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跃峰,葛红玲,彭 博
(1.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 2.北京工商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48)*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和谐社会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金融和谐作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对和谐社会建设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已有的研究大多是从宏观层面就金融和谐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评价和探讨,从区域角度研究金融和谐问题的成果较少。本文将从金融和谐前提、金融和谐状态与金融和谐效果三个层次解析金融和谐的内涵,并构建相应的金融和谐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东、中、西与东北四个区域省份的数据,对区域金融和谐程度进行实证评价。
目前学界对金融和谐的内涵尚未达成一致性观点,秦池江[1]、彭建刚[2]、江其务[3]、李扬[4]等都对金融和谐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认为,金融和谐既是一种金融系统协调发展的状态,又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考察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和谐发展程度,需要从金融和谐前提、金融和谐状态、金融和谐效果三个层面予以分析,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首先,市场化是金融和谐的前提。市场化是自组织的前提,使金融系统从“他组织”向“自组织”转化的过程就是金融系统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只有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才能促进金融系统逐步走向开放的、自组织的和谐状态。其次,金融系统协调发展是金融和谐的一种常规状态。金融系统和谐状态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资源水平丰富,能够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发挥起强大的支持作用,二是金融系统结构合理,能够有秩序、有效率地运行。前者从金融资源的量上来衡量系统和谐状态,后者从金融资源的质的方面衡量金融和谐状态。最后,金融和谐的效果表现在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上,和谐的金融系统可以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图1 金融系统和谐的内在层次
本文从金融和谐的三个层次出发,构建由金融和谐先行指标、金融和谐状态指标与金融和谐效果指标三大要素构成的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金融和谐先指标体系
基于对金融和谐指标的定义,本文将我国划分为东、中、西以及东北四个区域,从四个区域中分别选取四个最具有代表性的省份,分别是山东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辽宁省,采用2009年的经验数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分别从金融和谐前提、金融和谐状态以及金融和谐效果三个方面对我国区域金融和谐程度做出评价。原始数据来源于2010年统计年鉴、2010年金融年鉴、2010年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及各省份报告。
1.金融和谐前提评价。由于我国货币政策、利率制度、汇率制度以及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在区域上并不存在差异,加之,金融和谐前提指标难以量化衡量,因此,本文从全国整体角度对金融和谐前提进行定性评价。
第一,利率自由化程度。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但是目前我国市场化利率调控机制仍不完善,表现在利率调控框架尚未完全建立,利率传导机制不畅通等问题。“贷款利率存在下限,存款利率存在上限”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金融市场的定价机制,影响了金融市场进行跨期资源配置的功能。当前公开市场操作体系逐步完善,传统金融机构竞争能力得到提升,各类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金融和谐创造了前提条件。
第二,汇率自由化程度。近年来,我国汇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目前已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并且汇率浮动的幅度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汇市场供需变动将更加频繁,央行不断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为确定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创造条件。
