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汉语国际推广包括国内的对外汉语教学的收益预期是多元的,经济收益无疑是其重要的预期之一。但从国家层面说,经济收益是间接的,主要是在宏观层面为未来中外商贸的国际交流提供便利的语言沟通储备。目前汉语国际推广的主要平台是孔子学院,其运转的主要问题是中方院校的积极性问题,特别是对方中文系对孔子学院资源包括资金等的挪用问题。鉴于汉语国际推广的宏观目的,我们建议国家汉办能够直面这一问题,并开放性地处理这一局面,权利下放,切实创造多赢局面。在师资共享的问题上,同样应该照顾到外方的实际需求,并争取消除孔子学院和对方中文系的隔阂,以切实解决对方合作的动力问题。当然,最终目标是把汉语国际推广的全盘行政行为变成部分的市场行为,独立运作,并部分实现直接的经济收益,从而获得运转的真正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汉语国际推广经济收益孔子学院汉办
汉语国际推广包括国内的对外汉语教学的收益预期当然是多元的,语言本身的传播不论,一般来说,各国的语言国际推广背后总有政治收益预期、文化收益预期、外交收益预期等。除此而外,毋庸讳言,经济收益也是其重要的预期之一。英、法、德、美等皆如此。
经济收益预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培育潜在的商贸对象,为商贸交流提供语言沟通平台,以促进方便、和谐的合作环境;另一方面就是从语言国际教育获得直接的经济收益。
目前,国内各个院校、机构的对外汉语教学单位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于直接的经济收益。这一点无庸讳言。这笔收入也是维持相关院校、机构正常运转的主要经济支撑。但从汉语国际推广的目的来看,特别是从目前的格局来看,就经济收益这一角度而言,当下汉语国际推广的宗旨却主要是前者。
一般来说,根据常理,我们会认为,鉴于这一宗旨主要从对方的需要出发,其中又主要着眼于商贸需求,所以与文化、政治思想国际推广、传播等可能遇到的误解和阻力不同,其基础应特别坚实,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最少。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具体落实到汉语国际推广活动中,反而是这一领域的问题最大,特别是在合作的动力和关系的摆放、定位上,在如何理顺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上,问题表现得尤其突出。
下面我们即拟对其中的问题进行简要的甄别与阐述,并尽可能地提出改进建议。
就国家层面说,汉语国际推广的确主要是在宏观层面为商贸的国际交流提供可能的平台,其本身并不能获得任何直接的经济收益,目前作为汉语国际推广主要平台的孔子学院等的资金运转状况说明这一点;国家主要是花钱援建孔子学院和维持其正常运转。这可以理解。这一平台层面的服务本来就是前瞻性的,是为未来的商贸交流提供语言储备的。但问题是,这个收益如何转变为具体承办孔子学院等的院校、单位自己的收益,这关系到承办院校的根本动力问题。事实上目前这个问题的确很少真正被考虑。
目前国内的承办机构一般是各高等院校,各院校也的确表现出一定的热情和参与愿望。但如果仔细分辨这一参与背后的真实动机,那么这一热情和愿望是否还经得起推敲呢?
