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其评析

2012-04-29 16:11李辽宁
教学与研究 2012年7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安全

李辽宁

[关键词]非意识形态化思潮;价值中立;意识形态安全

[摘要]非意识形态化思潮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西方形成的。虽然这一思潮从一开始就受到批判,但一直顽强地存在着,并随着时代发展以不同的面貌表现出来。从表面上看,非意识形态化思潮主张价值中立,企图超越意识形态,但其本质在于掩盖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矛盾,为资本主义制度做辩护。在当代中国,加强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7—0081—06

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无疑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而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但在此过程中,遭到以拒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宣扬“意识形态终结”等为主要标识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巨大影响。这一思潮以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为前提,主张“价值中立”地看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企图超越意识形态,其实质是要在中国推动“颜色革命”,按照西方的模式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因而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有鉴于此,加强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外关于非意识形态化

思潮的研究历程

“非意识形态化”概念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提出的,其直接创始人是贝尔、利普塞特、希尔斯、阿隆等人。1955年9月中旬,“争取文化自由大会”知识分子协会在米兰的国家科学艺术博物馆举行例会,讨论“自由的未来”,会议目的是“促进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清除无用质层的过程,揭示它们的共同基础,并提出形成对自由社会的生存条件来说更现实和更富有内容的思想的任务。”妇持“非意识形态化”观点的人认为,20世纪上半叶所固有的深刻的意识形态冲突的根源在相当大程度上业已消失,不妥协的社会主义和不妥协的自由主义已没有地位,因此,“意识形态争吵”的时代已经结束,于是,“意识形态终结”成为整个意识形态潮流的名称。随着丹尼尔·贝尔的《意识形态的终结——论五十年代政治思想的枯竭》和利普赛特的《政治的人:政治的社会基础》等著作的相继出版,“意识形态终结”、“打倒意识形态”这一论题得到了充分而详尽的阐述,成为“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重要理论基础。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这一思潮几乎成了大家在学术讨论中表达赞成和反对的主要标的物。

追寻“非意识形态化”的思想根源,其实早在培根的“四假相说”已包含了追求科学知识需要摆脱“虚假意识”的思想。洛克的“四种错误尺度”的见解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孔狄亚克、爱尔维修、霍尔巴哈都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对传统偏见的批判。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概念,也是为了建设一门“关于观念的科学”,即“观念学”。但“意识形态”后来被拿破仑赋予了贬义的内涵。在马克思的视野中,意识形态具有双重内涵,他既在贬义上指称“虚假的意识”,也在中性含义上指称“真实的意识”。

国外关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中,比较早的是罗马尼亚的P.多布雷斯库的《“意识形态化”的专家政治神话》,文中针对专家政治论者关于科技革命带来的后果而建立的“非政治化”和“非意识形态化”学说进行了批判,指出其特征就是“把行动的科学价值和意识形态的价值形而上学地完全地对立起来”,“专家政治论的观点,尽管声明是没有思想性的,但依其终极目的来看,都是充满着思想性,因为它们是要巩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就最终目标和目的性而言,乃是为了保卫、维护、保存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价值和本质的私有基础”。

前苏联学者对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比较深入,他们不仅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非意识形态化”现象,还研究“重新意识形态化”现象。达维久克、季塔连科通过考察“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产生及其发展,指出这类思想的理论根源来自曼海姆关于科学和意识形态相对立的观念,即意识形态不符合事物现状的、亦即似乎歪曲客观现实的保守的教义体系。从社会的观点来看,“非意识形态化”是“帝国主义及其经理官僚上层人物的特殊形式的意识形态”,是“技术决定事物发展的意识形态”。不仅如此,他们“伪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把一切意识形态都是被歪曲的意识形式、所以都应该被消亡的思想强加给马克思和恩格斯”。

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国内社会矛盾加剧,“非意识形态化”观念受到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辩护人不得不使得意识形态活跃起来,“非意识形态化”观念的炮制者们不得不改弦更张。1972年底,利普塞特在《文汇》上发表《意识形态没有终结》的专论,认为“贝尔的‘意识形态终结并不意味着完整的政治概念体系、乌托邦思想、敌对阶级或其他按利益划分的政治集团的代表人物之间的阶级冲突的终结”,“这是对下面这种情况的正常判断:一系列完整的革命学说对无产阶级反对现存制度的阶级斗争理论的狂热眷念正趋于‘衰落,因为它们是‘过时的马克思主义的遗产”。贝尔自己也声称,他所说的“意识形态终结”不是指一切意识形态思想都已结束,而只是想证明,旧的意识形态的穷竭引起寻求新的意识形态的必要性。对此,前苏联学者指出,“非意识形态化”和“重新意识形态化”看上去似乎是对立的,但实际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两者都具有同样的阶级内容;两种观念的反动政治含义都在于使资本主义适应新的社会过程;两者的目的都在于反对社会主义及其意识形态(正如已指出的,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恢复名誉并不排除‘批判马克思主义),反对全世界的革命工人运动;两者都积极阻挠社会进步和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两种理论的差别只是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策略上的差别。”

