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洋
本报昨天十一版报道:四个骗子以美国内申大学博士学位证书的名目,骗了十多名公司领导、企业高管等,这些被骗者一般都是知识分子。
骗子横行天下,知识分子被骗也属正常。但也要看被谁骗了,为什么被骗了,被骗的是什么东西。比如,这些受骗者如果被假茅台、假拉菲骗了,这在被骗的正常范围内。即使是知识分子,公司领导或企业高管,也99%区分不出真假茅台、拉菲。
受骗者是被美国“野鸡大学”冒牌博士学位证书骗了,这件事就不那么单纯。我怀疑这些人很有可能甘心情愿受骗,其目的是通过被骗而再去骗别人。换句话说,受骗只是他们欺骗别人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骗子办的金融学博士班学员学费是十万八千元,我估计在美国这点钱可能拿不下一个正规的博士学位。假设对这些受骗者打折吧,就算是在中国花这点钱可以取得博士学位。不过,一个人什么事都有可能上当受骗,但自己是否学过博士课程、做过博士课题研究、写过博士论文,这总不会也上当受骗吧。此事的悖论是,倘若这些人真正按照正规大学要求去学了博士课程、做过博士课题研究、完成博士论文,那才算受骗,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货真价实的博士却未得到真文凭。如果只是掏点小钱就轻轻松松拿到金融学博士学位证书,至少说明其本人是与骗子合作共谋完成了这一骗局。
中国现在有多少博士是硬邦邦的,既不是“混”来的,更不是“骗”来的,大概谁也说不清。我相信,中国早晚有一天也会对真假博士进行一番公众鉴定,博士论文是否抄袭也会接受社会检验。现在因为种种原因,还顾不上去伪存真,总的来说是需求大于供给。一旦到了博士供给大于需求时,真假博士不等公众和社会判别,他们自己就要分辨个一清二楚。
骗子必须要受到法律制裁。我的问题是那些冒牌博士取得了骗来的学位,他们以此欺世盗名,抑或以此在本部门获得高官厚禄,这笔账如何算呢?骗子卖假文凭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买假文凭的人骗人该不该同样接受法律制裁?仅就从不当得利来说,制售假文凭包括假办学形式,仅仅是从买假文凭的一个人身上赚钱。而那些买假文凭的人,则往往是从社会公众身上骗取远远大于买假文凭所花费的利益回报。而且,只要不被发现,就一定会成年累月地长期骗下去,其回报也是十万八千元的十倍、一百倍……最为恶劣的是,假文凭既破坏了人才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也极有可能给社会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抓住卖假文凭的骗子只是抓住了供给环节,而抓住那些买假文凭的骗子才是真正抓住了需求环节。究竟是供给决定需求,还是需求决定供给?当年,我在本报撰文争论燕莎、赛特离谱不离谱时,有人封了我一个“需求学派”的称号。我至今还是认为需求决定供给,正是大量买假文凭的人给造假者提供了机会。如果我们不是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中国的假文凭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原载2012年7月5日《北京晚报·北京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