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宇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著作中以及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农业社会主义社会化改造进行了理论与实践上的探索。中国在建国后进行了社会主义农业化改造,这次改造是在党中央与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进行的,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尤其是在试办山西初级社进程中党中央发生了争论,在争论中,党中央最终坚持学习借鉴马克思主义合作化思想和苏联经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支持山西省委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在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有所创新和发展,为顺利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作出了卓越贡献。
关键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论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建国初期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223-03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合作化问题的主要观点
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突出强调合作社的政治目标,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非常明确地把发展合作社作为实现社会变革目标的手段,而非单纯的经济行为。1874年马克思指出,在农民土地私有制大批存在的地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1]。1894年11月,恩格斯在《新时代》上发表了《法德农民问题》这一重要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如何通过合作社逐步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问题。恩格斯把农民分为小农、中农、大农和大土地所有者。关于“小农”,恩格斯说,“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生产和占有” [2];对中农和大农,恩格斯说,“我们也只能建议各个农户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合作社内越来越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转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 [3];对于大土地占有者的土地,恩格斯则主张实行剥夺,归全社会公有。
列宁的合作化思想主要体现在《论合作制》一文中,主要观点有[4]:(1)在工人阶级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之后,合作制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2)要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来扶持合作社的发展。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要在经济、财政、银行等各方面给合作社以种种优先权,并给予先进合作社积极的奖励。(3)要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实现农民的“文化革命”。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就是让农民自愿积极的参加合作社,而不是消极被动的参与。只要实现了这种“文化革命”,苏联就能成为完全的社会主义国家。
斯大林认为高速度发展工业是改造农业的钥匙。个体贫农中农经济在供给国家粮食和原料方面现在起着主要作用,将来仍然会起主要作用,但是单靠它已经不够了;因此必须以发展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广泛订立预购合同、加紧发展机器拖拉机站来补充个体贫农中农经济的发展,以利于把资本主义分子从农业中排挤出去,把个体农民经济逐步引上大规模集体经济的轨道,引上集体劳动的轨道。但是要做到这一切,首先必须加紧发展工业,发展冶金业、化学工业、机器制造业、拖拉机制造厂、农业机器制造厂等等。不然,就不可能解决谷物问题,也不可能改造农业[3]。斯大林还论述了集体农庄和合作社的关系,认为集体农庄是合作社的一种形式[3]。
以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合作化理论的主要观点,这些观点对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领导人民走合作化道路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关于山西农业合作社的论争及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济应如何发展,向什么方向发展,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难题,山西省委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1950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向毛泽东报告农业生产及互助合作运动的情况。报告认为旧有的变工互助办法已逐渐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通过提供技术服务、发展流通领域合作和农副业相结合的办法来提高农业互助合作以发展农村经济的看法和意见成为当时一种有代表性的思路。
然而此时华北局下属的山西省却出现了与之相左的另一种声音:把变工互助组进一步提升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山西省大部分地区在土地改革后,随着中农化趋向的出现,原有的互助组织也和其他老区土改后的情况一样,出现了涣散甚至解体的现象。中共山西省委和长治地委在调查之后,得出了要加强领导,把互助合作提高一步的结论,并明确提出要用成立按土地和劳动分红并征集公积金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引导互助合作组织发展的方向,以克服“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解决互助组织涣散的问题。华北局在派人到长治调查后,提出了与省委和地委不同的看法,并获得了刘少奇、薄一波等人的明确支持。但是山西省委坚持己见,于1951年4月17日,向在当时主持华北局工作的刘澜涛提交了《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
报告认为:“农民自发力量……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该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华北局对山西省委报告中的这种观点以不同方式提出了批评。在4月下旬的华北局互助合作会议上,围绕山西省委的报告展开了激烈争论。与会的大多数人不同意山西省委意见,认为“山西省委的报告不符合新民主主义政策,不符合《共同纲领》,混淆了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界限,现在组织农业合作社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5]。参加会议的山西省代表则坚持认为,为防止农村两极分化,应当积极试办并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最后,华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哲人根据刘少奇的指示和华北局常委讨论的意见,系统批评了山西省委的报告。
5月4日,华北局就山西省委的报告做了书面批复并报告了中共中央,再次对过早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做法提出批评。
针对华北局的批评,山西省委坚持通过了由省委书记赖若愚起草的《关于互助合作会议的几个问题》的申诉报告,主要内容是对华北局的批评表示不同意见。听了华北局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后,连续几次对山西省委报告的观点提出了“严厉”、“系统”的批评。在合作化问题上,刘少奇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搞合作化是将来的事情。合作社可以试办,但不能推广,“企图由合作社直接转变到集体农庄是错误的,“它本身没有前途,将来实行集体农庄,它是要被取消的[5]。在对待富农和阶级分化问题上,他认为,现阶段应允许富农发展。现在农村阶级分化,正是将来社会主义的基础。” [5] 1951年8月,毛泽东在了解到双方的意见分歧后,找刘少奇、薄一波和刘澜涛谈话,明确表示不同意刘少奇和华北局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他以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的工厂手工业阶段未有蒸汽动力机械,而仅依靠市场分工也能形成新生产力的例子作类比,认为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还援引七届二中全会已有明确规定要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的说法,不点名地批评了刘少奇等人。
