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收入衡量”假说与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矛盾

2012-04-29 00:44杨继国
中国市场 2012年3期
关键词:农民增收粮食安全

摘要: 本文用“农业收入衡量说”作为理论基础,分析我国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关系,为“三农”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解说。分析表明,这两大目标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存在“冲突”。通过放宽“农业收入定量说”的假设前提,得到解决这一冲突的一些启示。我国要同时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关键的一点是减少农民的数量,运用农业新技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此外,必须改革农村的组织结构,增强农民的竞争能力;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等农业的公共投资力度,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粮食生产潜能。从缩小村民与城市居民拥有的人力资本差别入手,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树立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实现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持续稳定之目的。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业收入定量说

中图分类号:F323

一、导论:我国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

1978年中央下发一号文件,掀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收入逐步提高。然而,好景不长。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民收入就处于停滞徘徊状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收入增长甚至出现下降趋势,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大为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国外一些人提出所谓的“中国粮食威胁论” ,引起一时轰动。中国政府为了驳斥“中国粮食威胁论”①,在1996年发布《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指出中国能够解决粮食的自给问题。白皮书也把中国粮食的安全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同时,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成为制约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瓶颈,中央和国务院在2004年初又发布了新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强调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重点解决 “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中国粮食安全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两大长期性目标。

这两大目标是缺一不可且不可偏废的。一方面,由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故此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就没有农业稳定的发展,也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也严重制约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不利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如果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不会有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稳定。粮食安全还是一个关乎国家是否受制于他国的战略问题。所以,从其对一个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角度分析,农民收入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持续增长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是一致的。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收入增长和粮食安全本身作为两大政策目标,却是充满矛盾的;在某种程度上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不可兼得。而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却是任何一个都不能舍弃的。这两大目标如何“兼得”?

二、双重目标的逻辑冲突:一个理论假说

所谓粮食安全,按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定义,指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与健康所需要的足够食品(吴志华、胡学君,2003)。换言之,从一个国家看,就是要保证符合安全标准和营养标准的、充足的粮食供给及粮食供给能力和潜力。根据定义,粮食安全包含“质”和“量”两方面的内涵。从质上讲,是指提供的粮食必须满足人们健康所需的营养,并且是对人体健康无害的;从量上讲,是指提供的粮食数量必须足够的多,多到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要。应该说,粮食的“质”是前提,没有符合“质”的要求的任何数量的粮食都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即使有优质的粮食,如果提供的量太少,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仍然成为威胁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保证“质”的前提下,提供足够量的粮食是粮食安全的关键。

保证粮食供给量可以从几个角度来认识。一是时间的维度:“任何时间”都能提供足够量的符合健康需要而又卫生的粮食。所谓“任何时间”,指无论是丰年还是歉收之年,无论是平常之时,还是“非常”时期。粮食生产是一种特殊生产活动,不但因其关系到人们的基本生存需要,还因为其生产基本要素—土地—的严重稀缺。粮食属于典型的边际收益递减产品,供给量很难随着市场价格的上升而增加;同时,粮食生产的另一个特点是“靠天吃饭”,粮食产量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气候状况。由于天气情况的不确定性,在种植同样面积的农产品且付出同样成本的前提下,产量波动很大,对粮食安全造成不确定性。此外,重大的“天灾人祸”等,如地震、严重植物病虫害疫情、人类流行病大面积爆发(如非典等),这样的非常时期使粮食供给突然减少,而需求突然增加,也是粮食安全问题的不可控因素。

另外一个威胁粮食安全的因素是人口与资源的矛盾:人口在不断地增加,对粮食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而耕地面积在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减少。为了能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取更多的粮食,人们往往对土地等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过量开荒、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过度种植等,不但影响了食品的安全,还破坏了保证未来粮食供给的安全生产潜力。

为预防这些潜在威胁粮食安全的因素成为现实,一个简单而可行的办法就是在保证未来粮食的安全供给能力前提下,使粮食供给量和生产能力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并在正常年份和丰年储备足够粮食,以备不时之需。因此,从粮食安全角度说,粮食的供给量越多越好,粮食产量越高粮食安全越有保障。

但是,由于粮食生产的特殊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粮食产量、增加粮食供给的行为却与农民收入增加相冲突;换言之,增加粮食产量并不能增加农民收入。所以,现代农业经济学有所谓“丰收悖论”说。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产品的供给急剧增长;然而,由于食品属于必需品,需求缺乏弹性,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从而使农业收入不但不能随产量的增加而增加,反而使农民丰收之年的总收益会减少,限制农产品产量反而会使农民总收益和利润都增加(萨缪尔森、诺德豪斯,1999)。

