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丽君准备和丈夫离婚,丈夫威胁说如果离婚就让朋友拿着巨额钱款凭据来告他们夫妻俩。请问:配偶是否应承担另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虚构的所谓夫妻共同债务?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第24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張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忧2017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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