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府采购恶意串通招投标最高罚二十万元

2012-07-27 05:57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0期
关键词:串通标底财政部门

4月1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稿要求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进口货物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政府采购中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开标前泄露标底等,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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