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围观与事实构建

2012-04-29 00:44周志凌
新闻爱好者 2012年6期

周志凌

【摘要】微博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同时也对传播信息的真实性构成了极大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微博围观可以呈现事件的某些事实,但并不是所有微博围观都能构建事件真相。新闻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传播者不仅要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还需具有实证精神。

【关键词】微博围观;新闻真实;个人素养;实证精神

近几年,手机上网的用户数量急速增长,为微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由于手机终端具有其他上网设备无法比拟的普及型和便利性,可通过手机网络发布信息的微博便独具优势。微博的海量信息让人在“足不出户,可知天下事”的同时,虚假信息也混杂其间,微博正越来越多地影响、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在微博信息传递中,用户主动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信息,微博信息绝大部分是来自公民的非专业新闻报道,是公民(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通信工具向社会发布的、自己在特殊时空中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微博的信息传播利用跨人际关系的辐射,让信息源、传播源和接收方能够形成新的关系圈,信息传播中又不断卷入新的信息碎片,进而形成大范围的微博“围观”。互联网越是发达,微博信息的影响力就越大,微博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同时也对信息传播的真实性构成了极大的挑战。2011年,针对震惊全国的“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腾讯网组织了一次新闻专题:“微博还原真实的力量。”在这个专题中,腾讯罗列了来自不同方面的对此次动车事故的报道,力图通过微博的力量,还原事实真相。从某种意义上说,微博围观过程中各种声音的集合与叠加,可以呈现事件的某些事实,但并不是所有的微博围观都能构建事件真相。

微博围观的正面价值

媒体间信息竞争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媒体都试图揣摩出如何改变新闻及其表现形式才能够吸引对它们来说最有利可图的那部分受众[1]”。于是微博应运而生并大受青睐。微博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即时性以及其自身的小巧便捷,在传递消息的多样化和迅速性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一方面,用户可以通过微博围观,将某些本来被淡化处理的新闻变成公众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微博用户可以突破对敏感新闻的控制。基于目前微博的审核机制,任何敏感新闻都可以瞬间像病毒一样传播,正是由于这种“突破”,让微博的媒体价值得以凸显,也让更多的人愿意通过微博来接收新闻信息。由于微博逐渐成为民众获取信息、表达言论的重要场所,于是微博无小事,任何一个在微博上公布的文字或图片,都可能成为信息的爆炸点,因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借助微博伸张正义,微博的正面价值便得以显现。

2011年举国关注的“宜黄事件”就是微博“围观”的典型案例,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钟如九借助微博,使钟家的遭遇被整个社会关注,给当地政府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而后由于微博围观,钟如九被强行拉上大巴的照片更是在微博中疯传,并登上纸媒的头版,钟如九继续通过微博,即时更新了宜黄政府的种种谈判条件,导致宜黄政府在各方压力下妥协,当职官员被撤职。这是微博围观形成的正面价值。

微博围观的负面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微博作为一种工具性质的媒介,其自身是中性的,它既可以发挥正向积极的作用,建构事实,还原真相,也可能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比如,众所周知的“五毛党”和“网络水军”就被民众所诟病,他们可以迅速地炒作恶意信息并打击竞争对手,也可以为新开发的网络产品(如网站、论坛、网络游戏等)恶意提高人气、吸引网民关注和参与,更有甚者,不少无良的网络水军被国外别有用心的机构支持,进行不可告人的网络文化渗透。

2011年8月2日,一名网友发表了一篇央视记者柴静失踪的博文,接下来的几天,这篇博文被网友通过微博大量转发,有的网友甚至在微博上盛传因调查动车事故,记者柴静遇害了。其实,在2011年7月31日,姚晨就发微博透露了柴静在录制新节目《看见》,2011年8月7日,作为央视《看见》节目改版后的新主持人,柴静专访姚晨,柴静失踪的谣言至此不攻自破。这是微博围观产生负面效果的典型例子,其余不再赘述。

以上简单分析可以看出,微博既是构建事实、还原真相的场所,也是产生谣言、滋生虚假信息的温床,那么,如何扬长避短,使微博在传递信息时能真正还原事件本质呢?

