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金平 齐灶娥
【摘要】 文章选取了2006—2009年沪深两市共4 738个样本,通过实证检验后发现: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并不能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而增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十分有限;当审计委员会既具备独立性同时也有专业胜任能力后,则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具有一定的“制度依存性”的特征,会受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削弱和随着股权制衡能力的加强而得到提高。
【关键词】 审计委员会; 真实交易; 控股股东; 股权制衡; 盈余管理
一、引言
本世纪初以安然、世通为代表的财务丑闻事件后,美国通过了《萨班斯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且审计委员会应该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国借鉴了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做法,建议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专门负责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五项基本职能①。大量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能够实现对内部控制人的有效监督,从而抑制了盈余管理,提高了财务报告质量(Beasley,1996;Dechow et al.,1996; Be′dard et al.,2004;王雄元、管考磊,2006;王跃堂、涂建明,2006;刘力、马贤明,2008;蔡卫星、高明华,2009),但是随着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管理者的盈余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采取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一些学者的研究发现一种新的通过真实交易的盈余操纵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公司管理者的青睐。那么审计委员会是否也能够有效抑制此类较为隐蔽的盈余管理方式呢?这个问题的研究对于进一步认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以及公司管理者的盈余管理方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文献综述、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大量的证据表明上市公司管理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获取更高额的薪酬、隐瞒控制权私有收益等等)经常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Guidry et al.,1999;Healy and Wahlen,1999;Fields et al,2001)。而采取何种盈余管理方式则是管理者与监管和制衡体系博弈的结果,当内外监管制衡体系不能有效监督管理者时,管理者往往倾向于选择即使隐蔽性较差但成本较低的方式,而当监管制衡体系越来越有效时,管理者很可能在隐蔽性与成本之间更倾向于前者。线下项目是早期常用的盈余操纵方式,陈信元、原红旗(1998)发现我国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使得企业业绩发生巨大变化。李增泉(2005)发现当公司具有配股或避亏动机时,控股股东或地方政府支持的上市公司通过机会主义的并购重组帮助上市公司达到管制要求的“会计利润”,而当无保资格之忧时进行的并购重组活动是控股股东或地方政府的掏空行为,会降低公司的价值。夏立军(2003)、张国清等(2004)等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为了进行再融资,利用线下项目的操控非常明显,线下项目是盈余操纵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线下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需要在利润表中单独披露,很容易引起监管者和投资者的注意,隐蔽性能较差。廖理和许艳(2004)的实证结果表明投资者能够识别通过线下非主营业务净资产收益率进行的盈余管理。Haw(2005)等人发现在申请配股时,线下项目较高的公司更容易被拒绝。可操控性应计是指管理者通过对应计项目的操纵来实现管理会计盈余的目的,是目前国内外学者最常用的一种衡量盈余管理程度的方式。可操控性应计并不在报表中单独列示,投资者很难直接观察到,但是这种方式往往是外部审计师重点审计的部分,同时企业需要经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如制作虚假证明材料等以证明给审计机构,所编制的财务报告是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韩慧博,2007),章永奎和刘峰(2002)、李仙和聂丽洁(2006)研究发现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出可操控性应计。因此这种盈余管理方式属于一种实施成本较高同时也具备一定隐蔽性的一种盈余管理方式(韩慧博,2007)。
随着市场监管不断增强和投资者的识别盈余管理能力越来越强,通过真实交易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越来越普遍(Graham et al.,2005)。Graham et al.(2005)根据一项针对公司高层管理者的调查发现大约有80%的被调查者会采用减少如研发费用、广告支出等方式来达到提升业绩的目标。Roychowdhury(2006)的实证结果表明为了避免亏损和达到分析师的预测目标,管理者通过构造真实交易操纵了会计盈余。并且随着《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后,上市公司通过真实交易操纵盈余的现象显著增加(Cohen et al.,2008)。李增福和郑友环(2010)则发现对于预期税率上升的公司,主要进行真实交易操控的向上盈余管理。根据Roychowdhury(2006)的划分,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主要包括过度生产(即通过生产更多的产品以分摊固定制造费用,从而降低单位产品成本)、降低可操控费用(即管理者通过对研发费用、培训费用、广告费用等的操纵来影响当期会计利润)以及销售操纵(即通过过度价格折扣或宽松的信用条件来达到临时增加销售额的目的)。通过真实交易进行的盈余管理属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很强的弹性,即使遇到外部监管部门或投资者的质疑,管理者也可以通过自身的信息优势作出合理化的免责解释,因此具有良好的隐蔽性,识别风险较低。如韩慧博(2007)信息披露虽然能够抑制隐蔽性较差的线下项目和可操控性应计,但并不能很好地识别通过真实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Cohen et al.(2010)也认为公司管理者之所以会采用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其能够有效地避免外部审计师和监管部门详细的审查。