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业收入定量假说”,用于分析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矛盾。为分析简便,做出如下假设:(1)完全竞争;(2)农产品都是粮食,都是商品,且品质是等同的;(3)所有粮食需求都是直接食用;(4)封闭经济,即没有粮食的国际贸易。(5)新增农业人口与原有农村人口等量比例从事农业劳动。这样,由于人口增加带来对粮食的需求被新增农业人口抵消,人均粮食需求量在一定时期可以看成是一个定量,用货币表示的粮食需求总量虽然增加,但人均量也是个定量。粮食的需求价格与供给量成反比,且需求函数具有不变弹性-1的特征。

设R为从粮食产品中获得的总收入,P为市场价格,q 为供给量,则需求函数为:q=RP-1,其中,R为一常量,完全由需求一方决定。由于粮食供给量不能随价格变动而调整,产量的变动只由外生因素决定。设共有3种情况:产量为 q0时的收入为R0,产量为q1时的收入为R1,产量为q2时的收入为R2,因为需求函数的弹性为-1,则有:

R0=R1=R2=Piqi(i=0,1,2)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产量并不影响农民的收入。产量与价格成反向变化,这一原理可以解释,在农民获得丰收,农产品价格下降时,他们宁可不采收,让其腐烂在地的现象。这是指农业生产技术不变,产量只由外生因素决定的情况。如果放开固定技术水平的假设,假设产量的变化由农业技术的进步,如良种的推广、农业机具、新的种植养殖技术的运用等因素而使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在各种气候条件下都比原来有一个更大的产出量,则意味着生产成本的降低;由于需求量不变,竞争作用下,单位产品价格普遍下降。较低的价格乘以较大的产量,总收入不变。这与自然因素决定的增产的结果没有两样。反之亦然。如果放弃投入规模不变的假设。比如随着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单位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和资本,从而获得更大产量。在其他条件不变前提下,由于需求量不会相应增加,新增产量的单位平均成本不会像外因决定的增产那样会下降,因而在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农民不会获得正常利润,甚至亏本。因此,他们不会靠增加投入的方式来增产。这一理论假说解释了农民在农产品丰收之年宁愿不采收,让其腐烂在地,以及农民缺乏对农业投资积极性的“怪”现象(杨继国,2003)。

总之,从粮食安全角度分析,粮食产量应该随着人口增长而持续增长,甚至快于人口增长,备充足的余粮以应不时之需;但农民收入的增加与否不由粮食产量的多寡决定,只由需求决定,而对粮食的需求缺乏弹性,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只是个定量;减少粮食产量会减少成本,人均收入反而可能增加。因此,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提高是存在矛盾的。

三、双重目标的实践冲突:统计验证

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的矛盾能否得到统计数据支持呢?“表1”运用1978-2010年的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从种植业中获得的收入等指标展示这一问题。从表中可以看出,从表中所列30多年的指标看,粮食产量从总体上保持一定的增长势头,但是在波动中增长的。虽然保持增长,但增长速度缓慢,超过三分之一的年份甚至产量绝对下降,即1985年、1988年、1991年、1994年、1997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3年。尤其是从1996年粮食产量达到高峰后,产量一路下滑,到2003年粮食产量还只有1986年的85%左右。然而,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却一路攀升,虽然从速度看也有波动,但没有负增长,远远高于粮食产量的增长率。这说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粮食产量的增长无必然的联系,主要是非农产业带来收入的增长。

为了说明粮食产量与农民从粮食生产获得收入的关系,必须通过比较二者的增长情况。但由于单纯粮食收入的数据不易获得,且种植业主要由粮食种植构成,姑且用种植业人均纯收入的数据与粮食产量的数据来分析二者的关系。农民从种植业中获得的收入虽然总体上是增长的,但其增长与粮食产量增长和农民人均纯收入都无必然联系。从结构上分析,种植业收入增长率有几个跳跃性的年份:1983年增长419%,1990年增长37%,1994和1995年的年增长35%左右。这几个年份都是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年份: 1984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98.07%,1990-1995年间,全国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86.53%,其中粮食收购价格提高103.16%。在1994年提高了粮食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幅度高达46.6%,拉动市场上粮食价格的上涨。1994年、1995年连续两年粮食零售价格处于34.4%和48.7%的高位水平上(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2)。可以认为,这些异常的高增长主要是由于粮食价格提高所致。1978年前我国粮食全部实行统购统销,价格定得很低,因此,粮食长期处于短缺状态。1978年国家对粮食提价,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产量相应增加了农民收入;1985年对粮食统购政策进行了改革,实行“双轨制”,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前几年的粮食增产,国家在粮价过高时抛售粮食,使粮食价格下降,导致1985-1988年粮食生产徘徊不前,农民从种植业获得的人均收入增长率大为降低,平均增长率不到4%。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决定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粮食生产基本由市场价格调节。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粮食生产的短缺导致价格上升,加上20世纪90年代全面的通货膨胀拉动粮食价格更加上升,刺激了粮食的增产,1996年比上年增长了8.13%; 同时价格的大幅上升使农民从种植业获得的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粮食的增长速度,且幅度较大。粮食价格从1996年起开始下降,粮食产量又开始徘徊,1997-2010年平均年增长仅0.67%,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三分之一的年份为负增长,大起大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却不断增加,为8.45%。而同期种植业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为-0.96。即是说,粮食产量的变动基本不会使来自粮食的收入同比例变动(见表1,为了直观,将上表绘成“图1”)。

