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华,梁兰姬
摘 要: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问题是我国最近几年会计与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也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风险管控的视角,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成因,提出了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风险管控;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2-0136-02
一、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如果说内部控制是企业安身立命的规矩,那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依托。在一些管理实践中,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都是从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开始的,其评价检验企业发展是否健康、稳定的,是否符合社会需求。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和实务界的发展现状来看,学者们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很少涉及到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方面,并且政府部门虽然已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但规范中很少涉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具体指标问题。而内部控制评价仅在2010年出台的《配套指引》中提出,要求2011年1月1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实施;2012年1月1日,沪深主板择机执行;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执行,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实施。由于没有马上实施,还没看到企业的实践经验和成熟理论成果,是否“配套指引”的出台可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还是未定之数。再说,我国企业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重视不够,内部控制工作的分散、没有一个独立的部门、随意甚至无章可循,这些都促使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更是无从谈起、无从建立。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较弱
内部控制制度是针对制度制定经济业务,内部控制可能会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内部人员的独立性缺乏,可能会失去企业的控制能力。企业处在经常变化的环境中,为保持竞争能力,势必要有完善的、适合企业的内部控制,但在现阶段,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尚处在摸索阶段,其不完善且有效性较弱。
各种控制程序是管理工具,但任何控制程序都不能发现和防止那些负责执行监督控制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不当用权。缺少诚信和道德的管理层为自身眼前的利益,不顾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干预内部控制的程序,粉饰财务报表,最终导致重大舞弊发生,也使自己深受牢狱之灾。若管理层越权管理、滥用职权,即使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也难以发挥内控制度的作用。并且现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还在“邯郸学步”过程之中,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较弱是必然的。这就更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人员具备较多的经验和较高的知识水平、道德品质,同时企业要给予其充分的独立性,使其充分发挥本身具备的技能,从而逐步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得以提高。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模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严格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不仅是内部控制制度本身实施的要求,也是保证企业经营战略有效执行的基石。“体系”一词在《辞海》中解释为“若干有关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体系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关联性、全面性、整体性。也就是说,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是本身具有关联性、全面性、整体性,最终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部控制评价流程,即企业全面的内部控制评价。
现阶段资本市场不够完善,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能够更好地融资,对外报告处于“报喜不报忧,家丑不外扬”、“要我做,不是我要做”的状态,这将损害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等人的利益。如若非上市企业处于尽可能少交税的状态,将会粉饰报表,减少利润,这种情况就要求企业本身要具有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才能更好地防治。若没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舞弊行为就会轻而易举。由于以前没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没有要求强制执行,使一些企业更猖狂地粉饰报表、虚报利润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现阶段模糊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是不能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更不能使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
在70多年的内部控制发展进程中,内部控制经历了由模糊到清晰、由零星到系统、由分散到统一的过程。模糊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是由于实践的缺乏、认识其重要性时间短引起的,这只是它的一个阶段性的状态。根据“配套指引”,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将亦步亦趋地接近着成熟,到达相对的统一。
二、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践与理论相脱节
由于我国经济的特殊性,导致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起来与理论相脱节。
第一,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发展阶段,存在许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包括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虽然目前我国已陆续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但这些规范、指引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距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还有相当的距离,导致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第二,我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大多数公司由国营企业改制转型而来,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许多董事会是个虚职,也没有必要的常设机构,甚至还有一些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个兼任。这样的董事会无法对经理层形成必要的制约,而企业员工又受制于经理,对其监督作用有限,也就难怪这些经理们能在利益的驱使下置企业规章制度甚至国家法律于不顾,肆意妄为,致使企业普遍产生内控及其评价失效。
第三,目前还有许多企业经营者虽然认识到了内部控制是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的有力措施,但往往将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混为一谈,对环境控制评价、风险控制评价、信息沟通评价等基本要素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而且由于我国内控评价体系发展比较晚,管理人员对其认识模糊。
(二)内部控制人员缺乏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具有一个单独的职能,不存在职责交叉,只隶属于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人员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报告。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内部控制的设计本身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受到设计人员知识水平和经验的限制,使得内控人员的独立性没有得到保证,企业存在潜在风险水平。在企业管理生活中,各级部门的不适当参与导致的“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并且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没有得到超然独立。内部控制制度达到控制目的的前提是在内部控制人员不受制于其他部门,公司员工按照制度的规定办事。例如,当内部控制人员和会计或财产记录人员具有一定的关联时,其独立性不能完全体现,无论多么完善的控制制度都显得苍白无力。只有内部控制人员的独立性得到保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才能够得到保证。可以说,内部控制人员的独立性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性的基石。在当今市场经济中,企业各个层面员工的独立性都必须得到保证,何况是防范风险的内部控制人员的独立性,这也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
(三)没有形成统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
金融海啸的出现,使政府更加认识到企业仅仅依靠内部控制制度是不够的,必须要评价其是否有效执行和运行。虽然《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颁布对我国经济发展有指导性的意义,但内控评价体系还难以形成统一。
第一,目前国内内部控制评价的理论和实践发展还不成熟,而未能发展成独立的管理工具和体系,企业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重视不够,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分散、随意甚至无章可循,评价体系的建立更是无从谈起、无从建立。
第二,国有企业的高层经理人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是用在改进管理和提高企业效益上,而是用在争权夺利上,过多争权夺利的内耗导致管理层无法顾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的经济命脉的“龙头大哥”都无法保证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成熟,小企业更是无法做到了,更何谈要建立统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
第三,要形成统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需要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我国经济的特殊性导致我国不能直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因为其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
第四,五部委2006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颁布的《配套指引》,本身处在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探索和完善中,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套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对策
首先,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意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需要企业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管理者本身要重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员工进行全体教育,积极调动其积极性。策划是基础,组织是关键,管理者起带头作用,最终促使企业全体员工具有积极性。其次,提高人员素质。由于我国重视内部控制评价的时间比较短,内控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对内部控制了解的不透彻性会影响企业内部管理与未来发展。因此,对员工进行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培训极其重要。再次,建立独立的内控机构。依据成本效益的原则,一些企业的规模及其发展条件可能避免增设内控机构或与其他部门掺杂在一起,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最后,强制性规定上市公司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在企业经营失败时,应对投资者和相关利益者进行赔偿。通过法律法规规定,对内部评价报告中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程度设定相应的底线,以保证投资者和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池国华.基于管理视角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模式[J].会计研究,2010,(10).
[2]杨清香.试论内部控制概念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10,(11).
[3]潘秀丽.对内部控制若干问题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1,(6).
[4]郑洪涛,张颖.企业内部控制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
[责任编辑 王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