由上可见,国外关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已相当深入,对其本质的揭露也入木三分。正因如此,那些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支持者不得不经常性地改头换面,炮制新的意识形态面具。可以预见,随着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发展,还会出现形形色色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思潮本身就是意识形态发展的结果,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特征,其本质仍然在于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进而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向外输出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思想理论武器。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和必要的理论自觉。

二、国内关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现状

在国内,对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最早集中在文学艺术领域。吴元迈指出,文艺的非意识形态化是过去和现在一切非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共同特征。他认为,国外的文化理论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解释文艺:“第一,把作家艺术家的意识绝对化或把接收者(读者、观众、听众)的意识绝对化,似乎文艺与现实无关,它独立于生活之外。……第二,把作品的形式和结构绝对化,似乎文艺既与生活无关,又与作家的创作个性和审美评判无关。……这两个方向虽然表面上是平行的,互不交叉,但从文艺非意识形态化这一根本点看,又可以说是殊途同归,相辅相成”。也有学者把文艺“非意识形态化”观点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归纳,即强调文艺是一种“创造性实践活动”、强调“艺术作品具有物质性”、强调艺术作品的形式、技巧“也是非意识形态因素”、强调从“非理性”的层面掀开“艺术非意识形态因素”、强调文艺是“自然生命力的表现”等,并逐一进行了评析。

王元骧认为,文学既有意识形态性,也有非意识形态性。把文学非意识形态化的原因在于,“没有严格区分马克思主义与教条主义和庸俗社会学的区别,而是从某种偏见或成见出发,把文学的意识形态性的理论与庸俗社会学拉扯在一起,认为把文学本质界定为社会意识形态,就会导致‘政治工具论的死灰复燃,使文学重新沦为政治的奴婢”。为此,他在肯定文学的意识形态性的同时,也关注文学的非意识形态性,并从个人意识、感性意识和知识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考察。

有学者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研究“非意识形态化”问题。俞汲深通过分析前苏联领导人和学术理论界所阐述的“新的政治思维”中围绕的“非意识形态化”问题讨论,指出了两个概念的差别,一个是国家间关系的非意识形态化;一个是国家间体系的非意识形态化。国家间关系非意识形态化不是意味着国际关系的非意识形态化,后者完全属于意识形态的内容,不可能超越意识形态。王振华进一步分析了意识形态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指出东西方关系的缓和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色彩淡化,仅仅是斗争形式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开始就非意识形态化思潮进行理论上的评析。有学者认为,贝尔的“非意识形态论”是基于三个依据:一是歪曲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借口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而否定一切意识形态;二是把意识形态看做是同科学完全对立的“政治偏见”,因而不存在“科学的意识形态”;三是把当代西方社会由于新技术革命带来的变化,说成是意识形态已失去了它的存在基础。实际上,任何一种思想体系都有两种功能:科学功能和价值功能。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中,科学功能和价值功能是可以统一的,其根据在于它深深扎根在人类社会实践的土壤之中。贝尔的“非意识形态论”恰恰把科学与意识形态完全对立起来,“‘非意识形态论避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单纯从科学技术发展的观点出发,来分析和说明社会历史现象,其根本目的就在于掩盖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矛盾,为资本主义制度做辩护。”

有学者把民主社会主义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联系起来研究,认为在20世纪50-60年代,信奉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社会党都纷纷制定了关于社会民主运动“非意识形态化”的方针,并体现在其理论纲领和实施方案中,具体表现为思想理论基础的“非意识形态化”、经济基础的“非意识形态化”和国家政权的“非意识形态化”。

还有学者对当代中国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进行了探讨。这种思潮在政治上的表现是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主导地位,主张淡化政治信仰;在经济上把生产力标准庸俗化,把它歪曲为仅仅是“把生产搞上去”,“一切以生产力为尺度,任何条条框框及清规戒律都可以冲破”,不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不必问姓“社”还是姓“资”。也有学者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的“非意识形态化”倾向进行了分析,而这种倾向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和特点,并指出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都是与“非意识形态化”有着内在联系的。在批判“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同时,学者提出要更新意识形态观念的思想,认为意识形态必须以科学为基础,不能把意识形态当做剪裁丰富社会生活的唯一尺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崛起和西方后现代文化的冲击,意识形态的“转型”问题应引起充分的注意和研究。

新世纪以来,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得到了拓展。有学者从美国意识形态进攻和戈尔巴乔夫的“非意识形态化”反思前苏联的教训,指出“非意识形态化”的本质是反社会主义的。对于我国而言,最重要的是捍卫马克思主义。有学者认为,西方学者标榜的“普世价值”不仅是西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当代产物及“意识形态终结论”、“历史终结论”、“趋同论”的改头换面并再次粉墨登场,更是西方非意识形态思潮的“集成芯片”,其本质目的是促使世界社会制度趋同并期望终结于资本主义制度,达到“意识形态默化”的效果。

