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艳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平时与广大群众在相同的环境里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何才能发扬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为党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是新时期摆在普通党员面前的新课题,值得每位普通党员思考。
普通党员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同人民群众一样,都在不同的平凡岗位上工作、学习、生活,都要面对和处理各种困难和矛盾。但不同的人由于思想境界不一样,工作态度不一样,学习目的不一样,生活作风不一样,认识和处理问题就不一样。而人民群众往往就是从上述不一样中来评价每个党员的,所以说,每个党员,特别是普通党员,要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和尊重,在平凡的岗位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就必须在自己的言行、工作、学习、生活上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埋头工作,默默奉献,做社会有用的人,做社会有利的事。
第一,在人生追求上,要有“志气”。作为普通党员,应该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追求人生的崇高境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上有些人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袭和腐蚀,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理想追求放在掠取金钱上、升迁职位上或吃喝玩乐上,想的是升官发财和个人享受,忘记了自己是党员,淡化和放弃了党员的奋斗目标和人生追求,有的甚至违法乱纪,为自己谋私利,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所以,作为普通党员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就必须要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摆正人生方向和追求,遵纪守法,真正做一个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终身奋斗的人。
第二,在为民谋利上,要有“勇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每个普通党员,都应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凡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都应认真去做,大胆去做。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普通党员宗旨观念淡薄,权力小,手段多;官位小,架子大,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把为群众排忧解难喊在嘴上,写在纸上,做在形式上,而不是落实在行动中;有的只按领导的意愿办事,明知领导违反政策也不制止反对,甚至为领导出谋献策,打擦边球,挨着红线走,为领导和自己谋私利,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缺乏勇气,怕困难、怕矛盾,在大是大非上不讲原则,不敢斗争,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事事中立,处处两面派,消极观望,做“老好人”。所以,作为普通党员要让群众满意信得过,就必须敢于知难而进,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通过自己的工作和努力,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第三,在社会生活中,要有“正气”。普通党员不是孤立的个人,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普通党员不仅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当模范,而且要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八小时之外的社会生活中作表率,要有正义感和责任感。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也处在易发、多发时期,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负面影响。对此,作为普通党员决不能随波逐流,也不能消极观望,应该坚持做到一身正气,不做亏心事和违法事,以自己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地维护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同时,还要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歪风邪气,同那些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作斗争,从而让广大群众看到共产党人惩恶扬善的气节和品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党的形象和社会和谐安定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第四,在个人得失上,要有“大气”。普通党员是来自群众的先进分子。作为公民,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应得到尊重和保障,作为党员,又要求他们在对待地位和利益上境界要高一些。所谓境界更高一些,就是不仅不能见利忘义,而且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要求发生矛盾时,甚至自己受委屈和不公正对待时,作为普通党员应该做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相信组织,相信群众,要以工作大局为重,以平常心对待。要讲原则、讲党性、讲奉献,要找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也就是说,在对待个人得失上,应该“大气”一点,而不是斤斤计较,与民争利,向组织要功。只有这样,普通党员不但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格力量,在人民群众也能不断树立起威望,在平凡岗位上真正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普通党员,要做到上述四点是很难的,但也不是高不可攀的。一段时间做到容易,但一生中做到不容易;一件事做到容易,但事事做到就很不容易;顺境时做到容易,但逆境中也能做到就更不容易,这就要求普通党员要不断完善自己,约束自己,不胆组织上入了党,而且要求在思想上、行为上、心灵上也要入党,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作者单位:太和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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