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峰
有一个问题,经常令人思考:摄影的文化属性从何而来?换句话说,摄影靠人机合作完成,其作品如何具有了文化意义?
这个问题,前人已经有很多周详的论述,比如摄影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选择—是文化和意识形态制约下的选择;比如撷取并留存影像的技术—是文化发展的体现。如此说来,问题已经解决了,不需要再费思量。但是,如果我们能更加清楚地认识摄影的文化价值的来源,就能让我们更加主动和目标明确地凝聚力量,从而把作品拍得更有力度。
总括起来说,摄影的文化价值来源于“关系”;干脆一点说,“关系”即意义。
“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摄影活动过程中人的关系,包括拍摄者、被拍摄者和观众三者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在将三维现场空间转化为二维平面空间过程中必须处理的信息点之间的关系。前一种关系决定着机位高低、距离远近和作品感染力强弱;后一种关系决定着一幅作品的认识价值高低和艺术效果的好坏。这两种关系同时在一个拍摄过程中发挥作用,任何人的任何一次拍摄都如此。
针对前一种关系,我们提倡的是拍摄者、被拍摄者和观众三者之间的平等与尊重,摒弃傲慢与偏见,摄影者秉持真诚之心关注和凝视他人,把目击到的事物转化为具有客观性的图像;通过基于事实的编辑,传播开来,帮助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之间达成相互理解的状态,从而改善社会关系。具体而言,这种关系会决定一组照片的基调,呈现为镜头的运用方式,构图的正斜、大小方式,对瞬间的择取把握方式,以及后期的影调处理方式。这里,关系最主要和最直接地体现为摄影者的态度,而态度决定着作品的基调。
针对后一种关系,我们特别需要考虑的,是“拍什么”和“怎么拍”的问题,就是选取信息点并处理其中关系的问题。从图像传播和读者接受的角度看,一个是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一个是摄影者拍摄来的“影子世界”,我们不由分说地把作为拍摄目标的现实世界与拍摄完成后的“影子世界”加以对比,而凡是与现实世界能够构成联系的拍摄,我们就觉得是有意义的,反之就认为无意义(当然随着时光推移,对照片的感觉会变)。把这种“联系”展开,我们发现,其实质是各种各样的关系,有印证与怀疑、遮蔽与裸露、赞美与贬斥、归入成见与发现新义等等不同,但都是照片中信息点之间的关系与现实世界中相应事物之间关系的比对,引导读者或观众发现这两处关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起到通情和启智的作用。
要使拍摄更有文化价值,我们不得不在发现信息点和处理信息点之间关系上下功夫,要有意识地用取景器的四条边框勒住有效信息(常常分出主要信息和次要信息,这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并在现场中逼迫信息点之间发生关系,利用构图和景深控制,焦点、瞬间选取等手段,把信息点之间的关系展开。如果这种关系确实展开了,一般来说,这张照片能被概括成一句“主打性”的句子:“这里有……”,“这个人是……样子的”,或者“这群人是……样子”,或者“这是……吗?”做到这一点,生存在真实性和艺术性之间、文字和图像之间的照片,就能进入文化传播过程,发挥作用了,也就是说,其文化价值生成了。
总之,“关系”即意义,作为摄影人,仔细地体味以上这两种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