在这个过程中,图形的割补、倍拼,学生都在体验,图形面积的可加性、面积的不变性学生都在感受,甚至“同底等高的三角形面积相同”学生也在操作、实验中有了直观的知觉经验。
汇率市场化改革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相辅相成的。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央行通过调控利率直接影响汇率,汇率对利率的变化相当敏感。目前我国利率和汇率都充当着央行的宏观调控工具,每一种货币政策工具都是为一定的货币政策目标服务,央行对利率和汇率都有一定程度的管制,利率汇率两者基本分离,联动机制较弱。因此,深化利率、汇率体制改革仍然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
第三,机构准入自由度。机构准入自由度指标主要衡量金融行业进入和退出壁垒。相比发达经济体,由于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着严格的经济壁垒和行政壁垒,市场准入条件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注册全国性商业银行要10亿元,注册城市商业银行要1亿元,注册农村商业银行要5000万元,这一金额分别约是美国(1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120倍,12倍和6倍,也大大高于日本(10亿日元)、英国(500万英镑)等发达国家的准入标准,这极大地限制了金融企业的市场进入。
虽然从金融约束角度来看对金融机构设立较高准入门槛有其合理性,如金融市场的过度竞争将导致金融系统的不稳定。但本文认为我国金融市场上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竞争过度而是竞争不足,金融行业垄断现象较为严重。在贷款市场上竞争不足导致银行间合谋定价,靠垄断而不是靠开辟新源牟利;存款市场的竞争不足,各银行靠对整个经济的存款资源分而治之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同样会丧失开辟新储源的动力。因此,针对我国金融市场竞争不足的现状,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前提,适当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多元化改革,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2.金融和谐状态评价。本文将金融和谐状态指标体系的两个指标——金融资源水平与金融组织结构分别进行主成份分析。
(1)金融资源水平评价子系统。表2显示宏观经济环境评价子系统指标主成份的特征值及方差比重。从中可以看出,前三个主成份特征值的贡献率分别达到了53.892%、32.679%与13.429%,提取这三个主成份,将其作为评价金融资源水平的综合指标。
表2 金融资源环境评价子系统主成份的特征值及方差比重
从金融资源水平评价子系统的因子负荷矩阵可以看出第一主成份与贷款增长率、A股筹资额、年末国内上市公司数量、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高度相关,说明这一主成份高度反映了银行业与资本市场资源发展水平①;第二主成份与存款增长率、存贷款比率以及保险深度数有较强的相关关系,说明该主成份主要反映的还包括金融业的流动性以及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主成份三相对而言与存贷款比率以及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相关度较高,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也是金融业的流动性水平与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因子系数得分确定金融资源水平子系统中每个评价的权数,设Y1、Y2与Y3为主成份因子,Xi为子系统各指标,有:
综合Y1、Y2与Y3三个主成份因子,则得到其相应的综合评价得分系数f为:
则山东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辽宁省四省2009年金融资源水平综合得分及排名如表3所示。
表3 2009年山东、湖北、内蒙与辽宁四省金融资源水平综合得分及排名
从表3中可以看出,2009年山东、湖北、内蒙与辽宁四省金融资源水平评价的综合得分以及排名。其中,处于东北部的辽宁省得分最高,排名第一,且其得分领先其他区域代表省份较大,可见辽宁省在金融资源水平上发展较好,从金融资源总量上来看,比其他地区代表省份有较大优势。其次是东部地区的山东省与中部地区的湖北省,排名最靠后的是位于西部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说明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在金融资源水平上发展程度较为落后,相比东部与东北部传统经济大省有较大差距。
(2)金融组织结构评价子系统。表4给出了金融组织结构评价子系统指标主成份的特征值及方差比重,前三个主成份的特征值的贡献率分别达到了52.705%、27.103%与15.802%,说明这三个主成份能够较好地代表金融系统市场集中度与对外开放程度的其他指标。因此本文提取这三个主成份,构建金融系统和谐程度的评分方程,并将其作为评价金融系统和谐状态的综合指标。
金融组织结构评价子系统的因子负荷矩阵我们可以看出第一主成份主要反映的是国有银行资产占比、国有保险机构保费占比、中资保险机构人员占比及社会融资的市场化占比等方面的信息;第二主成份主要反映的是国有银行存款占比、国有金融机构占比及外资金融资产占比等方面的信息;第三主成份主要反映的是国有银行贷款占比方面的信息。所以,提取的三个主成份基本上可以反映全部变量的信息,可以用这三个新组合变量来代替原来变量。
表4 金融组织结构评价子系统主成份的特征值及方差比重
