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幼民
(湖南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利润和利润理论”这一辞目的撰写者梅格纳德·德赛在这一辞目的结论中写道:“一个令人满意的利润理论仍是难以理解的”[1]。他指出:如果引入主观不确定性、技术替代可能性、生产技术变化预期的动态均衡来研究持续性的正值利润,利润之谜或许可以解决。存在利润之谜这一现象表明已有利润理论相互冲突且没有一种利润理论能够充分揭示利润产生条件、进而充分解释利润现象而成为公认的利润理论。
除早期经济学家认为利润来源于流通过程之外,古典经济学产生之后,经济学家一般从生产过程展开对利润问题研究[2]。依据将利润还原为单一生产要素的作用或源于某一经济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可以将利润理论区分如下:
一是认为利润是资本要素作用所带来的剩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西斯蒙第、萨伊、詹姆斯·穆勒、麦克库洛赫、克拉克、斯拉法、萨缪尔森。直到现在,虽然不同学者认为资本在创造利润过程中的作用机理不尽相同,但这种理论观点还是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利润理论所持有,其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是边际生产力论。
二是认为利润是劳动力要素作用所带来的剩余,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利润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和学派有:威廉·配第、布阿吉尔贝尔、重农学派、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和马克思。其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是剩余价值学说[3]。
三是认为利润源于其他经济条件的利润理论有:西尼尔的“节欲”利润理论、庞巴维克的“时差”利润理论、克拉克的“技术进步及动态超额”利润理论、马歇尔的“经营能力和组织”利润理论、奈特的“不确定性”利润理论、张伯伦的“垄断”利润理论、熊彼特的“创新”利润理论。这些利润理论认为,利润作为一种资本剩余,并不能简单归因于资本或劳动力要素,而是来源于其它经济条件。
利润之谜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利润理论对利润产生的前提、逻辑及其结论的认识不尽相同或相互矛盾;二是似乎也不存在一种能够充分解释利润现象、并且自身不存在问题的理论,也就是说不存在一种公认的利润理论是利润之谜的表现。
从不同理论之间的关系来看,认为利润是资本剩余的边际生产力学说和利润是劳动剩余所创造的价值的结论就相互矛盾。在利润率的决定上,边际生产力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前提和逻辑也截然不同。此外,有的利润理论认为利润是一种动态现象,如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有的则将利润视为静态现象,例如斯拉法的利润理论。正是历史上积淀下来的利润理论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的结论,导致了对利润现象认识不一致,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利润之谜”。
就利润理论本身所存在的问题来看,我们以三种成体系、有严谨逻辑的利润理论为例进行分析。
剩余价值学说虽然可以解释利润的来源却不能够解释利润率的平均化,生产价格理论虽然可以解释利润率的平均化,但又与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规律相冲突并且存在所谓生产价格转形问题。
边际生产力理论虽然可以直接解释利润来源,但其价值理论的基础却有问题,因为对资本品的价值度量也需要利用资本边际生产力,这导致了“两个剑桥”之争的问题。与边际生产力论相容的一般均衡理论似乎解决了价值基础问题,但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一般均衡理论并不存在经济利润。在一般均衡理论中,不同时期的资本品虽可以通过储蓄偏好来实现其价值的转换,这只能解释完全竞争条件下利息率的决定。
斯拉法利润理论[4]用联立线性方程组的方法来解决商品的价格和利润率水平同时决定问题,他以严谨的逻辑论证了工资水平与利润率水平的负相关关系,但问题是这两个变量总有一个是外生变量,需要其他条件来决定。
可以从利润之谜的两种表现来分析其产生的根本原因:
一是不同的利润理论其结论和逻辑之所以不相容,主要原因是其借以推理的前提条件不相同。例如边际生产力论假设资本和劳动之间具有相互替代的关系,但斯拉法理论中因假设了线性生产函数而导致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替代关系不存在。劳动价值理论及其剩余价值学说则未充分考虑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剩余价值学说简单地认为资本(指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仅仅转移其自己的价值并不创造新的价值。