有学者从政党的意识形态性角度进行了探讨,认为世界政党出现非意识形态化趋势,其非意识形态化特点是具有较强的包容性、鲜明的实用性、突出的矛盾性以及两面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这种非意识形态化对中国共产党的启示,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统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实践权威,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坚持执政为民,增强党协调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益整合功能。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政党的非意识形态化不可取,中国共产党可以抛弃一些过时的意识形态观念,但绝不能放弃意识形态,政党“非意识形态化”只能作为处理与其他政党和国家的关系的一种手段,但决不能作为指导思想。

随着网络的发展,有学者对网络文化中出现的一些非意识形态化倾向进行了研究,表现为“信息说”、“文化说”、“审美说”、“技术说”、“休闲说”等,认为要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的网络文化,使网络文化阵地呈现繁荣景象,就必须在把握好“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下,发展网络文化的多样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意识形态化”问题,学者们并不是一味否定,而是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社会思想的意识形态性和非意识形态性、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性和非意识形态性、德育功能的意识形态性和非意识形态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性和非意识形态性等。

可以看出,“非意识形态化思潮”一直受到我国学界的重视。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近年来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相关的研究著作也不断推出,如梁建新的《穿越意识形态终结的幻象——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潮评析》何秉孟的《新自由主义评析》,张晓红、梅荣政的《新自由主义思潮评析》等。这些著作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其中,袁铎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研究》全面梳理了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演变历程、主要表现、特征、本质及其危害,强调要加强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建设。这些研究对于当前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三、深化非意识形态化思潮

研究的当代意义

当前,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处在关键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对我们的意识形态建设和维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深化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研究刻不容缓。

从国际形势来看,当今世界仍然处在资本主义占主导的时代,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依然盛行,世界意识形态的总体态势继续向有利于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西方国家在继20世纪幕后“导演”苏东剧变和苏联解体之后,近年来在中东和北非推动的一系列“颜色革命”又连连得手。那些曾经是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老冤家,如伊拉克、利比亚等,如今都建立起亲西方政权。而那些不愿意妥协的国家,则要么在西方国家的挑唆和制裁下,国内处于战乱状态(如叙利亚),要么因受到制裁而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陷入严重困难(如伊朗等)。而美国整个外交机构和整套实施外交政策的机器,仍然一刻不停地在美国外交官所到之处灌输“美国思维”和“顺从美国”的思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挤压着我国的国际生存空间。随着美国的全球战略重心向亚太转移,特别是插手战略地位日益凸显的南海,中国面临的外交压力进一步增大。由此使得我国的意识形态交往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中国需要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主张“和谐世界”的理念;另一方面,中国要维护自身的安全,就必须对侵害中国主权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这些都考验着我国的外交智慧,也需要我们在意识形态建设与国家安全维护方面不断创新。对于国际上形形色色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要加紧研究其存在的现实土壤、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

从国内形势来看,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必然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影响,意识形态建设和维护的任务更为艰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如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及时跟进的问题;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扩大的问题;对物质利益的片面追逐所带来的精神危机和信仰危机问题;对外来文化的盲目崇拜问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政绩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这些都影响到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发展社会主义的信心。与此同时,一些学者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本质认识不清,有的甚至成为这种思潮的鼓吹者。在这种背景下,提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解释力和吸引力,提高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公信力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些都凸显了深化和加强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虽然当前学界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一些具体的思潮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但是对一些内容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

第一,关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概念。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还没有对这个思潮的具体内涵进行明确界定,即使是袁铎的著作《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研究》也回避了这个问题,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我们以为,即使在“什么是意识形态”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一些差异,进而影响到对“什么是非意识形态化”的理解,但仍然可以就这个概念进行界定,只不过需要从不同的层次上来理解。

第二,就非意识形态化思潮在我国存在的情况来看,当前的研究主要是对“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了批判,忽略了当前我国的现实土壤中有利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存在的因素,特别是在对外交往中一定程度上有其存在的现实需要。正因为如此,这种思潮在当前仍具有较大的诱惑力。显然,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第三,关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分类和具体表现,学者们从“淡化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终结”的视角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国外学者更多关注的是由于科技进步所带来的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分裂,以及由此产生的“意识形态终结”言论;国内学者主要关注的是新自由主义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消费主义等方面,但这些仍然不能涵盖当前“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所有内容,比如,发展主义、后现代主义、公共知识分子思潮等,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第四,关于“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影响问题,目前的研究不够周全和细致。学者们虽然揭示了“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本质,但更多关注的仅仅是该思潮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影响,而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影响的研究还不够彻底。特别是“非意识形态化思潮”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影响,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和危害,其中又涉及哪些途径和载体,具有怎样的运行机制和传播规律等,还有待深入研究。

如前所述,非意识形态化思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总是以不同的面貌表现出来,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这就需要我们保持足够的警惕予以关注。同时,我们也需要密切关注社会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思潮的发展变化。因为任何社会思潮的产生都是基于一定的社会土壤和社会心理。只有切实解决社会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引领社会思潮的发展方向,维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

参考文献:

[1][苏联]莫斯克维切夫,“非意识形态化”理论的产生[J],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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