对“表1”统计数据的总体分析和对“图1”的观察得出如下三点结论:

第一,曲线分为明显的两段:以1992-1993年为界,前后明显不同;之前是个比较低水平,且增长不明显;之后突然跃升。原因是1992年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对农业的调节其主导作用。农业纯收入加速上升且远远快于其他曲线的上升速度,说明非农产业收入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渠道。所以,本文提出的“农业收入恒定说”主要适用于后半段。不变价格计算的农民人均种植业收入虽然整个曲线看,变化不明显,但也分为上述的前后两段。粮食产量虽然总体上呈缓慢上升趋势,但后半段波动弧度加大;一方面说明粮食生产的刚性需求,同时说明市场调节下的粮食生产加大了粮食生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

第二,若用当年价格计算,农民收入与粮食增长1992年以前没有显示出明显的矛盾,但也无正相关关系,主要受价格调整的影响。1992年以后,市场机制起主要作用,粮食增长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矛盾的趋势;尤其1996年以后,粮食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反向运动,而种植业收入却有基本保持不变的趋势。这说明,在市场竞争假设条件下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增长矛盾的命题基本得到证实。

第三,如果用不变价格计算,则无论粮食产量是否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都始终保持较平稳上升的势头;而种植业人均纯收入则从1985年起就基本保持稳定的趋势。1983年的急剧变化只是不合理粮食比价的大调整的结果。尤其是实行市场经济取消粮食价格双轨制后,种植业人均收入就基本保持不变。不变价格计算的结果更好地证明了农民从粮食中获得的收入只是个定量的理论假说,虽然有些波动,但市场化后,平均增长率基本为零,波动可以解释为“误差”和其他非市场竞争因素导致的。这个结果也更好地证明了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矛盾。

四、冲突解决:假设前提的进一步讨论及其蕴含的政策含义

理论和经验都证实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似乎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不可兼得。然而政策目标又必须同时达到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这两个目标。但如何克服这双重目标理论上的矛盾和实践中的冲突呢?答案就在理论假说的前提和政府正确的产业政策中。在理论分析时我们设定了5个假设前提,现分别进一步分析,从中得到一些政策建议的启示。

(一)完全竞争假设

这一假设虽然不完全符合实际,但在存在“二元经济”条件下,农业是相对的“竞争行业”,工业部门则是相对于农业的“垄断行业”。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是竞争的弱势一方,农民无法通过发展农业自身增加收入,反而会加大城乡差距。其政策含义是在农业领域需要政府干预,对粮食生产进行保护的同时对农产品进行价格补贴,这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我国也在20世纪90年代出台了以保护价收入粮食和对农业补贴的政策,但这一政策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问题主要出在补贴的方式上。以前主要是将补贴补给流通企业,结果只有很少一部分落实到农民手中。应该将这种间接补助变为直接补助,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激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农民自己应该组织起来,以集团的力量对抗工业垄断集团对农民利益的侵蚀。政府需要在农村改革的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不变假设