二是一种利润理论不能够充分解释利润现象则可能是由于利润现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导致的。利润至少可以区分为两种:一是一般利润即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所有的资本都应该能够获得的最低利润,这是资本的机会成本,一般利润率一般由完全竞争市场中借贷资本所能够获得的利息率水平决定;二是经济利润即资本所能获得的超过机会成本之上的收益。完全竞争条件下边际生产力论和一般均衡理论、剩余价值学说、斯拉法理论所研究的是一般利润率的决定。克拉克的“技术进步及动态超额”利润理论、马歇尔的“经营能力和组织”利润理论、奈特的“不确定性”利润理论、张伯伦的“垄断”利润理论、熊彼特的“创新”利润理论等所涉及到的利润主要是经济利润。
如果不同利润理论的前提是相同的或者是相容的,那么他们的结论应该不会相互矛盾,因此我们需要找到这些不同的利润理论的前提哪些是相同的。如果有些前提不尽相同,则可以挖掘更基础的前提找到他们的相同之处。这是解决不同利润理论相互矛盾的研究途径。
比较不同利润理论的前提,可以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以要素收入均等化作为理论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学说以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作为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赖以推理的前提,这也是劳动者之间充分竞争的结果。生产价格理论也以资本之间的充分竞争导致的利润率平均化即资本收益率相等作为生产价格产生的基础。生产不同商品的不同劳动其收益相同、不同资本的利润率相同表明劳动价值论下的利润理论以要素收入均等化为条件。
边际生产力论和一般均衡理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也会得出要素收入均等化的结论,要素收入均等化也是一般均衡时资源配置所需要满足的条件[5]。
斯拉法理论直接假设了资本有相同的收益率、劳动具有相同的工资率。
剩余价值理论的资本不仅仅包括作为资本品的资本,而且还包括支付劳动力价格所预付的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理论的利润率与全部资本即资本品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和成正比。但是边际生产力论和一般均衡理论中的资本仅仅指资本品资本,斯拉法理论中的资本也仅仅指资本品资本。这两种理论都不认为雇用的劳动力需要预付资本。
利润理论中资本外延的差异完全是由于其假设的差异即是否需要预付劳动力的工资所造成的,如果边际生产力论和斯拉法理论也认为需要预付对劳动力的资本投入,则资本的范围也应该包括对劳动的投入,并且应该获得相同的利润率。
为了排除因是否预付对劳动的资本投入所带来的差异,我们可以统一采取相同的假设展开研究,或者都认为需要对雇用劳动的投入预付资本,或者都认为不需要对所雇用的劳动投入预付资本。可以肯定,无论采用何种假设,只要假设是相同的,结论也一定是相同的。
比较剩余价值学说、边际生产力论、斯拉法理论可以发现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在生产过程中技术会保持不变。剩余价值学说设定剩余价值率在生产过程保持不变,边际生产力论和一般均衡理论在确定资源的最优配置的过程中假设了生产函数保持不变,斯拉法理论研究工资率和利润率水平时设定了保持不变的投入产出关系。
在技术不变的前提下,要素的收入水平也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既是技术不变的必然结果,也是技术不变所表现出来的特征。
采用线性方程组方法研究利润的斯拉法理论设定生产过程中的资本品的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固定不变的系数,这一假设使得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没有必要研究,这一理论也不考虑资本品与劳动之间的替代关系。
边际生产力论和一般均衡理论则考虑到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相互替代的关系,在凸性生产可能性集合条件下存在导致利润最大化的资本与劳动的配置比例,注重资本和劳动的配置数量关系的研究是一般均衡理论的特点,但一般均衡理论只承认最优配置时资源具有唯一的数量比例[6]。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认为资本具有节约劳动的作用,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比即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原因就是不变资本可以节约更多的劳动使得生产最终商品所花费的劳动量达到更小。但剩余价值学说认为一种商品的生产只存在一种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的最小化相关的技术及其相应的资本有机构成。
为充分揭示资本与劳动互相替代的过程中资本的作用,我们必须研究资本与劳动之比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要保证要素的收入水平保持不变,资本即不变资本的变化对于所替代的劳动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什么关系。
设生产某一单位商品G所需要的投入资本为K,所需要的投入的劳动为L。则资本的利润率为r,劳动的工资率为w。
