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豪
【摘要】受世界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的影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银行未来发展的主要模式。就目前我国银行经营模式来看,仍然是以分业经营为主,但已经朝着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同时国家也对银行的混业经营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倾斜。那么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探讨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银行实施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并从四个方面,就如何加强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世界金融银行混业经营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以及世界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已经开始由传统的存款、放款的分业经营模式向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的模式发展。就世界范围来看,多数国际商业银行都采用了混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同时这也是我国银行业未来经营主要模式。混业经营模式,打破了分业经营业务面窄、服务少的限制,充分利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产品的内在价值,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使金融市场良性发展。
现阶段,我国银行经营模式仍然是以分业经营为主,但是由分业经营转变为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并且这一趋势已经得到了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认可,同时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也使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深,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已经初见端倪,但是距离国外发达的混业经营水平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探讨如何加强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建设,带有一定的紧迫性。
一、我国银行实施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由于混业经营更能适应世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所以它在运营的过程中,具有强大的动力与优势。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日本、欧盟等等,已经实现或者正在实现由分业经营朝着混业经营的方向转化,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规模效益,使自身的综合实力大幅度提高。因此,无论是从遵循国际惯例来看,还是从顺应世界金融发展趋势来看,我国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都有其必然性。
(一)我国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世界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手段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的内涵日益丰富,这就要求世界各国银行业必须拓展自己的业务,增加银行产品与服务的科技含量,因此,混业经营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主流发展模式。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间的金融并购日益频繁,并购不但产生了众多金融巨头,同时金融领域的竞争也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银行想要提高竞争力,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就必须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产品与服务,而混业经营能够使银行经营向着全能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所以,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二)实行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目前,我国银行业多数还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银行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分业经营已经不能够适应银行发展的客观需求,而出现了种种弊端,迫切需要对分业经营这样管理模式进行改进。而混业经营一方面是世界各国银行业的最佳选择,另一方面也适应我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所以,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二、我国银行加强混业经营的建议
(一)银行实行混业经营要有条理的进行,绝不能一蹴而就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政策倾斜,为我国银行实施混业经营营造了良好环境,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混业必须有步骤,条理清晰的进行,绝对不能一蹴而就。笔者认为银行实施混业经营可以分以下三个步骤:一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金融法规,金融产品、技术之下,对银行的主要业务进行拓展。二是选择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混业经营模式。三是不断推广混业经营模式,使混业经营模式覆盖整个银行领域。总之,我国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绝对不能盲目,要制定一个符合我国银行发展现状的规则,从而推动我国金融业实现科学、合理、有计划、全面的改革。
(二)健全法律制度,为银行混业经营的落实提供法律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制体系也日趋完善。尤其是近些年出台的法令政策来看,标志着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也日趋完善,比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以及《证券法》等等,但是就保证我国银行混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来保证银行混业经营的落实,那么必然会导致不正当竞争以及非法竞争,从而使银行领域陷入混乱,因此,必须要加强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工作虽然分工较为明确,但是属于多头管理,一方面容易造成重复管理,另一方面也容易形成管理的真空地带。但是,如果撤销或者合并几个职能部门归入中国银行管理体系之中,由银行管理体系统一进行监督、管理,虽然加强了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出现,但是很容易造成监督管理不够深入,又重新回到了以前粗放型管理的老路子上。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考虑,改进现有的监管方式,引入倾向政策传导机制,也就是要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三大监管部分并行监督职能的情况下,使其在一个金融控股企业的控制之下,对各类金融机构跨行业进行经营,并且国家货币委员会要有针对性的对货币政策进行调整,使资金能够在金融机构之间自由流通,以此来达到监督管理的目的。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从业人员的素质,是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以及金融产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产业的创新浪潮无论是对金融监管行业的从业人员,还是对银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金融监管行业来说,必须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从业人员组织培训教育工作,培训的内容要包括金融知识、监管方式、方法、相关的金融法规以及道德素质的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适应本岗位的要求;从银行从业人员的角度来说,首先要做到持证上岗,也就是说在岗人员必须要拥有相关的执业证书,银行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其组织培训,培训的内容要包括执行道德建设、金融知识、国家的法律政策、学习国外成熟的混业经营管理经验等等。
三、总结
综上所述,混业经营已经成为银行未来发展的必须趋势,我国银行必须要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加快建设的步伐。我们可以从银行实行混业经营要有条理性;健全法律制度,为银行混业经营的落实提供法律环境;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必然会推动我国金融产业朝着健康、平稳、良性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章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和发展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1,(05).
[2]云凤生,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发展及其SWOT分析[J].北方经济,2008,(17).
[3]王欣,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与展望[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2).
[4]陈曦,胡克琼,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