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一凡
进入农历七月,在港九新界多个地方均可见到不同规模的“盂兰胜会”。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民间习俗,具有独特的社会与文化意义,被称为“中国的万圣节”。
“盂兰节”源自佛教的“盂兰盆会”,其原意是供养僧伽,为在生父母积福及为去世父母超度。“盂兰盆”是梵文Ullambana的音译,意为“救倒悬”。据佛教《盂兰盆经》记载,佛祖弟子目莲尊者的母亲因胡作非为、任意殴骂僧道,而被阎王打入地狱受苦。目莲见母亲在地狱里化为饿鬼,身体被倒悬着,遂给母送饭,但饭一入口便化为火焰。目莲向佛祖请教,佛祖说其母罪孽太深,以一人之力无法化解,必须仰仗十方僧众,在七月十五日,以盆盛载百味五果,共同祭祀,超度众饿鬼,才能解救母亲的危难。目莲依旨行事,其母遂得以超生。
在道教中,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农历正月十五日和十月十五日分别为“上元节”和“下元节”),是祭祀地官及超度亡灵的日子。传说地官在当天持人鬼录簿,检阅善恶,若被选中做鬼,则永世难以超脱。故每到此日,道士就会供奉花果、设坛诵经做法事,期望地官赦罪。因此,佛教和道教在农历七月十五日这一天,都会在寺庙或宫观举行祭祀法会。后来,因佛、道仪式相互影响,使两者的内容日渐相近,已被人混为一谈了。
民间则俗称盂兰节为“鬼节”,因传说阴曹地府在七月初一大开鬼门关,直到七月三十日才关闭。这期间,孤魂野鬼会来到人间,故有些市民会在路边焚烧冥纸、香烛来超度这些鬼魂。
香港的盂兰胜会始于何时,至今并无明确记载。有团体称于1897年就在铜锣湾糖街举办过第一届盂兰胜会,算起来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到20世纪四五十年代,有许多潮州、海丰、陆丰、鹤佬籍人士移居香港,他们将在家乡流行的盂兰节习俗也一并带来。盂兰胜会通常在农历七月初一至月底举办,其规模大小、装饰布置、供奉祭品、宗教仪式、诵经所用方言等,因人力、财力、族群籍贯、社区环境而互有差异,主要可分为潮州人采用的佛教仪式和海陆丰人采用的道教仪式,大致由“请神”“神功戏”和“派米”三部分组成,目的都是表达孝道及关怀亡魂。
“请神”仪式由居士或道士诵经开始,请神队伍随后从会场出发,其中有人提着灯笼和绑着红绣球的柳枝开路,还有人沿路洒水以除秽气,走到附近古庙请出神像,安放于会场内的神坛,常见的有天地父母、南辰北斗、福德老爷、城隍爷及观音、天后等。在返回会场途中,先要把神像抬到附近街道及重要建筑物前,称为“游神”。游神队伍由长老带领,值理、家属、街坊会员、乐师、戏班等随行,沿途抬着香炉,敲锣打鼓、奏乐及舞蹈,以此祈求神灵庇佑邻里、街坊平安。随着时代变迁,请神队伍现多已改为以车代步,但仍有个别团体保持步行的传统。安放神像后,请神队伍一起吃汤圆,以示此项活动圆满完成。
“神功戏”一般在农历七月十五至十七日一连演出三个晚上。最初的神功戏只是潮州的皮影戏,现在大型的盂兰胜会通常都有戏班演出大戏,实行人神共娱,演出的剧种有广府、潮州或鹤佬戏,既使先人在接受功德的同时得到娱乐,又可让街坊共同观赏。
由于香港的潮汕商人以经营米业者为多,所以在盂兰胜会的最后一天,会派米给各位善信,在派米前一晚的午夜时分,会为无主孤魂举行超度仪式,既为救济贫民,亦为先人积福,谓之“平安米”。除派米外,有些盂兰胜会也派发面条、雨伞等食品或日用品,称为“福品”。每场盂兰胜会完结时,都要火化会场内的“大士王”,寓意带同幽魂一起离开人间。
现在,香港较大规模的盂兰胜会都借用政府管理的公园、广场和球场作为举办场地,会场内按照传统布局用竹子、木板、铁皮等材料搭建多座临时建筑,包括用作诵经以超度亡魂的“主坛”、供拜天地父母的“天地父母棚”、设有震慑鬼魂的“大士王”像的“大士台”、供打斋附荐先人的“附荐棚”、用来接引孤魂脱离地狱之苦的“孤魂台”以及上演各种剧目神功戏的戏棚。会场四周还插上旗帜,并用长竹竿挂起灯笼和幡,以引导孤魂野鬼前来享受供品和宴席。
香港现有潮汕籍居民120多万人,他们举办的盂兰胜会主要在港岛、九龙和新界近70处地方,其规模和数量都是最大的。潮州人的盂兰胜会很注重场地的布置,尤以神坛最为重要。它通常位于会场东面或南面,采用庙宇的两进式设计,前面一进放置香炉,后面一进则摆设众多供品,尽头处有3组巨大的高帽、腰带和长靴,系主办团体给天地父母、南辰北斗和诸位福神穿戴的。神坛左右辟有房间作为办事处和会客厅,供主办团体成员工作和休息之用。戏棚设在神坛对面,让人神可共赏神功戏。神坛与戏棚之间还摆放3座大香炉,点燃3支大香,奉祀天地父母、南辰北斗和诸位福神。会场一侧还可见到一座神袍棚,挂有3件大龙袍,也是献给3组神灵的。
潮州人的盂兰胜会已于2011年5月以“中元节(潮人盂兰胜会)”之名,与长洲太平清醮、大坑舞火龙、大澳端午游涌一起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香港特区首批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这些独特民俗能在急促转变的现代社会中得以保存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