(1)设投资者需要预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时单位商品的价值G=(K+wL)(1+r)
当K与L的比例发生变化时,如果生产成本C=K+wL保持不变,则有G=C(1+r)
由于G不随K 的变化而变化,有dG/dK=0
即d〔(K+wL)(1+r)〕/dK=0,有d(wL)/dK=-1,即资本成本和劳动成本之间有完全的替代关系。
由于K与L之间的数量变化并不会改变利润率和工资率水平,设K=0,这时投入的全部是劳动成本,有w×Lmax×(1+r)=G,如果商品的价值全部还原为劳动,则G=Lmax,有w=1/(1+r),即劳动者并不能得到其付出的全部劳动创造的价值,其剩余价值率m=1-w=r/(1+r)
由d(wL)/dK=-1可得:dL/dK=-1/w=-(1+r),即每增加一单位的K,可以相应减少(1+r)单位的L,即K的增加以节约更多的直接劳动投入为前提。
(2)假设投资者不需要预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时G=K×(1+r)+wL
如果所投入的全部为直接劳动,则G=wLmax,当商品价值还原为劳动时有G=Lmax,这时w=1,则劳动者得到其付出的全部劳动创造的价值。
因dG/dK=0,即d[K×(1+r)+wL]dK=0,可得dL/dK=-(1+r),这一结论与前面第一种情况下的结论一致。结果表明:当技术要素收入水平保持不变时,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投入比例的改变必然有资本投入增加能够节约的更多直接劳动为条件,并且所能够节约的直接劳动的比率正是资本利润率r。
我们将利润理论建立在充分竞争导致要素收入均等化的条件下,并以导致要素收入保持不变的技术不变为前提,可以发现,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投入比例的改变必然有资本投入能够节约更多直接劳动的结果,并且所能够节约的直接劳动的比率正是利润率r。此外,即便我们考虑不同的利润理论对是否预付工资性的资本投入所产生的资本外延差异,上述结论也不会改变。
从增加资本投入能够节约直接劳动投入并产生相同的利润率的逻辑可以发现,即便将商品的价值量全部还原为劳动,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一现象在劳动价值论的范围内也是成立的,由此可以避免生产价格理论所产生的问题,劳动价值理论的李嘉图体系矛盾不复存在。
认识到资本具有节约劳动的作用,也可以使边际生产力论、斯拉法体系在劳动价值理论的范围内得到解释,从而使得边际生产力论、斯拉法体系与劳动价值理论下的利润理论能够相容而不是相互冲突。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技术不变条件下的利润是一般利润,即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资本的机会成本利息率相一致的利润,也即完全竞争下的平均利润。
如果技术不变时某些厂商能够获得超过平均利润的纯利润,即如果技术不变时,某些厂商可以获得经济利润,这时我们不得不抛弃要素收入均等化的前提,即技术不变时某些厂商可以获得经济利润只能来源于不完全竞争的条件:或者是某些厂商在市场上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或者某些厂商在技术上具有更高的优势,使这些厂商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高于市场成本的市场价格,或者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产品的质量更高从而使这些厂商获得经济利润。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是技术不变时某些厂商能够获得经济利润的基本条件[7]。
技术进步是指生产过程的投入产出关系发生变化,技术进步表现为投入规模不变时其产出数量规模增大、或虽然产出数量规模保持不变但产品的质量水平得到提高。如果用投入产出的价值指标来反映技术进步,技术进步的一般特征是相同的投入成本可以导致更高的收入水平、或者相同的收入水平可以以更低的投入成本来获得。简单地说,在保持成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高生产力水平或改进产品的质量来获得更高收入水平的行为称之为技术进步。
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厂商可以获得超过一般利润的经济利润的原因是厂商满足了产生经济利润的以下两个充分条件之一:
技术先进的企业可以通过创立新的产品而形成相对垄断市场,进而形成市场垄断而获得经济利润。技术先进的企业也可以因产品质量、价格水平高或者因生产率水平高其产品的平均成本低于市场平均成本而获得经济利润。
既便某些厂商的技术进步不足以形成市场垄断(不完全竞争条件)或者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势而产生经济利润,但这只是获得经济利润的充分条件并非必要条件。如果某些厂商有技术进步,只要其技术进步的速度高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或快于成本提高的速度则同样可以获得经济利润。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逻辑加以论证:
设一厂商的利润函数为π=P×Q-K×r-L×w,其中P为厂商的市场价格,Q为投入的资本K、劳动L的产出的产品数量,r为资本的机会成本即市场利息率水平,w为劳动的工资水平。在完全竞争条件下,π=0。
如果有技术进步则d(PQ)/dt>0,当K 和L保持不变时,只要
