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建设高校董事会 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2012-04-29 00:44陈姚段蕾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2年11期
关键词:董事会办学大学

陈姚 段蕾

摘 要:高校董事会在大学的决策咨询、协同创新、经费支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构建合理有效的董事会制度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高校董事会大学制度内部治理结构

我国公立高校董事会制度的源起

20世纪初,董事会(Board of Trustees)作为现代大学体制的一部分被引入我国,其代表是1920年10月爱国华侨陈嘉庚捐资兴办的厦门大学成立第一届董事会。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制度的确立,我国建立起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校领导体制,全国范围内除暨南大学等少数大学外,大部分高校不再设董事会。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参与,改革原有的由国家包办高等教育的单一体制和模式,在“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的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既有世界范围内普遍共识意义、又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高校董事会制度开始在我国逐步确立。

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首届董事会,与其他高校之前成立的董事会有所不同,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在章程中不但表示董事会是“筹措学校办学资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还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强调董事会也是发展繁荣人文社会科学,把中国人民大学建成“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手段。除了筹措资金,董事会更应是“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广泛联系与合作”的组织形式,这无疑完善和丰富了我国高校董事会建设的理论,并在实践中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对今后我国高校董事会的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启示意义。

我国公立高校董事会职能现状——以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为例

1.决策咨询: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我国公立高校董事会成员大部分来自高校外部,由政府官员、社会贤达、专家学者、企业家等构成,他们来自社会各行业,能将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科研院所等的理念和方法浸透到学校管理中,把学校内部的信息传递给社会,同时将社会对学校的要求反馈给学校,成为架起社会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对学校的办学方向、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和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二条规定,“高校董事会是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评议、监督的指导机构”,第六条规定,“董事会根据需要聘请海内外知名人士、政府官员、实业家、社会活动家以及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名誉董事长或名誉副董事长”。实践也表明,董事们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建设以及长远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2.协同创新: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方式

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学服务社会的使命显得愈发重要。美国著名高等教育专家阿特巴赫曾指出,美国的经验表明,只有当大学与社会联系起来,大学学术才能兴旺发达。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需要高校在“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推动协同创新”。董事会作为积极推动学校、企业和社会之间合作的桥梁,搭建了高校与社会联系沟通的平台,提升了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协同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章程》第二条规定,“董事会是学校与社会各界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紧密战略合作关系的重要平台”。学校董事会成员往往来自各行各业和各个阶层,学校董事会作为高校连接社会的桥梁,可以使学校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与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这样,一方面可以为高校人才的培养拓展空间,把招生与就业联系起来,在学校发展规划、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上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培养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层次合格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使其尽快影响和应用于生产和实践,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实践证明,高校董事会这种机制能够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办学和大学服务社会,能够强化高校科研开发与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动高校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3.经费支持:汇集各方力量,筹集办学所需资金

目前,高校的办学经费已由过去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逐步改变成“以国家投资为主,自筹资金为辅”的格局。董事会在学校“自筹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

《章程》规定,董事会是学校非行政常设机构,是筹措发展资金、整合教育资源、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改革与发展的组织形式。截至2010年底,第一届董事会协议捐款金额为人民币34,359万元和美元3,000万元,已到账总额为27,118万元,总协议捐赠笔数达到67笔。其中,2007年首批董事捐赠已到帐15,394万元,到账率高达89%。学校利用部分捐赠资金重点支持了学校事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例如,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奖励优秀教师、修建学生宿舍、关爱生病体弱的老教师、支持国学等基础学科发展、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等,对学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完善高校董事会制度的思考

1.高校董事会的建设与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纵观世界各国大学的董事会建设,其制度无不与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密切相连。我国基本国情就是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高校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已经明确规定,各公立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我国高校董事会的建立应符合基本国情和高校情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即要在保证学校党委在政治上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的前提下,探讨校长和董事会之间行政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并充分保证“教授治学”等学术权力的不被干涉,从而建立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董事会。

2.进一步健全高校董事会和社会的互动机制,推进协同创新

高校和社会、企业的密切合作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趋势,三方的协同创新也是大学真正成为知识创新策源地、深化教育改革试验田、扩大开放桥头堡的必然选择。董事会作为连接学校和外界的桥梁,应该进一步探索社会各界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展学校与董事单位之间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活动;加强产学研合作,在科技创新和传承文化软实力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应着力使高校董事会成为学校利益和社会利益之最大合集,为学校发展赢得广阔空间,推进协同创新,达到多方共赢,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3.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内部管理的运行机制建设

健全的组织机制是保证董事会管理专业化和制度化的基础性保障。目前,我国高校大多将董事会秘书处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并未单独成建制,随之伴生了很多问题。例如,组织管理缺乏专业化和常规化、工作机制不完善等。相比较而言,美国高校董事会不仅有比较成熟的内部法规,而且还在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事务。如执行委员会在董事会休会期间代行董事会职权,发展委员会负责对高校发展战略和筹款计划提出建议等。我国高校应吸收国外董事会的先进经验,完善各类委员会,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应完善作为董事会运行实体机构的秘书处或办公室的各项制度建设,形成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及交流、竞争、激励制度,充分调动董事参与高校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本文系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工作研究分会重点规划课题“高校董事会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关系”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 责任编辑: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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