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庆
摘 要:随着经济危机影响的加深,抵制贸易保护的呼声并没有抵制住全球贸易摩擦案件的迅速上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反倾销的对象,倾销指控的次数越来愈多,强度也逐渐增大,被倾销产品的范围也不断扩大。由此,中国企业要想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应采取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牌意识、增加海外直接投资、培养专业国际商务人才、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国内企业团结一致和合理利用反倾销手段,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等对策。
关键词:国际贸易;反倾销;中国企业;对策
引言:倾销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占领市场,因此会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进口当局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反倾销国通常在进行反倾销时,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滥用反倾销措施进行贸易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额的不断扩大,同时也使国外对华反倾销指控越来越多。
我们可以从商务部发布的相关数据看出,截至到2013年,中国已经连续8年成为全世界遭到反补贴最多的国家,同时,连续18年成为全世界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全球47%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和之前已经完结的案件基本上都是针对中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至今依然是国际贸易中的弱者以及最大受害者。面对世界各国反倾销调查的轰炸,我国的企业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完善我国的反倾销系统,建立健全反倾销体系。
一、中国遭遇反倾销的特点
(一)我国被指控倾销的次数逐渐增多。随着我国加入
WTO,国外针对我国反倾销的调查越来越多。截止去年,就有17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动了高达75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与2014年持平,其中,反倾销67起,同比增加6起,增幅为9.8%,反补贴8起,同比减少6起,降幅为42.9%。除此之外,从2009年9月到2010年6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针对我国的相关带有歧视性的措施就增加了231项,达到了407项,足足增加了一倍多,很显然,我国已经成为了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二)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最近几年,我国被认定为倾销的产品逐渐增多,从最初的传统商品(轻工、纺织等),到最近的新兴产品(机械、电子等),累积达到4000多种商品。任何只要被西方等发达国家认定为会危害或者将会危害到本国利益和本国竞争力的产品,都会被一一贴上倾销产品的标签。更有甚者,美国制定的《特别337条款》和《超级337条款》相继把贸易保护的产品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这也许只是个开始,他对于倾销产品的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三)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提起反倾销诉讼的主流。2015
年,在17个对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国家(地区)中,发达国家5个(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发展中国家(地区)有11个,转型国家1个。其中,发达国家(地区)启动25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比2014年减少5起,降幅为16.7%;发展中国家(地区)启动49起,同比增加22.5%;转型国家1起,同比减少4起,降幅为80.0%。具体来看,居首位的是印度,10起,占比14.9%;其次是巴西,8起,占比11.9%;美国、欧盟和巴基斯坦并居第三,均6起,各占比9.0%。总体来说,2015年有六成以上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
二、我国频遭反倾销调查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第一,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长期以来遭到了欧美各国的歧视待遇。这些国家不仅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对我国企业存在一定的偏见和误解,而且在选取国际贸易中第三国参考价格上“动手脚”,理应找与我国经济水平发展相当的国家作为替代国,但是曾被选为替代国的竟是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日本、智力、丹麦等国。这种歧视待遇使得中国商品更容易被认定为倾销。第二,经济危机的影响,使各国经济遭受巨大的打击。美国至今仍然挣扎在次贷危机带来的诸多后遗症中;欧盟则全力维持自身的生存,深陷主权债务危机中,无暇顾及其他;日本经济发展已经停滞,在“失去的十年”之后经济任然无任何起色,失业率高,经济缺乏活力;除巴西等以外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形势也不容乐观,虽然从整体上看情况好于发达国家,经济复苏较快,但是仍然有很多国家出现了经济衰退的现象。中国虽然国内出现了很多问题,经济结构也处于转型阶段,但是从整体上仍然呈现增长的趋势,开始走上触底反弹的经济复苏上升通道,其他国家不免有“酸葡萄”心理和所谓的“劫富济贫”心理,故我国的外贸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二)内部因素。第一,出口结构不合理。从出口的产品类型和出口的主要市场来看,我国出口的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一些低附加值的产品,而出口市场也过于集中,主要以欧美为目标市场。这种集中向某一地区出口大量且急剧增多的产品,必然会对当地的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从而成为当地市场反倾销的对象。第二,国际营销战略不当。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由于缺乏对整个国际市场的总体把握和深入调研,做出的营销战略也不尽人意。大多企业选择通过扩大销量来增加利润,依然实行老套的“薄利多销”的营销手段,实施“价格战”,长期以来产品以低价的形式进入他国市场,不免会贴上“低价倾销”的标签。而且,我国企业不能及时掌握进口国的行情,导致没有适时调整出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这就使得产品大量且集中地汇集到进口国,无疑会增加对华反倾销的几率。第三,法律应诉不力。由于反倾销费用的昂贵以及复杂漫长的手续过程,使得大部分被诉讼企业望而止步,常常寄希望于同行业被诉讼的企业,这种“渔翁得利”的思想造成了被诉讼企业都不愿或者无力应诉的局面。同时,我国极其缺乏精通国际贸易规则和各国法律法规的高端人才,企业应诉无力。如此,便并诱发对华企业更多的反倾销起诉,形成恶性循环反应。