大量的国外学者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独立性以及专业性能够显著的抑制线下项目和可操控性应计(McMullen,1996;Dechow et al.,1996;Beasley et al.,2000;Abbott et al.,2002;Klein,2002;Xie et al.,2003;Be′dard et al.,2004)。而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也与此基本一致。如李歆(2008)发现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财务背景对计提减值准备来进行收益平滑和巨额冲销行为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刘力、马贤明(2008)发现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的可操控性应计绝对值显著比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小。郑新源和刘国常(2008)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可操控性应计显著负相关。此外,其他一些学者还分别从信息披露质量、审计质量等方面证明了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王雄元、管考磊,2006;王跃堂、涂建明,2006;唐跃军,2008;蔡卫星、高明华,2009)。虽然审计委员会能够有效地抑制隐蔽性相对较差的线下项目和可操控性应计,但它是否也能够抑制隐蔽性更强的通过真实交易进行的盈余管理方式呢?这属于一个实证问题,本文拟从正面提出假设:
H1:审计委员会特征与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负相关。
H1—1: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负相关;
H1—2: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通过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
H1—3:审计委员会中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的比例越高,通过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董事会受控股股东控制较为严重(The World Bank,2002;Liu,2006;萧维嘉等,2009),这极大地限制了董事会功能的发挥,从而也进一步影响了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而公司治理结构是由一系列互补性的要素构成(Schmidt和Spindler,2002),在这样一个互补性的体系中,有关要素之间必须相互一致,这样它们才能够相互适应,并获得整体的制度效应(李明辉,2007)。因此审计委员会功能地发挥不仅仅取决于自身的特征,同时也与其所在治理环境具有密切的关系。其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性因素(王亚平等,2009),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其对董事会的控制能力也就越强,不仅有动机而且有能力粉饰甚至虚构财务报表(唐跃军等,2006),因此对审计委员会职能的正常发挥产生的不利影响也就越大。Shleifer and Vinshny(1986)认为公司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是保护外部投资者利益的一种重要机制。因此股权制衡被认为可以使得控股股东面临严厉的监督,从而有助于他们的控制权私有收益,缓解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和公司价值(Pagano and Roell,1998;Bennedsen et al.,2003;Maury and Pajuste,2005;Laeven and Levine,2006)。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特征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的效果越差。
H2—1:第一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效果越差;
H2—2:第一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效果越差;
H2—3:第一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中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效果越差;
H3: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特征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的效果越显著。
H3—1: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效果越强;
H3—2: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效果越强;
H3—3: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审计委员会中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效果越强。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1.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
真实交易是指为达到财务报告的目标,管理者误导利益相关者所采用的非正常营运政策,常用的手法包括销售操纵、降低可操控费用以及过度生产(Roychowdhury,2006)。借鉴Dechow et al. (1998)的思路,本文采用以下模型分别估计非正常现金流、非正常生产成本和非正常的可操控费用。通过真实交易操纵利润的总额=非正常生产成本—非正常现金流—非正常的可操控费用。通过真实交易盈余管理的总额=非正常生产成本—非正常现金流—非正常的可操控费用。
其中CFOt表示第t期末的营运现金流量,At表示第t期末的总资产规模,St表示第t期末的销售收入,ΔSt=St—St—1。上述模型分行业分年度估计每一年度“正常”的现金流,然后用实际的现金流减去“正常”的现金流即为非正常现金流,以此来表示销售操纵的程度。
其中COGSt表示第t期末的销售成本,ΔINVt表示第t期末与第t—1期末存货的变化净值,估计得到产品的“正常”生产成本:PRODt=COGSt+ΔINVt。用实际生产成本减去“正常”生产成本即为非正常生产成本,以此来表示过度生产的程度。
其中DISEXPt表示第t期末的可操控性费用,估计得到“正常”的可操控性费用,用实际的可操控性费用减去“正常”的可操控性费用即为非正常可操控性费用,以此来表示是否降低可操控性费用。
2.控制变量
本文借鉴了Roychowdhury(2006)、Cohen et al.(2008)、韩慧博(2007)以及李增福和郑友环(2010)等的做法控制了有关公司治理、外部审计以及财务特征可能会对实证结果产生的影响,分别选取了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控制类型、高管持股比例、高管薪酬、是否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公司规模、财务杠杆、盈利以及公司成长性等11个控制变量,同时还控制了行业和年度虚拟变量。详细的情况见表1。
(二)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了深、沪两市2006—2009年间除金融行业外所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剔除了数据不全的公司,得到4 738个样本,各年度的样本情况见表2。本文的研究数据来源于:一是北京色诺芬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CCER 数据库;二是国泰安数据库。笔者对数据进行了抽样核对,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本研究所使用的统计以及数据处理软件为Stata10.0。
四、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表3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设置了审计委员会,但是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以及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比例都比较低,这有可能损害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通过表3进一步可以看出,以真实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已经被我国上市公司所采用,并且在不同的公司之间差异显著。