从粮食生产获得的收入是一个定量的假说是建立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提出的。因为粮食产量的变化不影响粮食总收入,在粮食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如果从事粮食生产的人口减少,则人均收入会提高。实际上,从事粮食生产的人口减少,总人口不变前提下相应非粮食生产人口增加,对粮食的需求也增加,因而粮食价格会上升,农民人均收入增加。在总人口增加的前提下,如果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下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平均从粮食生产中获得的人均收入相应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包括狭义的农业(粮食种植业)、养殖业、副业(含经济林木种植, 产品加工,一般工商服务业,外出打工等)和政府转移支付。其政策含义,就是将生产粮食的人口绝对减少,提高农业生产率,减少狭义农业人口比例。换言之,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将种植业的劳动调整到非种植业,实行多种经营;二是从农业调整到非农业,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和农村工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从粮食安全的角度分析,全国总人口总是不断增长的;由于经济发展,非直接食用的粮食增加。为了满足新增人口对粮食的需求和非直接食用粮食需求的增长,在不断减少粮食生产人数的前提下,同时要使粮食产量不断增加。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应该在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方面入手。物的因素主要包括对耕地的保护及其耕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生产能力(任柏强,2003)、农业新科技推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产品新品种的培育、农业服务体系的建立等(朱晶,2003);人的因素主要指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包括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设施等。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才能使农业生产现代化,提高农业单产。农民素质提高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同时只有农业劳动者素质提高才能最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农业产量。由于农业产量的提高不能直接提高农民人均收益,降低农民数量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需要转移部分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劳动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又是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的前提。因此,劳动者素质提高是实现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共同条件。

(三)粮食“同质”的假设

粮食产品与其它产品一样,有高、中、低各种档次。收入水平比较低时人们愿意消费档次比较低的产品;随着收入的增加,对比较高档次的需求增加。较高档次的粮食产品的价格较高,因而粮食生产应根据人们收入水平的变化,提高需求层次,种植品质(档次)较高的作物品种,可以获得较高的人均收入。其政策含义是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实现多元化生产和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将粮食生产和其它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一体化,也是解决农民收入和粮食生产矛盾的方式之一。

(四)所有粮食都直接食用的假设

事实上,许多粮食是作为养殖业的饲料和食品加工业原料,乃至工业原料使用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非直接食用的粮食需求越来越大,会拉动整个粮食需求。这一方面会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前提下提高农民人均收入。但另一方面,粮食的非直接食用的增产无助于粮食安全。政策含义是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对粮食的食用和非食用进行适时、适当的调控。

(五)封闭经济的假定对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具有“双重影响”

一方面,粮食的对外贸易可以利用国外粮源进口,保证国内对粮食的需求,从而有利于粮食安全;同时,如果国内某些品种的农产品过剩,或者按照比较利益原则适当进行粮食生产的国际分工,加大农产品的出口,可增加农民收入。不过,另一方面,粮食商品的开放度加大,由于国内农业劳动生产率比发达国家低,从而大量的粮食进口影响到国内的粮食市场和农民收入。同时,过度依赖国际市场不利于紧急时期的粮食安全。因此,粮食的国际市场是柄双刃剑,需要发挥国家的作用,掌握好粮食进出口的分寸。中国加入WTO实际上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市场环境。

(六)启示与政策建议

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国家应该在粮食丰收时储备粮食,以备歉收之年用;应该以保护价收购粮食(曾善静,2011),并对农民种粮给予补贴,保证农民在粮食增产的情况下,也能从种粮中获得收入的增加。

五、简短的结论

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是我国目前要实现的两大目标。但是,由于农业的特殊性,理论分析和统计数据都证实这二者是有矛盾的。这一矛盾不能依靠市场机制的本身来解决。需要靠政府对农业的特殊保护和投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减少农业生产的人口数量,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时,保证粮食的持续生产能力和潜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不是靠剥夺农民、扩大城乡差距达到的,因为这不但会影响有效总需求量、牵制整个宏观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而且严重削弱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我们的政策选择必须保证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两个目标同时达到,二者不能偏废。同时实现两个目标的关键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等农业公共投资力度,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粮食生产潜能。农村的改革制度设计中,应该加强农民的组织性,以增强其与工商业的竞争力。从缩小农民与城市居民拥有的人力资本差别和改进与工商业组织的竞争态势入手,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树立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实现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持续稳定之目的。

注释:

①1994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在《世界观察》杂志(第9-10期)上发表了题目为《谁来养活中国?》的文章,指出未来中国的粮食供求会陷入严重的危机,并将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粮食,从而引起国际粮食市场的混乱。

参考文献:

[1][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萧琛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回顾与分析[J]. 经济研究参考,2002,(50).

[3] 任柏强.粮食市场化改革与粮食安全[J].经济学动态,2003,(12).

[4] 吴志华,胡学君.中国粮食安全研究述评[J].江海学刊,2003,(3).

[5] 杨继国.二元市场结构: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J].财经问题研究,2003,(10).

[6]朱晶.农业公共投资、竞争力与粮食安全[J].经济研究,2003.

[7] 齐超. 制度含义及其本质之我见[J]. 税务与经济,2009,(3).

[8] 曾善静.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J].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编辑: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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