三、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一)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品牌意识。中国企业应改变长期以来以价格战为主要竞争手段为以质量取胜、以服务取胜。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后期服务,创建自己的品牌。从源头改变国外市场上我国产品原来的形象,也可以更好地满足国内国际市场的需求。质量的提高必然会导致成本的增加,出口价格也会随之提高,同时,品牌形象的建立还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由于反倾销主要是针对低价产品,因此我国要尽快撕掉“低价低质”的标签,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的诱因。
(二)增加海外直接投资。海外投资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
点:第一,绕过国外的贸易壁垒,减少被诉倾销的几率;第二,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营销手段、科学技术等;第三,转移国内剩余生产力和技术能力;第四,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构建遍布全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网络,促进中国跨国公司的发展。在中国最典型的通过国外直接投资而避免反倾销的案例就是海尔在美国投资建厂。
(三)培养国际型专业商务人才。在我国,由于不少企业不了解国际贸易法规以及缺乏专业的国际贸易人才,不知道如何应对倾销诉讼,导致在已发生的对华反倾销案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企业选择了放弃应诉,这对于我国企业是一个大的损失。截止2013年,美国拥有的反倾销专业人员有200个,而我国仅有20个;欧盟拥有的反倾销调查官员有2000个,而我国连其十分之一都不到,其差距可想而知,这些都应该引起中国的高度重视。为了应对对华反倾销案件,中国企业必须不遗余力地培养在法律、经济和外语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素质能力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的优秀国际性人才。
(四)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我国企业要改变以往的单一的货物贸易和竞争手段,向技术贸易领域发展,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避免“低价竞销”的局面。在日益竞争的国际市场上,我国企业必须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才能争取市场份额。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市场结构上,不能过度集中于某一个或几个目标市场,要市场多元化,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不仅适当可以避免反倾销调查,还可以相应地降低由于目标市场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第二,在竞争手段上,不能单纯地使用“价格战”,要多种竞争手段并用;第三,在经营方式上,不能单纯的出口商品,要积极直接对外投资,这样既可以转移国内剩余生产力,还可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程度。
(五)国内企业团结一致。在应对反倾销诉讼时,国内企业应改变“搭便车”的心理,更不能抱着不配合或无所谓的态度。因为一旦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成功,那我国同类产品将会受到重创,严重的可能完全退出该市场,这对我国企业乃至我国该行业的对外贸易都将会是巨大的冲击。因此,我国企业应该积极联合起来,一致对外,全面筹集资金,共同应对反倾销诉讼,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合理利用反倾销,保护自己正当权益。我们只见外国对华反倾销的指控,却很少看到我国对外发起的反倾销指控。这并不是意味着外国生产商没有对华倾销的行为,只是我国缺乏对倾销的认识,不能合理利用反倾销手段。我国在税收管理和关税削减方面的改革,使市场准入难度降低,导致外国公司进军中国更加容易。为了占领市场,他们不惜大幅度降低产品价格来大肆倾销,所以,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控诉的同时,还必须主动使用反倾销措施,从而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我国在国际贸易中还处于劣势,面对众多的竞争对手和发达国家的不公正待遇,我国企业必须调整发展方式和应对方法,努力运用WTO等相关国际贸易规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避免或应对国外反倾销行为时,我国企业应采取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牌意识、增加海外直接投资、培养专业国际商务人才、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国内企业团结一致和合理利用反倾销手段,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等针对性对策,并且,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坚持走科技创新的道路,求真务实开展各项工作,才能在市场竞争正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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