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娟娟,马雪蕾
(甘肃省静宁县妇幼保健站,静宁 743400)
静宁县妇幼保健站自开展婚检保健服务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婚检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自2003年10月,我国实行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婚检从“强制”改为“自愿”后[1],我县婚检率大幅降低,2008年仅为0.73%。婚检率的直线下降,使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措施缺失,导致出生缺陷比率升高[2]。为使青年男女主动接受婚检,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2010年静宁县政府出台了免费婚检的相关政策,婚检率明显提高。现将静宁县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静宁县妇幼保健站是静宁县政府指定的专门承担婚前医学检查的定点机构,婚检使用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婚前医学检查表》,从事婚检的医务人员均为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证的专业医务人员,按卫生部推荐的《婚前保健培训教材》[3]相关操作规定,对前来办理婚检的男女双方按照“严肃、认真、亲切、保密”的工作原则开展婚检工作。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我站2001-2011年10年间的《婚检医学检查年报表》进行回顾性分析。
2001-2011年静宁县婚检率变化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婚检率最高为2001年的71.05%,条例实施后,婚检率下降至2008年的0.73%,比2001年下降了70.32%;2009婚检率有有所回升,达到25.95%。2010年开始实行免费婚检,婚检率提高至2011年的87.95%,比2008年提高了 87.22%。静宁县2001-2011年婚检率变化曲线图见图1。
表1 2001-2011年静宁县婚检率变化情况表
图1 静宁县2001-2011婚检率变化曲线图
静宁县2001-2011年婚检率变化趋势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2003年,由于我县的婚前保健服务工作从起步到不断完善,婚检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最高为2001年的71.05%。第二阶段:2004-2008年,由于国家在2003年10月颁布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婚检,以致于婚检工作跌入低谷,5年间平均年参检人员仅为28人左右。第三阶段:从2009年开始,政府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采取多种措施联合多部门,宣传、鼓励、推进婚检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静政办发[2009]92号)文件。政府的举措对我县的婚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09年6月至10月,全县共婚检1306人,婚检率由2008年0.35%,提高到 25.95%。第四阶段:2010-2011年,为进一步提高婚检率,从2010年开始我县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010年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静政办发[2010]50号)文件,文件规定我县自愿结婚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进一步保障了婚检率的提高。
为切实提高我县婚检率,首先须从政府行为上保证婚检工作的贯彻落实。婚前保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的系统工作。在群众生活水平、文化素质都还不高的情况下,要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必须用政府行为加以推动。其次加强宣传力度,从全民支持上保证婚检工作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深层次动员,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婚育青年的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婚育青年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电视台举办专题讲座,婚前保健学校等方式大力宣传婚前保健知识。此外,作为我县唯一具有婚前医学检查资格的法定婚检机
构的静宁县妇幼保健站,须在提高婚检质量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坚持开放双休日、节假日,保证随到随查,且能够当日返回;在院内设置服务流程图,指派专人进行引导;开办婚检健康教育室,配有多媒体投影仪、笔记本电脑、通俗易懂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预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册、宣教资料,新人们在办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通过观看录像,或专人讲解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为其提供卫生指导、遗传病咨询、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同时为准新娘指导服用叶酸,从根本上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1]姜晓琼.武汉市洪山区婚检保健服务现状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29):4485.
[2]宋良萍,张荣莲.婚前保健对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作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4,24(1):59.
[3]王风兰,主编.婚检保健培训教程[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会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7: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