(二)假设H1、H2以及H3的检验
为了验证假设H1、H2以及H3,本文采用混合回归的方法,建立了如下模型:
其中,COMMITfeaturei分别表示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COMMIT)、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INDECOMM)以及审计委员会中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比例(FINEXPCOMM)。OWNERj分别表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股权制衡(EQUI)。由于COMMITfeaturei、OWNERj以及交叉项COMMITfeaturei*OWNERj之间往往存在着多重共线形,很可能会影响估计结果的效度,因此本文采用了残差中心化的方法进行了处理。基本原理是首先以COMMITfeaturei*OWNERj为因变量,COMMITfeaturei和OWNERj为自变量进行混合回归,求出残差,然后将残差作为COMMITfeaturei*OWNERj替代变量模型进行回归。
具体的估计结果见表4、表5和表6。
通过表4、表5和表6可以看出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通过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程度越高,说明控股股东可能会为了追求控制权私有收益而操纵会计盈余。而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越高,通过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说明股权制衡具有正面的治理效应。
对于审计委员会特征的相关检验可以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与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之间并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并未支持假设H1—1。这可能与以下原因有关:最初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一方面是将其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公司治理完善和财务报告质量较高的一种信号机制,另一方面是由于本身需要以此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早期的研究大多表明审计委会员的设置具有有效的治理作用,并且因此获得了市场的良好形象。正是基于此,一些可能并不需要甚至是故意把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装饰品”的上市公司也纷纷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这就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同样也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系数符号为负,并未完全支持假设H1—2,这说明了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比例越高,对于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明显,十分有限。而审计委员会中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比例越高,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越显著,这说明了独立董事要履行其保证财务报告质量的功能既需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应该具备一定专业性,即既要有动机也应该有一定的胜任能力。其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第二大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交叉项也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系数符号为正,且交叉项的系数与FINEXPCOMM的系数之和相加大于0,支持了假设H2—3。而其与第二大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交叉项显著为负,支持了假设H3—3。这说明了审计委员会中属于独立董事的财务专家的职能发挥不仅仅取决于审计委员会本身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制度依存性”,在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中,其作用更能够得到体现,但是在缺乏对控股股东权力制衡的公司治理环境下,其作用受到了控股股东的限制。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消除异常值的影响,本文采用winsorize标准化的方法剔除了最大和最小的1%观察值,结果未发生显著变化;为了消除新会计准则实施可能对实证结果产生的影响,本文剔除了2006年的数据重新采用上述模型进行了回归检验,结果未发生显著变化。因此本文的实证结果是比较稳健的。
五、研究结论
大量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审计委员会能够抑制隐蔽性较差的线下项目和可操控性应计,但同时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通过真实交易来操纵会计盈余的盈余管理方式越来越被上市公司管理者所采用,而审计委员会是否也能够抑制这种隐蔽性较强的盈余管理方式呢?先前尚未有学者对此进行过系统的深入研究。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对于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并无任何作用,而增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虽然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十分有限。而既具有独立性同时又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的审计委员会可以抑制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方式,但是这种作用又具有“制度依存性”的特征。第一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能力越强,这种作用越会受到削弱,而其他大股东的制衡作用越强,其作用越能够得到很好地发挥。
本文的研究同样也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一是审计委员会功能的发挥不仅仅在于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而是与其具体的组成结构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即完善的审计委员会应该同时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两方面的特征。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政策制定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二是审计委员会功能的发挥除了与自身的组成结构有很大相关性外,也与其所在的治理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当治理环境适合审计委员会时,其功能就能得到增强,反之则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因此在我国不断积极推进加强审计委员会职能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其他相关制度措施的完善,单单凭借审计委员会本身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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