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发展回顾与思考

2012-04-29 11:27张国俊
理论观察 2012年4期
关键词:经济合作

张国俊

[摘要]上海合作组织自正式成立起,经济领域的合作开始受到各成员国的高度重视,法律制度及机制建设逐渐完善,务实性的多边及双边经贸合作深入推进。但多边协调机制不健全、关键领域合作不足、贸易投资环境依然欠佳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深入拓展,需要在未来的深化合作进程中重点加以解决。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金融合作

[中图分类号]F11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4 — 0054 — 02

上海合作组织自2001年6月15日正式成立起,即改变其前身“上海五国”机制时期偏重安全领域合作的状态,经济领域的合作开始受到各成员国的高度重视,并将经济合作视为推动该组织发展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尽管经济领域的合作正式启动相对较晚,合作进展也不及安全合作那么深入,但还是取得了长足进展,先后已经历早期萌芽、初期启动、正式初创和全面推进等四个阶段,并在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欧美债务危机进程中开始进入深化务实合作阶段。

一、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主要成效

(一)法律制度及机制建设逐渐完善

首先,经济合作的法律框架基本确立。2001年6月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明确了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奠定了经济合作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原则基础;同年9月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等法律文件,明确了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方向。

其次,实质性的经济合作制度不断完善。其中比较重要的主要是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批准的合作纲要及其落实计划等文件,如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明确了多边经贸合作的方向和阶段性任务,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实施措施计划为全面推进经济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此外,涉及经济合作的各种官方及非官方协调机制相继建立。其中经贸部长会议等部长级协调机制的建立为推动和深化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提供了官方机制保证,银行联合体和实业家委员会的成立则为推动落实该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合作项目提供了非官方机制保证。

(二)务实性的经贸合作深入推进

第一,成员国之间贸易联系日益紧密,贸易规模快速提升。六个成员国201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7175.8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近3倍。从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间,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额从121亿美元增长到840亿美元。其中中俄贸易额2010年达到554.5亿美元,提高近5倍,中国同中亚四国贸易额提高14.81倍,从而使中国成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成为其他三个成员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第二,各成员国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必由之路,也是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进程的先导。自2001年正式启动以来,各成员国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不断加速,海关、电子商务、投资促进、交通运输、能源等十多个领域不同程度地落实了各项便利化措施,各成员国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有效减少了各成员国的贸易投资成本。

第三,成员国之间相互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相互投资领域也逐渐拓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已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区域,而成员国累计对华投资合同金额超过20亿美元。相互投资领域也已由2003年以前的贸易、林业、农业及加工工业,逐渐拓展到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特别是重点推动的能源、交通、电信等优先合作领域一批大型经济合作项目进展顺利。

第四,能源金融战略合作取得重大突破。作为各成员国携手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一个重要措施,中国以“贷款换合作”方式分别向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国提供贷款支持,从而直接驱动了该组织能源金融战略合作的重大突破。如中国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贷款换石油”合同以及中国与俄罗斯的“贷款换煤炭”协议,分别于2008-2010年间顺利签署。

二、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主要问题

(一)多边协调机制仍不健全

由于成员国自身境况和实力的较大差别以及本地区地缘政治博弈因素的影响,已有的比较成功的经济合作项目重点集中在双边合作层面,多边合作项目及机制进展缓慢,而且多边层面的合作形式重于内容,成功率也都大大低于双边合作项目。这突出反映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双边与多边协调机制尚不平衡,多边协调机制还很不健全。而俄罗斯及中亚成员国的彼此固有分歧也被带进了上海合作组织内部,影响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多边合作进程。

同时,尽管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协调机制建设及效果要优于多边协调机制,但也存在着许多分歧乃至摩擦,对多边协调机制的健全无疑是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比如作为“双引擎”的中俄两国在能源合作上即存在着战略视角的不同,导致两国能源金融合作的谈判多次出现反复;而双方在开发银行筹建上的主张也不一致,导致计划迟迟不能得到落实。

(二)关键领域合作仍显不足

实践经验表明,作为一个成功的地区性经济合作,必须高度重视金融方面的稳定与协调,并将金融合作作为经济合作的关键领域。但上海合作组织金融领域的合作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远远落后于整体经济合作进展的步伐,特别是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尚处在初级探索阶段,远远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导致经济合作项目的融资缺口较大。其中仅实现多边经贸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所列项目就需要100多亿美元的资金。

