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梅
摘要: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论述了公平分配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分析了目前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利影响,探讨了解决分配不公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分配公平;和谐社会;收入分配不公
中图分类号:F0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008-02
收入分配公平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贯穿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价值。只有实现分配公平,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关系逐步融洽、协调,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公平收入分配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公平分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而社会公平又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可见公平分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分配公平的物质基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分配公平的制度前提,达到共同富裕是分配公平的最终目标。
2.公平分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共富、和谐能够凝聚人心的核心或基点就是公平分配,公平分配是社会和谐的利益关系基础。马克思曾指出,“人们所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 恩格斯也指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关系。” [2]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根除人们在利益分配中形成的矛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3]
3.公平分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容纳和规范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建立一种合理的社会关系。”[4]分配公平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公平分配,才能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才能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得到充分体现,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4.公平分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邓小平早在1993年他就曾指出:“少数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5]他还明确地说,“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社会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6]
二、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1.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有序。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会使不同收入群体在经济地位、政治态度等方面发生变化,部分经济困难的群体产生心理失衡和被剥夺感,甚至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有可能会引发破坏社会秩序、抢劫、偷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引起社会动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由于大部分需求很容易得到满足,因此用于消费的支出会减少,消费需求增长的空间不大;而低收入者虽有消费需求,但由于收入有限,没有能力增加实际消费支出。结果就会出现“有钱的人不想消费,想消费的人没钱”的局面,使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供给相对过剩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严重制约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3.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当改革能够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带来经济和社会利益,人们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时,人们自然会成为改革的拥护者,从而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反之如果改革发展的成果不能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共享,而是向少数人倾斜时,人们就会质疑甚至反对改革,成为改革的阻碍力量。
三、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深化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1.初次分配注意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比重,合理确定政府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要以GDP的年增长率为参照,确保政府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三者的年增长率大致与GDP的年增长率相同。建立指导工资制度,形成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执法力度。”[7]长期以来,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初次分配解决的是效率问题,解决公平问题是再分配的职责,是政府的责任。其实不然,如果初次分配问题太多,再分配很难纠正过来。“初次分配是最根本的分配关系,分配金额的90%左右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只能起补充作用,所调节的金额只占10%左右。”[8]目前的现状是“国有企业的真正所有者——全体人民群众并不掌握企业的分配权,所有者的代表——政府对企业分配权下放太多,也就是说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分割不合理,全民所有权未实现”[9]。
2.再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为此,政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从整体上统筹调节收入分配。当前要做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一是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为人们营造一个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二是要加大税收杠杆的调节力度。主要是调整优化税率结构,体现对低收入者免税,中等收入者轻税,高收入者适度重税的原则,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按照公平税负和国民待遇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规范税前扣除项目,积极做好遗产税、赠予税税法的制定准备工作。其实,许多国家早已开征了遗产税和赠与税。例如北欧国家普遍实行“收入均等化”政策,就是利用累进所得税和转移支付,使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收入与消费水平通过再分配趋于平均化。这些税收绝大多数都用于国民福利,对于社会上的所有弱势群体都有全面的照顾政策[10]。三是政府还有必要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四是要改革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企业收入的监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3.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各种因素的作用,形成一种合力。慈善捐赠是个人或集体的一种收入转移,能够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分配公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0年《慈善蓝皮书》指出,2009年中国慈善捐赠总额为332亿元,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不足。新华网北京2007年2月18日专电现世界首富“股神”沃伦·巴菲特2006年共捐出435亿美元,同时2006年有21位美国富翁捐款1亿美元以上,创下新纪录。
(二)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统一的。我们必须坚持两点论,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厚,又要把蛋糕分得公平,既要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又要注重社会公平,着眼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寻找效率与公平的最佳整合点。具体说来: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只有在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恩格斯说过,“分配方式本质上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没有效率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
(三)逐步形成“橄榄型”的合理收入分配格局
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收入分配问题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只有不断加大利益整合力度,促进分配公平,缩小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才能使人民群众心情舒畅,也才能增强他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9.
[3]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2-20(1).
[4]何建华.分配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之维[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3).
[5]冷溶.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1364.
[6]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4.
[7]曾传国.论初次分配公平的内容、意义及实现途径[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11).
[8]杨承训.科学的认识分配关系与所有制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5,(11).
[9]李济广.所有制、收入分配、和谐社会[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11).
[10]吴飞进.北欧经验:和谐的前提是分享[N].南方周末,2007-04-26.
[11][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16.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91.
[责任编辑 吴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