johniknew that his fatherjblamed himselfi*/j.
(4)a中的“自己”若作为普通代词则与“约翰”同标,相当于b句中的him,遵守代词回指约束原则B;若作为反身代词则与“父亲”同标,相当于c句中的himself,遵守代词回指约束原则C。但在这两个原则之外还有一些长距离回指受阻的现象。
根据GB框架下的一般原则,NP3中的“自己”可能指向NP1或NP2,没有语境时可能产生歧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NP1和NP2都可以被回指的,其中的一个因素要取决于NP的语义结构。且看下面的一组句子:
(5)a.张三i知道李四j责备自己i/j。
b.张三夫妇i知道李四夫妇j责备自己i?/j?。
c.张三i知道李四夫妇j责备自己i/j?。
d.张三夫妇i知道李四j责备自己i?/j。
e.张三i知道他们j责备自己i/j。
Ouhalla(2001:225-226)在讨论回指时区分了回指词(anaphor)、代词(pronoun)和被指词(r-expression)三类限定短语(DPs),其中被指词就是潜在先行语。回指词具有[+a(naphoric),-p(ronominal)]特性,代词具有[-a,+p]特征,而先行语具有[-a,-p]特征。这种分类显然只是鉴于经验观察得出的结论,实际上,除了反身代词不能接受回指之外,代词和名词都可以接受回指。(5)b中的“自己”回指存在着争议,一般“自己”是指个人,单数,在回指时若遇到复数,往往会追加一个表示复数的代词“他/她/它们”构成复合反身代词。c和d中的“自己”很自然的优先指向单数的“张三”、“李四”,留下另外两个具有争议,我们称为回指灰色地带(grey zone)。而在e中,之所以能够回指两个任何一个,主要因为按照复数回指的要求,“自己”在回指“他们”时应该先变成复合反身代词 “他们自己”,但这样又和潜在先行语“他们”重复,增加了语言表达和理解负担,因此,对于人称代词作为先行语时可以用“自己”替代复合反身代词。我们由此得出三个原则:现代汉语“自己”由于兼有代词和反身代词功能,在回指时可以指向域内和域外;现代汉语“自己”在回指时如果潜在先行语是复数,回指词应该变成复合反身代词;若潜在先行词为复数代词时,回指词可以用“自己”替代复合反身代词。
除此之外,先行语还受本身论元语义结构的限制。例如:
(6)a.张三i知道李四j责备自己i/j。
b.张三i知道我(们)j责备自己i*/j。
c.我(们)i知道李四j责备自己i*/j。
d.张三i知道你(们)j责备自己i*/j。
e.张三i知道他(们)j责备自己i/j。
李京廉(2004)对“自己”的先行语作为代词时的回指阻断现象作了考察,但并未超出句法范围。Tang(1989)通过对Chomsky的约束原则A进行修正来解释人称代词的介入问题,认为人称代词不一致导致了回指阻断,即“我”和“张三”第一、第三人称相冲突 (关德英,2007:19)。例如,“张三知道我说李四责备自己”这个句子中的回指既可以指“我”,也可以指“李四”,显然解释力不强。我们认为,人称代词作先行语时导致“自己”回指复杂是因为语用因素。依据 “自己”的回指原则,(6)a中的 “自己”可以回指“张三”、“李四”。b~d句和a句法结构相同,但是在回指时有阻断现象,第一、第二人称出现在先行语位置(NP1和NP2)往往阻断“自己”向更高辖域回指,而第三人称出现在先行语位置时并不阻断回指。因为当句子中的NP1或者NP2出现第一第二人称时,“自己”的指示对象在距离上不同,回指为避免增加意义负担,在遇到人称代词后舍弃远指,以实现语言的经济简约原则(刘悦明、李勇忠,2010)。b~d中由于所指称的对象涉及现场语言使用的双方,在语境和经济原则作用下,当“自己”回指距离不一样时,回指自行中断,以免造成指代混乱。而当第三人称出现在相应位置时,指示距离相对于说话者来说又是处于相等的第三方,所以“自己”能再次实现长距离回指。这样我们得出两个原则:现代汉语“自己”在回指时如果潜在先行语是第一、第二人称代词时,回指过程中在遇到人称代词即停止向前继续回指;如果潜在先行语是第三人称代词时,回指对象由于处于相同的指示距离,可以不被阻断实现长距离回指。
作为潜在先行词的NP1和NP2还受本身的语义特征所限制。例如:
(7)a.张三i知道李四j帮了自己i/j*。
b.张三i知道昨天的电话j帮了自己i/j*。
c.张三i知道李四j的电话k帮了自己i/j/k*。
d.张三i知道李四j的父亲k帮了自己i/j*/k。
Ouhalla(2001)给先行语界定特征时没有考虑汉语中的“自己”具有生命特性。对于含有“自己”作为回指词的句子中,先行语应该具有[-a,+LIFE]特性,因此,(7)b中“自己”不回指“电话”。而c句中“自己”有英语反身代词所没有的次统治约束(sub-command binding)(Tang,1989)现象,即当主语的中心词是个无生命体,而主语的领属语是个有生命的NP时,该领属语可以约束“自己”(ibid.),“李四”可以得到回指。d情况较为复杂,约束理论要介入。Tang曾用成分约束的树形结构图来解释“自己”为何不指向“李四”。c和d中“李四”的NP都和“自己”形成成分统辖关系,因为c中论元“李四”具备生命特征而替代“电话”获得潜在约束者(potential binder)身份成为先行语,而d中的“李四”由于被包含在具有生命特征获得潜在约束者地位的论元“父亲”成分中而失去了成为先行语的可能(Tang:101-103)。
