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摘 要:中国是最早进入老挝进行农业投资的国家。当前,中国企业对老挝农业投资占投资总量的比重较低,投资领域以农业种植为主,投资企业主要为省市地方民营企业,投资模式呈多样化。中国具有投资老挝的便利条件、两国农业投资合作潜力较大、老挝投资环境也逐步改善;但投资老挝的中国农业企业发展能力还不强,且老挝国内也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中国企业对老挝的农业投资。因而,中国企业应通过规范投资经营行为、加强农业技术投入、重视政府的投资政策导向、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措施,化解投资中的困难,推动对老挝农业投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中国企业 对老挝农业投资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078-03
自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老挝政府采用多边合作的方针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以促进经济社会建设。之后,随着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GMS经济走廊构建等区域或次区域合作的发展,国外资本在老挝的直接投资迅速增长。
中国是老挝重要的投资贸易合作伙伴,也是最早进入老挝进行农业投资的国家。1989年以来,中国在老挝矿产、工业手工业、能源、农业和服务业等12个领域累计投资项目443个,累计投资40.52億美元,成为对老挝的最大投资国。一直以来,中国主要以政府之间、半合作半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对老挝农业投资,企业对老挝农业投资活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政府的援助项目或农业合作项目。
一、中国企业对老挝农业投资的特点
(一)农业投资占对老挝投资总量的比重较低
农业是老挝政府鼓励外国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中国和老挝投资合作的重点领域。20多年来,中国企业对老挝农业投资总量逐步扩大,2001年至2009年中国对老挝农业直接投资为12亿美元,仅次于电力、矿业和服务业。但目前农业投资在对老挝投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仍然较低,企业投资规模也较小,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有效发挥。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累计核准投资金额约26亿美元,主要投资领域中矿产、工业手工业、能源、农业和服务业。其中,农业领域的核准投资金额仅占核准投资总额的8.5%。
(二)投资领域以农业种植为主
中国对老挝农业投资领域逐步呈现多元化,涵盖种植业、林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加工、销售业。但中资企业主要集中在老挝北部经营橡胶、水稻、甘蔗、玉米、木薯、蓖麻、蔬菜、热带水果、烟叶等农业种植项目。截至2011年10月底,经中国商务部核准、在老挝已办理企业注册的中国农业投资企业(机构)共有101家{1},其中从事种植的企业有90家,占89.1%。其中,橡胶种植企业55家,占总数的一半以上{2}。
(三)农业投资企业主要为省市地方企业
上述在老挝进行农业投资的101家中国企业(机构)中,中央企业仅1家,来自省、市的地方企业100家。其中,云南企业67家,占总数的66.3%;湖南6家,重庆5家,山东、广东3家,河北、江苏、湖北、海南、广西各2家,北京、辽宁、吉林、安徽、四川、河南各1家{2}。
从投资额来看,截至2011年3月,云南省在老挝共设立境外投资企业126家,协议投资7.31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2.75亿美元,约占云南省对外实际投资总额的1/5。
(四)农业投资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
民营企业一直是对老挝农业投资的重要力量。上述在老挝进行农业投资的101家中国企业(机构)中,国营企业仅为2家;而民营企业99家,占总数的99%。但因国营企业实力较雄厚,因而在投资经营活动中逐步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民营投资企业大多实力不强,难以形成规模化农业投资,承受综合风险的能力还很有限。
(五)农业投资模式呈多样化
目前,中国企业对老挝的农业投资模式呈多样化趋势,主要有:(1)订单农业模式。中国企业以技术、管理和种苗、化肥等生产物质作为投入,老挝当地农户负责种植经营,中国企业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农户收购农产品。(2)土地租赁模式。中国企业向老挝农户或政府支付土地租金、获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农业种植经营活动。(3)股份合作模式。中国企业以入股的形式与老挝当地政府和社区进行投资合作、分享收益。通常中国企业以物质、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老方负责组织土地和劳力进行生产种植。(4)技术扶持模式。中国企业向老挝农户或社区提供技术的支持,农户自己解决生产物资、劳动力和土地等投入。收获期中国企业在市场上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收购农产品,中国企业不负责老挝农户的产品销售,老挝农户也没有义务必须向特定中国企业提供农产品。
二、中国企业对老挝农业投资的优势和机遇分析
老挝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但老挝具有优越的农业资源,当前中国企业投资老挝农业存在许多优势,并面临极佳的历史机遇。
(一)老挝社会环境较好,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
老挝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人民友好,国内没有民族、宗教、政党、反叛武装斗争和冲突,与周边国家也没有边界冲突矛盾,国内社会环境较好。
老挝政府高度重视引进外资,2009年老挝政府正式提出“资源变资金战略”,为了吸引更多外国企业到老挝投资开发,相应地在投资管理方面出台了新的《投资促进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激励政策,加强了对外国投资的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老挝投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业领域的投资机会越来越多。
(二)老挝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农业投资合作潜力巨大
老挝相对周边国家地广人稀,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25人;土地资源丰富,土壤肥沃,全国农业用地约470万公顷;此外,老挝气候条件优越,日照长、雨量充沛,极其适合粮食、经济和热带水果的种植。但老挝经济发展滞后,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水平低下,人才缺乏, 市场狭小。相对来说,中国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又具有明显的优势,且市场广阔。老挝与中国较强的经济互补性,使得双方开展农业合作的潜力巨大。中国企业投资老挝农业,凭借自身的农业技术、管理和资金优势,依托老挝的自然条件、土地资源,能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三)地缘优势独特,具有投资的便利条件
老挝位于中南半岛北部,地处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中心位置,是邻近各国重要的陆路通道。中国与老挝毗邻,共同边界线长(中老边境线长710公里);两国边境地区的多个民族跨境而居,他们山水相连,民族同源,语言相通,风俗习惯相似。独特的地缘优势和传统的人文渊源,便于两国相互间的交流和理解。
此外,中国企业在老挝进行农业投资具有良好的口岸通道等交通优势。目前中国已有磨憨国家级一类口岸以及关累、岔河等口岸和多条通道直通老挝北部;随着昆曼公路、泛亚铁路的建成,两国货运距离还将大大缩短,交通运输将更加便利,将使中国企业在老挝农业投资活动中的运输费用降低,节约大量投资成本和交易成本。
(四)两国将建立更为密切的农业投资合作关系
农业是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点领域,投资老挝农业是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拓展东南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农业“走出去”战略不断深入,中国将更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
2009年9月中老两国关系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中老经贸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两国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10年3月和6月,两国国家领导人签署了一系列经贸合作文件,极大地推动了两国经贸合作,中老两国将建立更为密切的农业投资合作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老挝进行农业投资正面临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