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柏荣,宋锦洲
[摘 要]本研究以“信任”作为切入点,介绍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信任维度、影响非营利组织对政府部门信任的因素、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信任形成机制以及关系模型,并分析了政府声誉、政府能力、交往经验、沟通、制度的公正与正义性、制度的完备与有效性对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间信任的影响,最终提出增强相互间信任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信任;信任机制;改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096-02
当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信任问题引起了我国学者的高度关注,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不信任是导致难以合作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建立信任是双向的,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不信任也会导致双方合作难以实现。
1 关于信任的内涵
对于信任的探讨,始于心理学家研究信任对人际关系的影响。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领域中,信任是研究的热门课题。到目前为止对信任的界定尚未完全达成一致。
笔者试图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分别从心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三个学科范围对信任概念进行简单的概括。①在心理学中:信任是一种置于特殊的相关变数中的期待与强制力,其核心因素是风险,通常表现出一种非理性的选择行为;同时也一种对情景的反应和个人的人格特征表现,这种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是经过后天的社会学习而形成的。②在社会学中:信任注重社会关系对行动者的影响,强调具体的人际关系、文化规范情境和社会制度的作用,比较关注信任的功能与作用。③在经济学中:传统的经济学强调 “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信任就是通过计算成本收益,然后作出对他人预期的决定,比较侧重交易中成本效益功能。
2 组织之间的信任
结合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特点,双方的信任都是为了谋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并不会滥用自身的组织优势损害对方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相信对方组织会履行承诺并采取实际的行动。这实际上也就是对对方组织履行承诺的一种期望,当然这其中包括理性的因素和非理性的因素。从非营利组织角度考察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就是非营利组织相信政府部门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与其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并且相信政府部门不会损害非营利组织和受益人的利益,同时也不会谋求政府部门本身不合理的利益。但是政府部门及其成员也同样具有“经济人”属性,风险继续存在,同时非营利组织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其实就是对其承诺和行动的一种预期,这就对于政府部门的特征及其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特征需要特别的考察。
3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信任维度的划分
前面已经分析到,信任实际上就是一种相信或预期,但是这种相信是需要原因和理由的,也即信任是有来源的,另外这种来源又是各不相同的。信任的来源是研究信任管理的重要基础,同时又是信任分类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信任的产生、维持和增进都需要这个方向指引。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学者对信任维度划分,可以发现西方学者主要是针对西方的文化背景和研究对象而对信任维度进行划分的。但是这种划分是否适合中国非营利组织依然是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的研究对象具有特殊的传统文化背景。在中国,通过熟人产生信任,仍然是中国传统信任产生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因为中国“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儒家文化背景影响深远,人情关系依然是中国人相互交往和建立信任的主要依据和准则。
通过调查分析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因素,依据信任的动机特征,笔者在徐贵宏(2008)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将信任划分为“计算型信任”、“关系型信任”和“制度型信任”三个维度,并作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计算型信任是一种理性信任,这是经济学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博弈论来解释信任的产生。关系型信任是一种感性信任,强调合作双方之间的感情和真诚程度,关注相互间的感情投资,重视真诚的关心和对对方的关注,并相信这样可以增加他们互惠的信心,关系型信任产生于合作双方长期的频繁互动,并在互动中累积相关信息从而产生某种期待。而制度型信任就是把制度作为信任双方相互交往过程中的一种行动机制,促使信任双方之间能产生合理的相互认同和预期,其也是嵌入社会结构和制度之中的一种功能化的社会机制。
4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产生机制
政府部门良好声誉可以使非政府组织认同政府部门的行为和动机,并使其相信政府部门并没有欺骗的动机。相反的,如果政府部门的声誉恶劣就会导致相互间的计算型信任越低。同时良好的声誉与关系型信任的增加也是正相关的。研究分析表明,非政府组织对某些政府部门的不好的印象影响了它们对政府部门的关系型信任。目前中国缺乏相应的非营利组织立法,制度缺乏完备与有效性,许多非营利组织处在“非法存在”的边缘状态;同时,也缺乏约束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相互合作的法律法规,所以,目前状态下非政府组织对制度的完备与有效性虽然有所期望,但是期望值较低。但是,在总体上还是存在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型信任与制度的完备与有效性是呈负相关的关系。同理分析下去,就可以发现,计算型信任其实就是声誉、能力、经验、沟通与协调、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和制度型信任的函数;关系型信任其实就是声誉、能力、经验、沟通与协调、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计算型信任和制度型信任的函数;制度型信任其实是经验、沟通与协调、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的函数。
通常情况下对被信任方特征、双方互动经验的探讨,并扩展到对组织信任的研究,可以丰富信任产生机制内容。被信任方必须具有相关的胜任能力,具有开放、关怀和可信赖的特质,并且这种信用与善意可以被直觉到。徐贵宏(2010)在综合先前学者的观点,认为信任的形成机制包括四个要素:①信任方特征;②被信任方特征;③双方关系特征;④制度特征。由此,也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
信任=F﹛信任方特征,被信任方特征,双方关系特征,制度特征﹜
其中:信任方特征=f(规模,区域);被信任方特征=猣(能力,声誉);双方关系特征=f(交往经验,沟通协调);制度特征=f(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
另外,事实上有许多的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某些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现在或者曾经就是某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这种复杂的人事关系把两种类型的组织联系起来,明显地表现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型信任更多的就是依靠这种关系而建立起来。这同时也说明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型信任还是更多地依靠非制度的关系来建立和发展。但是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有效执行仍然是非营利组织最普遍的需要。
5 非营利组织间与政府部门信任形成的关系模型
社会资本理论认为信任就是一种社会资本,其重要来源就包括声誉和能力、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而这些也是被信任者的特征、双方关系特征和制度特征。而社会认同理论认为如果人们相信处于某个社会类别中,其自我定义和自我概念基础就会呈现出来。信任者对被信任者的信任是基于对被信任者的身份认同,其自身的声誉和能力是被信任者身份特征的重要部分,这种身份特征可以通过双方的交往和沟通而使得对方认可和接受,也可以通过制度的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予以保证。通过同理的研究分析,可以明显地发现:政府能力、政府声誉、经验、沟通和协调、制度的公正与正义性、制度的完备有效性与制度型信任、计算型信任及关系型信任均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计算型信任和关系型信任产生于政府能力、政府声誉、交往经验、沟通与协调、制度的公正与正义性和制度型信任;而制度型信任产生于政府能力、政府声誉、交往经验、沟通与协调、公正与正义性、完备与有效性。
基于政府特征、双方关系特征和ぶ贫忍卣鞯男湃涡纬晒叵的P
6 如何提高非营利组织对政府部门信任的相关策略
通过研究分析,发现计算型信任、关系型信任和制度型信任分别来源于不同的原因。而要提高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间的信任,就必须从各自的引发原因出发,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对策。
第一,政府部门必须重视提高成员的办事能力和人员素质,充分做好与非营利组织的沟通和协调,同时尽职尽责地树立和维护法律法规的公正与正义性。
第二,重视与非营利组织的友好交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给非营利组织留下良好的印象和交往经验。
第三,政府声誉依然是政府部门重视的信任原因。非营利组织首先可以不关注政府的声誉,但是在经与政府部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遭到了外界质疑,或者非营利组织本身与政府部门交往过程中,做了很大的保留,这就会严重影响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的长期信任和合作。
第四,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做到立法公开公正,并有效地执行已有的法律法规,坚决树立和维护制度的公正与正义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增强相互信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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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是2009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小额资助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阮柏荣(1985—),男,湖南邵阳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宋锦洲(1964—),男,山东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行政发展、非营利组织、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