NP1是由DP+N两个成分合成的,且成分中两个论元都具有生命。“自己”寻求先行语总是倾向于主语(subject-orientation)(胡建华,1998:33),两者竞争成为回指先行语。主位论元“父亲”胜出,位于DP中的论元“李四”就无法接受“自己”回指。这样我们得出以下原则:现代汉语“自己”在回指时,潜在先行语必须具有[-a,+LIFE]特征且置于NP主位的论元优先。
在NP1+V1+NP2+V2+NP3(AP+N3)结构中,“自己”NP和NP的回指不仅取决于论元本身,还受到VP动词语义结构的影响。依据句法理论,词项要插入到相应的成分位置,但插入的词项在核查(check)时要受词项本身的语义特征限制,即论元的义元格(θ-grid)。例如,know具有 [+ACTOR,+LIFE,+PAST,+PATIENT]等,即每个论元都具有自身的语义结构。沈园(2007:104)认为,每种论元结构都和一定的语义相联系,由一定的语义成分构成。例如,kill具有[X CAUSE Y to DIE]语义结构,在对论元NP的选择和其他VP成分统辖上有相应的约束。因此,回指结构中动词的语义特征可以导致回指阻断。
(8)a.张三i知道李四j责备自己i/j。
b.张三i知道李四j讨好自己i/j*。
c.张三i知道李四j卖弄自己i*/j。
d.张三i知道李四j杀了自己i*/j。
(8)b~d都存在着动词语义原因导致的回指阻断,张宁(2010:75-76)用动词是否为反身动词来确定是否为长距离阻断。这部分地说明了b中的情况,但对于其他几种情况是否为反身动词解释不通。邱明波(2010)在对“自己”回指动词约束因素分析时将汉语动词从语义指向上归纳为六大类:涉他外向动词、双涉外向动词I、双涉外向动词II、双涉外向动词III、涉己外向动词和其他动词。我们认为,分为两大类三小类就可以了,即单向动词和双向动词两大类。单向动词指的是动词的受事只能是他者或者自身,分为单向语义他向动词(other-direction)和单向语义自向动词(selfdirection);双向动词指的是受事可以是他者,也可以是自身。动词的语义方向性和义元格共同制约着“自己”的回指。在 (8)a中动词“责备”属于双向动词,可以作用于“张三”,也可作用于“李四”,故“自己”可以回指两者任何一个;b中“讨好”具有[X CAUSE Y to be HAPPY]语义特征,且Y不是自身,“讨好”是属于他向动词,“自己”和动词语义所指向的论元“张三”形成回指;c中的“卖弄”属于自向动词,“自己”回指“李四”;d中的动词虽然是双向动词,但由于作用于“自己”的动词词组VP2“杀了”的语义特征和VP1中动词“知道”的语义特征相冲突,使“自己”回指“张三”时受阻。类似b中的他向动词还有“讨好”、“没收”、“剥削”、“打听”等,类似c中的自向动词还有“炫耀”、“摆弄”等,而类似d中的动词有“消灭”、“了断”等。由此我们得出如下原则:现代汉语“自己”在回指时,如果所受支配动词V0语义指向为单向时,回指被阻断,指向自身时阻断域外回指,指向他者时阻断域内回指,且“自己”所受支配动词V0语义结构不得和域外动词(VP1)的语义结构发生冲突,否则导致长距离回指阻断。
NP3中AP对N3的限制也会导致长距离阻断。例如:
(9)a.张三i让李四j坐在自己i/j位置上。
b.张三i让李四j坐在自己i/j*身边。
c.张三i知道李四j跑在自己i/j*后面。
d.张三i推测李四j藏在自己i/j*附近。
a中“自己”可以回指任何一个。但b~d中的“自己”不能指向域内的“李四”,因为“自己”和所限制N3不是空间领属关系“自己”所能支配的属性,自身不能和领属空间形成支配关系,导致域内回指阻断。由此我们得出:现代汉语“自己”在回指时,如果NP3中“自己”和N3形成非空间领属关系,可以回指任一方,否则域内回指阻断。
本文在对含有“自己”的典型结构NP1+V1+NP2+V2+NP3(AP+N3)长距离回指阻断现象进行分析后发现,现代汉语“自己”的回指可以受到结构中任何成分的句法语义特征限制并产生阻断。作为先行语论元自身的句法语义结构、VP主动词句法语义结构含有“自己”的NP与限制NP的AP所属关系都可能导致GB框架允许的回指阻断。本文基于上面几个参数总结了几条原则以说明回指阻断现象,根据胡建华(1998:38)的总结,“自己”的回指问题基本是一个句法问题,语用和功能因素是必要的,但只是作为句法研究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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