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兰 刘飞
摘要: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建设工程量的日益增多,其违章建筑也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如何正确认识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违章情况,了解其表现的主要形式,分析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和消极影响,并针对性提出治理建议与措施便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在参考大量期刊文献基础上,以江苏省射阳县为研究案例,将在基层参与治理违章建筑工作中的一点体会进行总结,希望可以为其他小城镇治理违章建筑带来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违章建筑;成因;影响;治理;射阳县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141-03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小城镇建设的重视,江苏省对小城镇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增大,所以包括射阳县在内的小城镇建设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此过程中,违章建筑也日益增多,其表现的类型和形式日趋多样,出现的原因需要进行分析,同时提出治理的策略。基于此,下文将对违章建筑的定义、类型、主要表现形式、出现的主要原因、消极影响和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一、小城镇违章建筑的定义和主要类型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所谓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1~2]。
(二)违章建筑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综合来看,射阳县违章建筑类型主要有四大类,而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化(见表1)。
从表1中不难发现,射阳县违章建筑具体表现形式多样,既有历史遗留的原因,也有现阶段土地供需不平衡的原因,既有群众希望改善居住空间和环境的客观原因,也有部分人企图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浑水摸鱼,多要赔偿的主观原因。下面将对其进行一一剖析。
二、小城镇违章建筑出现的主要原因
(一)住房需求的紧迫
近年来,射阳县商品房房价不断攀升,城区房价从 2009年底前的均价2 000元/m2,上升到2012年的均价3 800元/m2左右。但群众收入远不及房价的涨幅,一些下岗职工和低收入家庭人口较多,居住困难,买不起商品房,为解决居住问题,只好在自有的住宅上加层、在庭院空地上违法建设。而在农村,农民改变居住环境的愿望与日俱增,建造房屋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射阳县在2005年开始修编的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已滞后于新一轮农民建房的热潮,村里又没有新一轮的村庄建设规划,使得这些农民建房无法通过正常的审批途径,从而导致了违建现象的不断发生[1]。
(二)经济利益的驱动
其一,射阳县新城建设步伐的加快,房屋征收补偿的日益提高。按现行的房屋征收政策,对民房征收时,结合实际情况对有一定年限的违法建筑视其情况认为合法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加之近年来国家和省、市政府也陆续提高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使得部分投机者违法突击建设房屋,扩大居住面积,并企盼在下一轮拆迁征地中得到等量面积或高价赔偿。其二,随着国家对小城镇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促进其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加快,小城镇的土地价格和房屋租金也不断攀升。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位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
(三)法律意识的淡薄
一些群众认为自己的房子拆建、改建、重建是自己的事情,与他人无关;在自己的承包田、宅基地上造房子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需要审批;还有的认为审批后,自己建房就是完全合法,更加不会在意房屋的建筑技术指标,因而出现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问题。根据笔者参与基层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经历,发现法律意识淡薄的不仅是群众,也包括部分村(居)干部。一些村(居)干部对本村涉及土地的有关事务及矛盾,不是积极协调解决,而是全部上报国土、规划等执法部门,对村内出现的乱搭乱占行为也是采取默认纵容,有的甚至擅自批条子、做人情,还有的直接参与乱搭乱占行为。加之一些村民由于受眼前可观的经济收益和今后可以获赔的侥幸心理诱使,置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于不顾,纷纷抢搭乱占。这就导致违法建筑现象蔓延。
(四)征收管理的漏洞
造成违章建筑快速蔓延的一个管理原因便是“只堵不疏”。2009年,射阳县政府征收新政出台后,取消拆迁安置宅基地,在全县实行规划一支笔审批,执法一个头管理,要求对全县耕地实施从严控制,特别是近年来为加快新城区发展步伐,又对镇区城镇规划实行严格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得到了限制,但与之配套的安置措施却没有跟上,导致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已达法定婚龄的青年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往往又无实力购商品房,便迫于无奈违法占地建房,其他村民则纷纷效仿。此外,村镇执法力量有限,造成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建筑;村镇监察没有向乡镇(街道)延伸,也是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难题。
三、小城镇违章建筑的消极影响
违法建筑所带来的后果严重,对城镇和个人都产生消极影响。一方面,违法建筑影响市容市貌,增加房屋征收和征地难度[3]。因违章建筑随意建设,布局零乱、结构简单、立面粗糙,给原本就需要整治的地段治理又增加了难度。加上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导致部分居住点污水横流、垃圾成堆、臭气冲天,环境卫生、火险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从长远看,这些区域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违章建筑势必给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增加难度,这与加快旧城改造、推进新城建设步伐,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格格不入。另一方面,违法建筑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纠纷,激化干部群众之间的矛盾。由于村民搭建房屋没有严格按村镇建设规划实施,所以难免影响邻居及村民的通风、采光、通行,从而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而村(居)级班子往往无法进行有效的调解,以至发展到轻则口头较劲,重则大打出手。也有一部分村民受地理位置限制无法搭建房子,心理上不平衡,猜疑执法人员和村(居)干部从中拿了好处,指责他们不作为,到处上访举报投诉,甚至越级写人民来信。对于村(居)班子违章搭建的,群众意见更为强烈,成为激化基层干群关系的导火线[4]。
四、小城镇违章建筑治理的建议与措施
针对违章建筑的类型,结合上述对其出现的主要原因分析,提出以下治理建议和措施:一是实事求是,制定合理措施满足城乡居民的住房需求。深刻调研射阳县目前城乡居民的居住情况,针对其实际情况,制定新一轮的村镇规划,并在征收户的住房安置上给予一定政策倾斜,满足城乡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5]。二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射阳县住房和建设局先后印制《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建筑法》等法规成册两万份,配备两辆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宣传车,走街串巷宣传法规,张贴宣传标语1万条,举办电视专题十多期,以此增强干群依法建筑的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具有借鉴意义。三是强化建筑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巡查责任制,实行局领导分管,大队长负总责,分管大队长具体负责,防区队员首问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同时,增强乡镇(街道)的监察力量,让村镇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健全巡查机制与网络,向农村基层延伸。四是加大依法拆违的力度[6]。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区边缘区及规划区范围外民房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对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特别是违法建设的建筑,坚决予以无偿拆除,让企图通过违法建设增加拆迁补偿面积,获得高额补偿利益的人无利可图,这是遏制违法建设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石明胜,贾龙波.农村违章建筑成因及对策分析——以浙江省浦江县为例[J].小城镇建设,2007,(9):53-54.
[2]张晓可.浅论违章建筑[J].法制与社会,2006,(8):111-112.
[3]许云峰.浅议城市违章建筑的危害[J].山西建筑,2004,(21):20-21.
[4]滕荣凡.房屋拆迁中违章建筑处理的难点[J].中国房地产,2010,(7):73-74.
[5]蔡园.浅谈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对合肥市“拆违”活动后续工作的探究[J].安徽建筑,2007,(1):119-122.
[6]关键.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1,(15):263.
[责任编辑 吴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