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琛
[摘 要]我国国企破产实践中存在的上级主管部门的种种行政行为的失当,以及同时扮演着社会管理者、社会经济活动参与者、司法者三重角色的不良现状,是我国国企破产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的关键原因。本文中,笔者通过一则案例的引入,层层剖析了当前上级主管部门在国企破产程序中的角色定位之偏差,进而对规范我国国企破产中的行政行为,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进行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国企破产;上级主管部门;行政行为;角色定位;破产法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4-00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