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避税动因的分析

2012-04-29 22:03周露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8期
关键词:避税税收征管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我国的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新的避税手段的出现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本文就避税的动因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避税 反避税 税收征管

一、关于避税的概念

无论是从各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避税的理解,还是从法律概念上或是从经济概念上讲,避税都是一个比较复杂、各方认识不统一的问题。总结各国对避税的认识,对避税概念的理解可归为广义与狭义两类。在广义上讲,避税就是指纳税义务人为设法减轻或者免除税负所采取的一切正当与不正当的行为。进一步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正当避税与非正当避税,其中正当避税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定所作出的旨在减轻纳税义务又符合税法宗旨的的各种不违法行为。不正当避税则指行为人通过人为故意的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逃避税法适用范围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狭义的避税,则仅指不正当避税。

二、我国企业及个人避税的动因

避税是一种纳税遵从的决策、是纳税人行为选择的结果。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纳税人对避税方式、避税行为的选择,所以在我们对纳税人避税动因的分析既要重视纳税人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又要关注非理性的心理因素对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影响。

1.基于理性经济人的分析

避税作为客观现象存在,一直以来都为各界所关注。就如其他诸多经济行为一样,人们研究它发生的心理动机、发生的条件、成立的因素、造成的结果等众多问题,有的人甚至还构建完善的理论体系、设计了许多严密的数学模型进行相应的论证。例如,Von Neumann 和Morgenstern 的财富效用理论,就用科学化模型阐述了当人们面对风险时他们应该怎样的行动的问题。该理论首先认为人们是理性的、具有稳定偏好的,其决策就是在一系列选择方案中选择能使其预期效用最大化的方案。人们在避税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法律问题。在诸多的纳税方案中,纳税人总是以不触犯法律条款为前提、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首选。另一方面从纳税人心理承受能力的的角度来思考,面对一部复杂的税制,给他带来的不是收益的流入反而是收益的流出,选择偷逃税则是意料之中的事。再加上由于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种避税的成本可能是极小,所以更加激发了纳税人选择偷逃税的积极性。

2.基于纳税人对待风险态度的分析

根据经济心理学的观点,对待风险的态度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即: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规避风险型。如果纳税人属于风险偏好型,那么他对于纳税事宜更有可能采取激进的措施来逃避税收机关的征管;风险中立型的纳税人一般不会主动的寻求避税的措施,也不会主动的避免采取避税的措施;规避风险型的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最高,在主观意识的状态下一般不会去采取避税的措施,因为他们不愿意承担外来多余的风险。

3.基于避税的可能性的分析

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错综复杂,既有复杂的政治、经济、体制、法制等环境问题,又有税收管理自身不配套、不协调、甚至相互制约等内在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征管缺乏权威性,税收法律漏洞太多,如税源不稳定,纳税环节过多,税收优惠较多,达不到税收立法的预期效果,大大的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权威性,给避税留下了极大的空间和余地;二是税收征管统一性较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同样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由于执行主体的不一致,各按各的理解执行,这样也给纳税人避税提供了条件;三是税收征管缺乏严肃性,处罚不严;四是税收征管内部机制不够完善,征管不力,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国税、地税两套税收征管体系,虽然调动了税务工作人员的热情但是这也造成监管缺失的问题给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可能;五是税务信息管理落后,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方的信息不对称这也给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可能。

4.基于纳税人公平、从众的心理分析

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各个市场主体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的竞争,而税收是国家强制,无偿的将企业的一部分利润拿走。在其他条件均相同的条件下,若国家对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收取相同的税收,那么征税之后的情况是各个市场主体仍然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但是如果一个企业采取手段避税,而其他的企业还是上缴和以前一样多的税收,那么这些市场主体就没有在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这就会导致未采取避税手段的企业被排挤出市场。若税收征收机关没有采取措施来防止企业避税,其他的企业也会纷纷效仿采取避税措施来争取自己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众的心理是指人的行为受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影响,别人这样做我也这样做。从众心理有两个效应:一是诱发逃避税行为愈来愈多,二是诱发逃避税行为愈来愈少的效应,由于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的深度,广度不够,纳税人没有理解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真正含义,若对税收违法处罚不够严厉的话,则会致使逃税、避税的行为越来越多。若树立良好的纳税榜样,奖励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则会起到示范效应。

参考文献:

[1]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世界税收发展研究报告2008》,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 年版。

[2] 张京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协调—兼论个人所得税制与企业所得税制的协调》,《税务研究》2010.11 总第306 期

[3]孔志强.《完善我国反避税规则的几点思考》,《税务研究》2010.12 总第307 期

[4]王素荣,邵焱.《论税收征管与反避税》,河南税务

作者简介:周露(1988—),男,汉族,四川广元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税务硕士专业,研究方向:税务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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