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问题的思考

2019-01-29 03:10李正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消费导刊 2019年49期
关键词:金融保险混业法律法规

李正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引言: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趋势的背景下,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逐渐迈向金融保险混业的经营方式,但在这种趋势下,金融行业领域依旧面临混业是否保持稳态和过渡态两大关键问题。一方面,混业经营功能主义者认为行业与机构分隔是不稳定的,金融保险经营的重要基础就是具备稳定性,但是行业分工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另一方面,混业机构主义者认为行业结构与机构是稳定的,混业是行业分工中重要的突破点,以此来判定全球金融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内控机制落后。我国实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必将面临子公司与母公司出现双趋冲突的现象。混业机构内部交易是推动子公司与母公司、同一子公司之间重要的枢纽,有利于全面提高资金与债务的管理力度,有效降低资金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利润和营业额。但同样也提高了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经营公司的潜在风险。一方面,经营差异性业务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产将会变动,互相抵押与担保,将会出现审查程序不严谨的现象。另一方面,企业各部门为避监和避税,将会导致转移利润等违法行为,甚至出现挪用公司资金进行私自投资的现象。一旦金融保险混业经营中的某下层公司因经营不当造成资金的短缺或断裂,则会对其他子公司产生及其不利的影响,甚至影响我国整个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缺乏健全的内控机制将会严重影响金融行业的经济效益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法律健全度不足。健全的法律体系能够有效的约束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各项行为,能够促进企业之间形成平等互利的关系,保障金融行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由于我国现阶段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混业经营的企业较多,但依旧缺乏系统的混业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中国外汇管理总局颁布的《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的出台的相关举措给予了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高度重视,然而,现阶段对于金融保险控股企业监管方面,依旧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三)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收购兼并手段落后。在我国混业经营政策要求下,企业为了促进金融业与保险业的共同发展,大多数采用兼并或收购的手段,这也是金融保险机构实现合理经营的最有效的手段,然而现阶段我国进行兼并与收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纰漏问题,普遍并购方式以“强弱”并购为主,并由政府干预指导,导致很多企业面临破产或经营不顺利的困境。因此,现阶段我国针对兼并与收购的相关法律尚未成熟,企业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部分细节较多,现有的法律不健全,导致兼并或收购完成之后整体的管理效率低下,并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二、我国金融保险混业经营问题的有效解决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降低企业风险。要想促进实施金融保险混业的金融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手段的有效性,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险金融混业经营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要预防传统金融机构潜在风险,还要重视企业内部资金交易存在的风险。实现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内部交易。金融保险混业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一方面,要使企业各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提高企业经营的效力,实现稳定规模效益。另一方面,企业还需严格控制自身活动范围所存在的风险,实现经营活动的合理化。为了有效的降低企业的内在风险,企业必须提高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保障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平等。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阶段我国混业经营必须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才能保障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健康发展。以美国金融业改革为例,在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的过程中,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于存在的纰漏会对其进行限制,逐渐探究混业经营的最佳路径。现阶段我国虽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但依旧无法改变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制度,但一定程度上依旧对我国金融保险经营模式起到推动作用。例如我国颁布的《金融控股法》对金融控股企业的平稳运营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降低了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产生的利益冲突与潜在风险。

(三)如何实现金融保险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企业实现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可以采取收购与兼并的方式,将保险类或金融类机构进行兼并,并组建大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全面提升企业保险金融混业经营的整体效率。现阶段,我国现有的大型金融控股企业均采用兼并或收购的方式。首先,兼并和收购能够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沾酒优势。其次,兼并和收购能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经营效力,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合理化、分工明确,并降低企业科研的投入成本,提升保险金融混业经营的经济利润。最后,兼并和收购达成的金融企业的资本会更加丰富多元,提高防范风险的整体水平。

结语:综上所述,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金融保险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现阶段我国的金融保险混业经营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不可避免的漏洞,因此,就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混业经营内控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创新企业的兼并方式和路径,加大兼并的力度,从而推进金融保险混业在新时期彰显优势,并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和保险行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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