根据因子系数得分确定金融组织结构子系统中每个评价的权数,设Y1、Y2与Y3为主成份因子,Xi为子系统各指标,有:
综合Y1、Y2与Y3三个主成份因子,则得到其相应的综合评价得分系数f为:
则山东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辽宁省四省2009年金融组织结构综合得分及排名如表5所示:
表5 2009年山东、湖北、内蒙与辽宁四省金融组织结构综合得分及排名
东部地区的山东省金融组织结构得分较高,接下来是中部地区的湖北省,再次是东北地区的辽宁省,西部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排名倒数第一。从金融资产存量而言,山东省的国有银行资产占比在四个省份中最低,其银行系统的垄断程度最低,金融系统结构相对而言更为合理;而从社会融资的市场化占比及外资银行资产占比来看,而山东省在四个省份中的占比也最高,说明其金融市场集中度较低,金融系统开放水平最高。
3.金融和谐效果评价。表6给出了金融和谐效果评价子系统指标主成份的特征值及方差比重。从中可以看出,前两个主成份的特征值的贡献率分别达到了57.693%和27.500%,累计解释率达到85.192%,说明这两个主成份能够较好地代表金融和谐效果的其他指标。因此本文提取这两个主成份,并将其作为评价金融和谐效果的综合指标。
表6 金融和谐效果评价子系统主成份的特征值及方差比重
从金融和谐效果评价子系统的因子负荷矩阵可以看出第一主成份主要反映的是金融深化程度、资产证券化率、储蓄率及上市公司数量等方面的信息;第二主成份主要反映的是货币化程度与股票融资额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等方面的信息。提取的两个主成份基本上可以反映全部变量的信息,可以用这两个新组合变量来代替原来变量。
据因子系数得分确定金融和谐效果评价子系统中每个评价的权数,设Y1、Y2为主成份因子,Xi为子系统各指标,有:
综合Y1、Y2两个主成份因子,则得到其相应的综合评价得分系数f为:
由此容易计算出山东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辽宁省四省2009年金融和谐效果综合得分及排名:
从表7中可以看出基于2009年数据的金融和谐效果评价四省得分情况与排名。其中,处于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得分最高,排名第一,且其得分领先其他区域代表省份较大,可见辽宁省在金融深化程度及资本市场动员储蓄等方面,较之其他地区的代表省份有较大优势。其次是中部地区的湖北省与东部地区的山东省,西部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排名最靠后。从金融效率水平综合得分表中,我们能看出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仍然很低,存在较强的金融抑制,资本市场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与其他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表7 2009年山东、湖北、内蒙与辽宁四省金融和谐效果综合得分及排名
根据实证评价结果,得到以下结论:
从金融和谐前提来看,我国金融系统实现自组织和谐的前提尚不充分,金融市场化与开放程度不高,在较长的时间内,我国还存在较强的金融约束,影响金融和谐的实现。
从金融和谐状态来看,我国区域间金融和谐状态存在较大差距,在金融资源水平方面,东北部辽宁省处于领先,西部的内蒙古自治区落后,具体表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与规模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水平差距上;而在金融组织结构上,东部的山东省领先而西部的内蒙古自治区落后,落后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开放程度较低。
从金融和谐效果来看,区域间金融功能的良好实现也存在着较大差距,东北地区辽宁省较大领先于其他三省份,西部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仍处于落后位置。说明区域间金融发展存在不均衡,金融系统发挥促进经济发展功能的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
从整体上来看,作为传统经济优势区域的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是金融和谐程度较高的地区,由此说明了地区经济发展与制度完善程度有助于强化金融系统市场化与开放化程度,强化了构建金融和谐系统的前提;区域经济发展及制度完善也有助于促进金融资源水平的提高与金融组织结构的合理化,从而实现金融系统与经济社会和谐的良性循环。
总体看,我国应通过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来巩固金融和谐的前提,实现金融系统由“他组织”向“自组织”转变。中部与西部应从提高金融资源水平、优化金融组织结构与健全金融发展功能方面加强本地区的金融和谐程度。
注释:
① 由于文章篇幅所限,本文成份分析的因子负荷矩阵均未列出。
[1]秦池江,周东升.和谐:金融界的历史责任[J].中国金融家,2006,(1):34-36.
[2]彭建刚,周鸿卫.发展极的金融支撑: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2),12-16.
[3]江其务.中国金融:公平、和谐与西部大开发[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5,(9),3-7.
[4]刘更芳.金融生态大解析——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博士[J].当代金融家,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