微博信息构建事实的条件

(一)信息传播者的个人素养

要善于质疑。在微博围观中,不论是信息传播链条中的传播者还是接收者,都应该具备对微博中发布的信息的质疑精神,也就是说,在自身没有获取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跨越事实证据人云亦云,得出自认为“真实”的结论并进行再传播,否则就会形成伪信息的恶性繁殖。

公共讨论要尊重事实。微博围观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构成了一种自由而开放的公共讨论,而“公共讨论是一种在那些没有被它难倒和弄糊涂的消费者中激发心智的力度和广度的过程,是培养心智强健的公众的基础”[2]。尊重事实,就是在传播信息时要尊重客观事实,用证据说话而不是捕风捉影,这是信息传播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在微博围观中,难免形成讨论,对某一事件持不同看法的双方,必须避免想当然地发表看法,在证据尚不足的情况下,不能草率地做出超越逻辑链条的推论。无论是专业新闻工作者还是泛新闻传播者,都必须明确构成新闻的事实,是“通过专业而可靠的方式搜集的相关信息的内容和获得信息的方式,二者之间的关系都能够得到明确说明……在新闻工作中,验证事实既是一种政治需要,也是一种职业技能”[3]。

(二)信息传播者与接收者的实证精神

事实上,具有实证的精神是任何一个事件能够得到基本还原的最低要求。在一个传播行动中,我们只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提取特定的信息来作为支持自己的信念和观念的依据,特别是面对微博这样一个开放的传播平台,传播者往往会下意识地选择和过滤信息,因而信息良莠不齐的情况便不可避免,而对于接收信息的人来说,如果某个事件被大量的信息或观念不断强化,并且接收者无法通过现有渠道获得正确阐释,那么接收者就必须对获取的信息进行自觉筛选,去伪存真,否则要么被信息误导、要么被信息淹没,最终导致找不到真相,甚至有可能被不真实的信息误导并最终成为掩盖真相的帮凶。

由此可见,我们获得真实信息的障碍一方面来源于他人的信息误导,另一方面是被自己所误导,信息总是处在传播者和接收者双方的互动关系中,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每一位信息传播者具备实证的精神。

结 语

不管是专业的新闻传播者,还是泛新闻工作者,他们所传播的信息无不具有非常规与无法排演的特征,信息传播者的任务“就是把这些事件纳入可理解的范畴,并以可理解的方式去叙述这些事件、去理顺这些事件”[4]。对于这些根本无法预测的层出不穷的事故、偶发事变、充满巧合或冲突的一系列戏剧性事件以及各种政治事变和暴力事件,信息传播者必须正确驾驭和处理。在我们看来,要理顺并正确叙述这些事件,信息传播者首先必须与信息源和最有可能产生新闻素材的组织保持联系,以获取第一素材;其次还必须借助于正确的叙述形式,自然地选择适合于眼前新闻故事的叙述格式和容易被大众理解的叙述框架。

作为很多重大事件的第一条短新闻的发布平台,微博一系列的传播优势使其注定成为一种弥补现有媒体不足的新型新闻发布及接收工具,毋庸置疑,微博新闻极大地提升了新闻的自由度,但对于微博新闻的传播者来说必须谨记新闻信息的真实法则,我们可以对世界上的很多事情进行塑造、扭曲以及重新解读,但对于新闻信息传播者而言,尊重事实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动摇的,一个负责的信息传播者必须努力做到公正,而绝不伪造新闻。

参考文献:

[1]赫伯特·甘斯.什么在决定新闻[M].石琳,李红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

[2]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M].展江,王征,王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70.

[3]盖伊·塔奇曼.做新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82-83.

[4]迈克尔·舒德森.为什么民主需要不可爱的新闻界[M].贺文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198.

(作者为宜宾学院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副教授,文学硕士)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