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荣 罗云竹
百姓口中无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因此,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之一。舆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是“指新闻传媒对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众、代表老百姓、代表人民对相关监管工作的一种监督”[1]。由于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和及时性等特点,新闻舆论监督已成为一种极为重要和最常见的监督形式。为更有效地发挥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从2011年5月开始,重庆同一座城市的都市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晚报》《重庆时报》(以下简称“晨报”“商报”“晚报”“时报”)联合对全市食品安全进行了广泛的舆论监督,分别开设了“关注食品安全”的相关新闻专栏①,借以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气势。这种同城报纸联合协同共设相同新闻专栏的方式,创新了舆论监督模式,走出了一条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新路子,在舆论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纸联动营造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损害公众利益的食品黑幕频频曝光,食品安全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同时,也是党政部门要求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监督的社会焦点问题,还是我国公共安全体系中一根脆弱的神经。做好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工作,不仅能让群众满意、政府高兴,还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诚信的和谐社会。
曝光食品黑幕、揭露食品犯罪的批评性报道是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主要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有关食品安全的批评性报道以发现、揭露、批判、消除食品安全问题为己任,其采写难度大,遇到的各种阻力多,需要声势浩大的舆论支持;同时,因其报道的内容重大而敏感,它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和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但仅仅由一家新闻媒体组织舆论监督报道,往往很难形成社会舆论,也很难达到舆论监督的目的。
为改变此种被动局面,重庆4家都市报采取同城报纸联合协同共设相同新闻专栏的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借以营造出强大的舆论氛围。仅以2011年5~6月“晨报”、“商报”、“时报”、“晚报”4家都市报所设的“关注食品安全”相关专栏为例,在两个月里,4家报纸刊发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共211条,刊发相关新闻图片共127幅,刊用版面共77版,专栏累计49期(见表1)。各报通过稳定的专栏和持续的报道,形成了全城老百姓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拟态环境”和舆论氛围,为舆论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表1:5~6月4家报纸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情况
四报联动集中关注食品安全,不仅从新闻报道的数量上营造出舆论监督的氛围,更以其内容的贴近性,如“晨报”5月21日《有脚脚的豆芽才没用激素》,“商报”8月3日《火锅再无“老油” 锅底只能“一次”》;内容的敏感性,如“时报”5月17日《观音岩废弃停尸房里造“飞天茅台”》,“商报”8月3日《麦当劳汉堡原料暴晒 鸡翅吃出蛆太恶心》;内容的重要性,如“晨报”6月16日《食药犯罪:罚金不封顶罪可至死》,“晚报”6月4日《27类食品不准添加香精香料》;读者的参与性,如“晨报”5月19日根据网友举报采写的《袋装“北京烤鸭”成黑心鸭》等吸引读者关注、加深读者印象、引起读者共鸣并促进问题的解决,从而大大增强了舆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内容互补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合力
重庆同城的4家都市报联合协同共设“关注食品安全”新闻专栏,它们既有着同一的监督对象——食品安全,但又依据各自报纸的定位和线索来源,在选题策划和报道内容上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和侧重点,从而最终呈现出各报报道内容互补的格局(见表2)。
■
表2:5~6月4家报纸在食品安全具体内容上的报道数量(篇)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晨报”的报道重点集中在“曝光黑幕与典型案件”上,刊发报道36篇,占比37%;“商报”的报道重点集中在“政策宣讲与知识普及”上,刊发报道20篇,占比37%;“晚报”的报道重点集中在“惩治与预防措施”上,刊发报道5篇,占比42%;“时报”的报道内容相对均衡。这表明各报在报道内容上均有自己的侧重点和特性。这种侧重点和特性形成了4家报纸在报道内容上的互补,如4家报纸在5~6月共刊发“关注食品安全”的相关报道211篇,其中同质化新闻报道(4家报纸报道同一新闻内容)12篇,占比5.6%;异质化的新闻报道199篇,占比94.4%。这说明4家报纸在报道内容上形成了互补的格局。
同城四报内容互补的格局,有利于形成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合力,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同城四报内容互补,丰富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内容,最大限度地拓展了食品安全的监督范围,具体来讲,曝光了更多的黑幕,宣传了更多的政策和知识,报道了更多的惩治和预防措施;其二,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从新闻价值来说,关于它的新闻报道具有极强的接近性和重要性,因此,同城4家报纸中任何一家报纸刊发的异于其他报纸的内容,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都可以得到更高的传阅率,并以极快的口头传播方式或短信传播的方式传播,进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其三,同城四报联合关注食品安全可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出台管理惩治措施,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形成政府监督合力。这样,新闻舆论、社会舆论、职能部门的监管就共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合力。
共设议题强化舆论监督的威慑力
舆论监督的巨大作用源自其自身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著名新闻理论研究专家中国人民大学何梓华教授认为:“舆论监督借助新闻媒介的传播优势,以公开的方式反映公众对某一社会现象、某个社会事件或社会问题所形成的比较一致的意见,实际它是代表公众的意志对社会现实作出强有力的主动回应,因而在实施对社会监督方面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权威性。”[2]具体说来,舆论监督虽然本身不具有法纪效力,没有直接处置权,也不如其他监督以国家强制力直接作为后盾,但由于“新闻舆论监督具有公开性、传播的快速性、影响的广泛性、揭露的深刻性和处理的及时性等特征和优势”[3],尽管它没有强制力,却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极具影响力,使被监督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政治压力,从而达到监督效果。
食品安全的监管必须借助舆论监督威力。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中,社会控制手段(如立法、执法、行政等手段)具有法纪效力,最具监督威力,但面对层出不穷、越来越让人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不力”、“控制失灵”、“管理滞后”现象时有发生。而舆论监督则能对食品安全作出最迅速、最灵敏、最有效的反应,又以揭露、批判、谴责为手段,在食品安全的监督中威力巨大。所以,仅仅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的社会控制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舆论监督的威力。
共设议题是增强舆论监督威慑力的最有效方法。同城都市报共设同一名称的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专栏,从本质上来看就是同城各都市报协同设置的一个大议题,它能有效地将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食品安全上来,并产生强大的影响力,进而带给被监督者巨大的压力和威慑力。
注 释:
①各报的专栏名稍有差异:“晨报”的专栏名为“关注食品安全”,“商报”的专栏名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晚报”的专栏名为“食品安全天天3·15”,“时报”的专栏名为“重庆严打食品药品犯罪”。
参考文献:
[1]张国霞:论舆论监督对食品安全的作用[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6(4).
[2]何梓华,成美.新闻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78.
[3]李云娣,董立新.搞好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与方法策略[J].理论观察,2000(5).
(邓海荣为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罗云竹为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生)
编校: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