为了解决分歧,在同刘少奇等人谈话时,毛泽东提议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9月20日,中共中央召集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陈伯达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从《决议(草案)》的基本内容来看,当时毛泽东对组织互助合作运动的态度虽然积极,但也有谨慎的地方。《决议(草案)》没有简单地重复山西省委的意见,而是同时肯定了农民的两种积极性,提出了反对互助合作问题上的两种错误倾向,强调了自愿互利、民主议定和典型示范的指导原则和不得歧视、打击单干农民。这些意见表明,毛泽东似乎也想照顾一下争论的另一方观点。但是,《决议(草案)》的侧重点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要求在土改后的广大农村立即组织起来,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制止农民要求自主经营的自发倾向。其中肯定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批评发家致富的口号,提出互助合作不一定都是整齐划一地循序而进,国营农场应该推广,在有条件的地方试办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等等,更是体现出了某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急切心情。《决议(草案)》公布后,通过党和政府的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互助合作运动迅速掀起了热潮,到1952年底,参加互助组、合作社的农户由1951年底的19. 2%迅速增加到40%。《决议(草案)》的颁布,实际上开始了中国农业由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以中共中央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的通过为标志,在建国初期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争论中,毛泽东、高岗等人的主张最终占据了上风,并得以贯彻实施。这场争论的结局在事实上改变了中国农业发展乃至整个国家现代化的道路。它使中央原先设想的“先工业化后集体化”的带有苏联味道的农业社会化思路,转变为了在手工劳动状态下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的“先集体化后工业化”的道路,从而使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多少带上了“中国色彩”。
三、论争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影响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领导下的农业合作化道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有所创新和发展,主要体现在:第一,没有选择照搬苏联“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观点,而是创造性地提出“先合作化后机械化”。认为农业生产即使在手工劳动的条件下,依靠协作的力量也是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第二,中国的农业合作化采取了有计划的、逐步的、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的发展道路,而不是苏联那种突然的、混乱的形式。毛泽东主张将农业合作化分为三步:第一步为互助组,即劳动力入股,但农民个人保持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然后是低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生产性财产由集体控制,但每个农民根据他拿出的土地、工具和牲畜的多少分红;最后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取消分红,严格地按劳取酬。第三,采取了限制而不是消灭富农的政策。与苏联驱逐和杀害富农的做法不同,在中国,富农虽然经济地位被不同的方式所削弱,并被用作政治动员其他阶层的斗争目标,但在合作化运动的最后阶段,他们还是被获准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虽然富农仍是阶级斗争的对象,但由于他们所受待遇相对温和,因而避免了重蹈苏联运动中所出现的混乱和对经济资源的破坏的覆辙。第四,避免了斯大林强调抽调剩余农产品去支持工业化的做法,而是注重在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虽然也是严重地依靠农业对工业的支持,但党中央和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农村可以抽调的剩余农产品远远少于俄国的农村。因此,在整个“一五”计划中,党中央的政策同样着眼于增加农业产量,这样既满足了国家工业发展计划的需要,又相对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由于党中央和毛泽东对农民生活水平的关心,有效的减少了合作化运动中所受的抵制并争取到更多的支持。
正是由于毛泽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前提下,根据中国国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业合作化政策,使得中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顺利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为建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进行了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8.
[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78.
[3]斯大林选集: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278.
[4]刘少奇.关于华北农村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J].建设,1951,(120):681-688.
[5]罗平汉.农业合作化运动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50-54.
Discussion on the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Influence on the Chinaliation of China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Founding Phase
QIN Yu
(Anhui Normal University,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Wuhu 241000,China)
Abstract:The Classical writers of Marxism and The Soviet Union have taken an explore on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in Theory and practice. My country have taken the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nd Comrade Mao Zedong,A debate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Process of Practical exploration,especially in the Process of trying to set up shanxi Elementary. In the debate,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dhered to the study and learn from the ideology of Marxism co-operative and Soviet experience,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seeking truth from facts,actively supported the Shanxi Provincials exploration on setting up the primary Elementary.,Innovated and developed the ideology of Marxism co-operative in practice.,made an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on completing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smoothly.
Key words: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debate;Marxism in China;the beginning of the founding phase
[责任编辑 王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