d(PQ)/dt>K×dr/dt+L×dw/dt,则有dπ/dt>0,进而使得π>0
由此可得出结论:当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其成本的增长速度时,可以使技术进步的厂商获得经济利润。
为了进一步简化技术进步产生经济利润的条件,我们可以假设生产函数为Q=f(L),生产过程则所投入的唯一的生产要素是劳动L,这时利润函数为:
完全竞争条件下有π=0
如果有技术进步,则
其中dP/dt×f(L)/L为技术进步导致产品质量的提升、商品价格的提高所带来的收益,P×d[f(L)/L]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带来的收益,这两项之和为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益。而dw/dt表示因技术进步所带来工资水平的增加,dw/dt>0。因此我们可以给出这样的推断:如果技术进步导致产品质量的改善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工资水平的上升所带来的成本增加,则dπ/dt>0,即技术进步将产生经济利润。
一般而言,工资水平的增加程度取决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因此只要厂商技术进步的速度d(PQ)/dt高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就可以获得经济利润。即便无法做到这一点,只要厂商工资水平的增加滞后于厂商的技术进步,使得其成本增加的速度慢于产出增长的速度,厂商同样也可以获得经济利润。
1.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如果按照是否预付的标准统一不同的利润理论所涉及到的资本外延,完全竞争条件下要素收入均等化时必定有资本的使用以节约直接劳动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边际生产力论、剩余价值学说、斯拉法体系这些不同的价值理论之间并不存在矛盾。
2.当资本的使用以节约直接劳动为前提时,即便将商品的价值全部还原为劳动,也不会产生无法解释利润的来源和利润平均化的李嘉图体系矛盾。生产价格理论与价值规律之间不一致性已不复存在,也不存在所谓生产价格转形问题。
3.完全竞争及技术不变的条件下所能解释的利润率是由储蓄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利息率。技术不变条件下如果有经济利润则必须舍弃完全竞争条件,技术不变时某些厂商可以有经济利润原因是市场垄断或者有较高水平的技术。
4.放弃技术不变的条件,当厂商有技术进步时,只要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其成本的增长速度时,厂商就可以获得经济利润。克拉克的“技术进步及动态超额”利润理论、奈特的“不确定性”利润理论、熊彼特的“创新”利润理论等利润理论所涉及到的是技术进步条件下的利润,创新与不确定性实际上是技术进步的外在表现。
依据以上结论,因前提的不同、所解释的利润对象不同、所认识到的利润产生条件的不同,因此不同利润理论之间产生了差别。当我们统一理论前提、区分利润对象及是否存在技术进步条件后,不同的利润理论之间不会存在矛盾,同一利润理论的逻辑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也就无所谓“利润之谜”了。
实证研究也表明,产业资本的经济利润率一般高于储蓄市场所决定的利息率,产业资本的经济利润率水平一般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密切相关,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与技术进步的程度又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可以肯定经济利润水平的高低与整个社会技术进步的水平相关。从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水平来看,企业经济利润率水平与技术水平先进程度和相对垄断性正相关,企业技术进步的速度与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水平也有密切地的正相关性。这些事实表明,本文的结论是基本符合事实的。
[1]顾海良等译.简明帕氏新经济学辞典[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286-287.
[2]刘涤源等.西方利润理论研究[J].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157-195.
[3]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31-235.
[4][英]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30-33.
[5][美]德布鲁.价值理论[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10-15.
[6][美]哈尔·瓦里安.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16-19.
[7]克拉克森等著.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89:2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