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兴中
当下的中国社会或许正在经历一场非秩序,用迪尔凯姆的说法就是“失序”(Anomie),其表征为可信任的权威系统失灵,价值观对立甚至混乱、各种制度不协调以及道德危机。这里有必要区分四种状态,即秩序井然、非秩序、无秩序和混乱。当一种文明秩序内部协调,并与在它的环境中形成的社会常规运行一致,这种状态即为秩序井然。这就是说,有两个条件需要满足。第一,文明秩序中的概念范畴、制度设计、权威以及集体秩序意识先要达成一致,不能自相矛盾。第二,文明秩序必须与日常生活中的常规相适应。
非秩序指的是一个社会的基本框架仍然完整,但由其塑造的社会生活已远远超出这个社会框架,因而产生一种社会框架和社会生活不协调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社会基本还可以运行,但已不协调,充满了难以解决的矛盾和冲突。非秩序的前提是有秩序,它不同于无秩序。无秩序通常指一个社会的基本框架已经崩溃,而在该框架内形成的社会常规仍然存在。当一个社会的最终权威受到怀疑,共同的价值范畴已经解体,而民众的意识也模糊不清的时候,就会出现无秩序。无秩序意味着凭机会统治,有可能通向混乱,但还不是混乱。当一个社会中权威衰落、价值崩溃、制度冲突、常规失调时,这个社会便产生混乱。混乱标志着文明秩序的终结,通常出现在暴力革命、叛变或重大自然灾害之后。混乱可能通向新的文明秩序,也可能通向非文明秩序。
文明秩序为社会行为者提供一种从事生产、交换、创作、竞争、合作乃至互斗的社会环境,使他们能够井井有条地从事主要社会制度,诸如家庭、教堂与法庭;次要社会制度,诸如政治、经济、军事等;以及制度间的制度,诸如团体、结社、慈善机构等的组织和建设。这种环境独立于个体的社会行为者而存在。一个人生下来未谙世故之前社会环境就已存在。他只是同千千万万个与他相同的个人一样突然被历史抛入这个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客觀现实”中,挣扎奋斗、或盛或衰、或存或亡。
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活是相辅相成的。社会环境或社会结构可以型塑社会生活,即一定的社会环境会成就一定的生活。在凡事都以礼佛为目的的社会环境中,社会生活自然以朝圣为最高要求。在商业发达的社会环境中,追逐金钱乃是社会生活的最佳状态。
而社会生活也有可能影响社会环境或社会结构。社会生活有其常规的一面,也有变异的一面,变异的一面往往会成为引起社会变化的诱因,但是巨大的社会变化的产生需要一种社会力量,表现为经济生产力,政治上的革命热情,宗教和历史形态的关注等等。历史上发生过的无数重大变革或革命背后都有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在起作用。比如青铜器的广泛应用对中国古代春秋战国的影响,11世纪西方教皇革命对中古西方社会环境的改变,以及20世纪初叶共产主义革命对世界社会环境的重塑,都是显赫的例子。
而现在,新技术、全球化、电子产品的普及、非平面媒体的兴起和繁荣将会使社会常规和社会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孕育了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也将毫无疑问地发生变化。政治文化和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传统的统治与服从的治国手段,强者生存,铁腕管制,封锁信息,压制不同见解等等不文明的做法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框架已经很难维持。
另一方面,社会行为者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是颇耐人寻味的。一方面,社会行为者的行为总是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环境,受到它的制约和引导。另一方面,由于人具有思想的能力和能动性,社会行为者并不会机械地被动地受制于社会环境。相反,人时时都有改变或改造社会环境的企图。由于人会思考且具有能动性,他会经常选择适合于自己的社会环境,不断地追求改善自己的环境,他知道寻求对自己最有利的机会和场所。人有遵守秩序的能力,也有改变秩序的能力。有打乱秩序的能力,也有重建秩序的能力。重要的是这些能力什么时候用和如何引导这些能力。引导得当则事半功倍,不需化太大代价便可赢得和平与稳定。维稳不一定非得要用暴力和财力。
如果不认真对待目前存在的非秩序,及时解决与它共存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活方面的矛盾和冲突,整个社会就有可能走向非文明秩序,那将是用欺诈、狡伪和暴力建立并维持的秩序。它体现不加掩饰的残暴和强权,立足于因肉体可以被消灭而导致的人性的软弱。在人类进入结社的过程中,强力一旦主宰了心智,就会产生非文明秩序。在非文明秩序下,诗歌、音乐、文学艺术、哲学思想受到极度限制,因为它们的繁荣终究会为被束缚、被奴役的心智平反,成为非文明秩序的掘墓者。与文明秩序一样,非文明秩序同样会有权威和制度,但它缺乏共有的概念范畴和集体良心,不能得到人民的认同。不可否认的是,人类历史大半是在非文明秩序中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