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转的两个问题

2012-04-29 00:44赵锦勇
中国市场 2012年3期
关键词: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城镇化

赵锦勇

摘要:本文以林地流转为例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失地的影响和对中国城镇化道路的影响。本文认为在工业化社会和合理的社会保障条件下,农村土地流转不会出现在农业社会条件下容易出现各种恶果。更进一步,在金融工具的配合下,农村土地流转将有效地促进中国的城镇化道路。

关键词:土地流转;城镇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6.2

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的林地流转一直被认为是改革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先行者。土地改革不仅有许多技术问题,更有一些重要的经济问题。本文主要讨论其中比较有争论的两个问题。

一、对农民失地的担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常被誉为“第三次土地革命”。其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探索意义非常巨大。

有一种观点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起的林地的流转会引起农民的失地,进而引起乡村的不稳定,甚至在长期中导致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治乱交替。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朝代刚开始时候都会均分田地来带动农业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时间推演,农业生产会要求一定范围的土地兼并,从而形成了部分失地农民成为佃农。如果遇到年景不好,出现天灾人祸时候粮食减产会导致更多的农民失地。粮食生产得不到好转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失地农民容易形成流民。而在流民中就难免不会出现一些“陈胜”、“吴广”最终导致一个朝代的倾覆。新的朝代开始仍旧会以分田的方式来发展生产。这样就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经典的治乱交替。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也是以明确农民林业用地权利,促进林地流转为内容的改革,但是其并不会导致治乱交替。

首先,治乱交替的情况出现是由于中国封建朝代的农业社会性质。当时的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农业人口占到了绝大多数,农业收入是其收入中的绝对主体。整个经济遵循Malthus方式的经济增长:农业产出的提高促进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促进人口出生率提高。但是人口数量受到相对固定的农业用地数量的限制。相对固定的农业用地数量只能承受一定数量的人口。一旦农业生产由于气候和灾害等随机因素的影响而降低时,就需要通过一些方式来减少人口数量。气候和灾害等随机因素使农业生产降低时往往是也是封建农业社会遭遇流民和治乱交替的时候。但是现代社会是工业社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大大降低。而且对于农民而言,农业收入也不是其绝对主要的收入。针对我们考虑的林业问题,林业收入也不是农民年收入中的绝对主体(表1)。因此,林业生产的波动并不会导致农民的失地行为。

其次,封建朝代农民失地还因为缺少流转方式。在封建时代农业收入占到收入绝大部分比重。一旦农业生产波动,农民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或者将土地变卖使自己失地。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多种流转的方式。农户并不是只有转让林地这样一种选择,他可以通过抵押、出租等多种方式获得过渡性的资金。

再次,封建朝代农民失地往往是被迫性失地。由于生计的压迫,或者高利贷的压迫,使农民失地。这种情况下失地农民可能更容易变成流民。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地的流转是以自愿为原则的,农民进行林地的流转并非因为生计的压迫,而往往是为了寻求更高的经济利益。

最后,现代社会拥有越来越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这些制度会保护那些失去土地和缺少生活资料的人群,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防止出现大规模的流民。

综上所述,虽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土地流转,在形式上容易让人类比历史上的治乱交替的现象,但是封建历史上治乱交替发生的机制已经不存在。并且我们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能够保障土地流转之后农民的生活水平。所以说林权制度改革所进行的林地流转会导致治乱交替的历史现象发生是缺乏根据的。

二、与城镇化战略的关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的新的制度,调整了集体林区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扩大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了城镇化水平。

林改使农民获得林木收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农民获得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对于林木的经营性收入不再由村集体组织中少数人所有占有,成为了每个农户自己的收入。农户在明确了自己的产权之后,对林业生产进行规划,从短期的林木砍伐还是长期的经营中都可以得到林业收入。

林改使林农获得资产性收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赋予了农户林地的使用权,并且促进了林地的规范流转。林地对于农户的经济价值主要来自于林地上种植林木的贴现值。林地的流转提高了林地这一价值的变现能力。无论是通过转让、出租,还是入股、抵押等形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的林地让农民在可以获得林木收益的同时,还能拥有一份资产性收入。

规模化经营释放农村富余劳动力。确权到户解决了林业生产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激励问题,规范流转则是促进了林业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经营之后,同样的林地面积可以获得同样甚至更多的经济收入,但是却不需要同样多的劳动力。①这些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可以像传统的打工者一样进入第二、第三产业获得收入,增加城市的劳动供给。不一样的变化是,通过林业规模经营释放的劳动力本身就带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他们所拥有的资产可以帮助他们进行融资,所以和上一代打工者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可以不纯粹是打工者,还可能是个创业者。

林改促进生产结构转型,帮助城镇化建设。集体林改通过微观主体的再造和生产要素流通形式的改善促进了集体林业的生产结构的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不仅农民收入得到了增加,还通过规模化经营的方式释放足够具有购买力的富余劳动力。这些拥有经济收入和资产的劳动力在新的城镇化道路中不仅创造了劳动供给,还大大释放了农村的购买力。并且拥有资产性的收入和可抵押的资产也大大丰富了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机会。所有这些因素都将帮助新的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注释:

① 通过形成专业化合作组织规模效益所需平均面积和经营所需平均人数,比照平均家户获得集体林地亩数可以估计出最多可释放劳动力的数量。但是鉴于目前可获得数据还无法做具体推算。

参考文献:

[1] 孙妍,徐晋涛,李凌. 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地经营模式影响分析—— 江西省林权改革调查报告[J]. 林业经济. 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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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厉以宁. 林改带来八点启示[N]. 中国绿色时报.2010.9.29.

(编辑: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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