其原因首先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多边融资机制还很不完善,而且主要以政府融资机制为主、商业性融资机制缺乏。其次是成员国资金实力尚不足以支撑上海合作组织的整体融资需求。六个成员国都属于转型国家,金融体系都还不够健全或者不够完善,导致国内资金需求不能完全得到满足。在各成员国均面临较大的国内资金供需矛盾的条件下,参与地区金融合作的意愿自然不足。

(三)贸易投资环境依然欠佳

尽管贸易投资便利化是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先导,但贸易投资环境相对来说仍不够完善,并已成为经济合作发展进程中遇到的与资金短缺同等重要的难题。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09年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被问卷的中资企业对成员国贸易投资环境的评价属于趋中水平,相对于2003年问卷调查时大多为中下水平的评价有一定提升,但“趋中水平”仍不足以保障上海合作组织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发展。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国际合作中普遍存在的贸易与投资壁垒在上海合作组织同样有所体现。各成员国特别是中亚四国出于对本国产业保护的目的或对竞争压力的担心,常常采取一些贸易与投资方面的保护及限制性政策措施,甚至是法律制度。而俄白哈关税同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则重在加强俄罗斯在前苏联地区的影响力和经济存在,改变了单个成员国对外经济活动规则,构成上海合作组织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主要障碍。

三、深化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重点方向

(一)不断健全宏观经济政策多边协调机制

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的本质是各国经济利益的协调,目的在于寻求各国经济利益的共同点,以缓解政策溢出效应和外部经济冲击对各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在未来的经济合作中,应从组织内部协调和统一外部协调两方面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政策的多边协调机制。

在组织内部协调方面,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不同级别的对话与协调机制。其中高层对话与协调机制重在各成员国政治经济利益共同点的寻求与对接,而部长级对话与协商机制重在务实性合作的深入推进。同时,应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立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日常办事实体机构,及时跟踪和研究各成员国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能够影响其他成员国的政策行为。

在统一对外协调方面,重点是继续就共同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与重建加强深度合作,推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到其中,共同维护国际金融的稳定和发展。而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日常办事机构要及时跟踪、研究和交流各成员国的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发展状况,并定期或不定期为上海合作组织及其成员国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二)逐步加强地区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

针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还处在初级探索阶段的现实,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银行联合体框架内的合作,努力构建区域内长期而有效的多边融资保障机制,推动务实性业务合作的全面深化。重点围绕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其实施措施计划确定的重点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努力创新融资合作模式,不断充实银联体的项目库,努力完善银联体的项目筛选机制。

其次要不断完善上海合作组织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成员国金融领域的政策信息和业务信息的沟通与共享,从而完善地区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的信息交流机制;逐步放宽成员国之间的金融准入限制,从而完善地区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的资本流动机制;逐步健全区域性贸易信用保险机制、信用评估机制和投资担保机制,从而完善地区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的风险保障机制。

第三要加快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和开发银行设立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大各方的协调力度,尽早消除各方在一些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存在的分歧,或者根据求同存异的原则,先期在部分成员国之间成立双边合作性质的合资开发银行。

(三)深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

贸易投资便利化主要包括削减贸易投资壁垒和完善贸易投资服务两大方面。无论是削减壁垒还是完善服务,均是改善贸易与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并有较大的推进空间。

在削减贸易投资壁垒方面,基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艰巨性特征,要按照相互尊重、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详尽评估以往贸易投资壁垒削减的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共同制定未来的贸易投资壁垒削减短期计划和远景规划,以实现关税壁垒的逐步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渐减少。尤其要注重成员国之间的金融准入限制的逐步放宽,推动各方金融和资本市场相互开放,从而完善多边融资支持体系建设的资本流动基础。

在完善贸易投资服务方面,基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长期性特征,要按照相互开放、互利互惠、稳步发展的原则,积极反思贸易与投资服务的差距,准确分析经济合作发展对贸易投资服务的需求,以逐步降低贸易的发展成本和投资的风险成本。其中在内容上重点是稳步推进跨境本币结算业务,提升贸易与投资本币结算功能和服务水平;在机制上重点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实体协调机构。

〔参考文献〕

〔1〕刘华芹.新时期进一步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考与建议〔J〕.国际贸易,2011,(05).

〔2〕赵鸣文.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十年发展前景〔J〕.国际问题研究,2011,(06)

〔3〕孙壮志,张宁.上海合作组织的经济合作:成就与前景〔J〕.国际观察,2011,(03).

〔4〕李新.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十年:成就、挑战与前景〔J〕.现代国际关系,2011,(09).

〔责任编辑:冯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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