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哥来的那个夏天,我们家差点出了粮荒。
六哥是我大爷(爷读轻声,即伯伯)的儿子,叫六胖子。一听这个名就挺邪乎,不仅胖,还壮,体格结实得像硬石头,据说在地里干活从不知道累。我觉得壮比胖更可怕,壮实胖虚,实比虚能吃。孔夫子说苛政猛于虎,我们那年头该换成“能吃猛于虎”,能吃不仅不体面,还吓人。六哥在农村的家里用十几年的时间,完成了一个标准胖子的称号,就开始到外面串亲戚。头年冬天过年就来到我奶奶家,是第一次来。从山里走出来的他,十八九岁,长得双眼暴皮儿,白牙,还挺好看,一顿饭却能造(吃)十来个黏豆包,差不多一盖苫,够我们半家子人吃的。我爸在元宵节给我们炸了一盘子上尖儿的元宵,他一个人就给吃了一半,我们眼看着那金黄的元宵山轰然倒塌,站在旁边嗓子发哽,还不能让人家停下来,毕竟是来的“且”(读第三声),我们把客人叫“且”。
大概把别人家吃得差不多了吧,六哥以他超壮实的身板儿,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费尽周折找到了我们家。
我妈第一顿给他做了“哥豆子”。用玉米面掺一点白面做成面团子,放在带无数眼儿的铁皮哥豆板上搓,搓出的面条条比黄豆粒长不了多少,这叫哥豆子(从做法上看或者叫割豆子,我只知发音,不知怎么写)。哥豆子漏到响开的大锅里,煮熟捞出来吃,能香死人,我们平时舍不得吃。这一顿,老天爷,我那六哥不一会儿就把两大碗哥豆子吃得干干净净,又喝了两大碗汤!我们那顿谁也没香死,也香不死,因为没吃饱。
我们家乡的规矩是,大米白面平时舍不得吃,留着,给且吃。六哥是我爸的侄儿,还头一次来,自然是我们家的且。那时候,日子过得再紧巴,也没有谁家往外撵且,都得硬着头皮待且。
几天之内,米袋面袋就瘪了肚子。
成堆的土豆也眼见着往下塌。
园子里的黄瓜、茄子、柿子没等熟透也快被吃光了。
我们这个单薄的小家,被这位不速之且,以秋风扫落叶之势,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吃得风雨飘摇。
我六哥吃饱了就干活。挑水浇园子,菜园子让他侍弄得有模有样。也帮我喂猪,到大地里一筐一筐地薅(hāo)猪菜,回来剁碎煮熟倒泔水缸里,给猪上顿下顿吃。我们家的猪在那个夏天从没呼天抢地地号叫,看上去很幸福,能吃饱。
但菜园子又不能出粮食,猪也得等年底才能宰了吃肉,什么也解不了眼前的粮食问题。终于,在我妈单位王三麻子赶着车,到二十几里地外的粮站给各家各户买粮的那天中午,我家一粒米也没有了。
一缸清彻见底的水,一口空空的大铁锅,我们断顿儿了。我那生命中关于吃饭的休止符在那个夏日中午戛然出现。
六哥倒不惊慌,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他要我把家里最后的土豆都搬出来。六哥饭做得特别溜,快,还好吃,这一点令我佩服。他切了满满一大盆土豆丝,倒在锅里以水当油,用葱花儿炸锅炒。本来正确的路子是用豆油炸锅,但我们家的油瓶子也历史性地底儿朝上了,一滴油也控不出来。下午两点钟,六哥炒的土豆丝熟了,他先给我和妹妹们一人盛了满满一碗,再给我妈盛出来冒尖儿的一饭盒,自己抱个大碗把锅里剩的一扫而光。
应该说那顿土豆丝是我小时候最好吃的一顿菜。我惦记着一直没吃东西的妈,就催着六哥快点吃,赶紧给我妈送饭盒去。我妈那时候在单位,中午是不让回来的,在苗圃地里拔草改造的她,可能已经饿晕在田头了,她早饭都没吃饱。
那天的时光是我这辈子过得最慢的。王三麻子的大车仿佛不是马拉的,而是蜗牛拉的,一直盼到天快黑了,才传来那熟悉的吆喝声。
两袋少少的细粮,两袋鼓溜溜的粗粮,趴在车上等我们。终于有粮吃了!
六哥有的是力气,他来回地往屋里搬口袋。
我和我妈皱着的眉头,到晚上终于打开了,高兴的心情没法形容。“粮食”这两个字第一次以最亲切和温暖的方式嵌进了我的记忆。那四个口袋,就像阿里巴巴的四袋财宝,闪着金光。
一个冷战猛地袭上了我的心头,我瞅一眼我妈,我妈正瞅着我,我们同时傻站在那儿——六哥眼睛发亮地盯着那堆口袋,笑得露出了满口白牙。
创作小语
阅读是一种创作
许多年之后,回望我那读书的童年,才省悟,原来,阅读也是一种创作。随着长大,我循着这种体验开始了愉快的长途的阅读体验。当一些文学巨著侵入我的灵魂深处,我知道了什么是好书,我知道自己需要好书。只有这些好书,才能稍微弥补一下我写作和思考时不断涌上来的浅薄和平庸。阅读让我一次次调整自己的罗盘,向更高远的艺术境界进发。
(王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