客观地说,目前各院校之所以愿意承办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一大理由是可以从汉办获得资金资助;另外一个理由是这本身就是一种行政性甚至带有政治性意味的任务;再者恐怕就是可以为各高校提供出国、交流机会和国际交往名声。除了汉办的资助之外,各单位真正可以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目前我们的院校体制来看,第二种理由可以获得较长久的支撑,但不一定能获得广大对外汉语教师发自内心的支持,也不一定能调动其积极性。特别是出国机会问题。因为相关管理人员的一次性的短暂的考察性的出国积极性并不一定是广大对外汉语教师的出国积极性,他们可是不管条件好坏一待就是一两年。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其汉语学习的热情、市场可能更高、更大,但是,由于其条件限制,对外汉语教师往往缺乏“支教”的真诚热情。今天的自愿者计划、汉语国际推广硕士培养计划当然是具体的因应之道,但是,是否是常法,我们的生源是否能够长期充足还是一个问题。
在这里不是唱高调的问题,是一个实事求是的问题。当然,行政命令和对国家的贡献意识、服从意识永远是可以强调的,但事实上在具体的外派过程中,这的确会增加具体负责院校相关部门的负担。因为院校自身实际从事对外汉语教授工作的师资并不是特别充足,全国院校皆有这个问题,导致教师一直超负荷工作,从而最终会影响承办院校的积极性。而事实上,这一点已经显露出来。许多院校对中断的孔子学院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惋惜等情绪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甚至各高校的相关留学生学院更感觉这是一项和自身利益无关的事情。如,一般来说,孔子学院的管理具体归口在高校的国际交流处,是学校层面的工作,而交流处又没有真正的办学动力来从事这一工作,这就从体制无法理顺关系。好的资源学校要拿走。汉办也没有把权力完全下放到各个院校,所以院校的积极性的确是一个问题。
因此,如何提高国内院校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广大所谓第三世界的汉语国际推广的积极性的确是一个难题。
其实,因应之道之一是可以短期化,即无论是外派教师还是自愿者最好能够自主选定时间,最短可以是一个学期,这样即便被派往欠发达的国家,也可以保持新鲜感,同时又满足了推广的任务。当然出于自愿延长任期是另外的问题。
另外,汉办还可以想办法促成高校和企业联手,让国内高校的汉语国际推广、服务直接和国际企业的员工的语言培训等结合起来,从而获得真实的经济收益。
或者让国内高校参与对方的汉语教学,多采用联合办学的方式,如2+2之类,让学习汉语的国际学生一半时间或者酌定一定的时间比例在自己国内学习,另外分出一定时间来中国学习、习得汉语。可以以孔子学院的名誉,当然也可以不以孔子学院的名誉,但不管用什么名誉,只要实际是为推广汉语服务,就可以纳入汉办的资助计划,可以既资助对方院校,也资助中方院校。对方也可以拿出一部分学费给中方。这样可以利用好双方的资源,同时让国内院校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最终可以获得推广汉语的持久的积极性。
其实,这样做的好处还在于不让孔子学院和各个国家原有的中文系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是实际存在的。
这又关系到另外一个问题即对方承办院校的积极性问题。这关系到我们的合作模式和汉语国际推广的最终出路问题,是更大的问题。
目前,国外的汉语教学基本上是如下的情况:一是原本有中文系,一是尚未有中文系。
没有中文系的比较好处理,孔子学院等可以单独运转,或者至少可以获得建设汉语教学等相关活动的主动权。但目前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和对方中文系的冲突问题。当前要解决这个问题看来还需要实践的积累来提供智慧。但至少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应视而不见。
一般来说,对方的中文系是独立运作的,纳入自己的学院的正式的招生计划。但,以西方为例,这样的系科本身一般并非强势,因为目前汉语在大多数国家还没有获得第一外语的地位。这些系科也大多靠自己的市场化的生源来生存,往往是艰难维持,因而,中文系有自我保护意识是正常的。就此来说,孔子学院和对方的中文系究竟是什么关系是一个很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们不能仅仅在概念上说,孔子学院从组织架构上说是独立运作的、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但根据实际情况,由于我们是和对方大学合作,而合作的具体对象又往往是对方的中文系,或者其合作成员往往是双肩挑的成员,即一般孔子学院的院长既是我方的合作人员也是其中文系的成员或者干脆就是同时负责二者,如我们学校(南京师范大学)的塞尔维亚孔子学院,其原院长就同时是其大学中文系的主任,同样据我们考察,保加利亚索非亚大学是同样的情况,英国伦敦大学也是这个情况;相信国外大多数院校的情况皆如此。这样对方的合作动机、愿望和热情到底是什么就值得考量了。
目前来看,真正的动力是汉办的资金和我们的各种师资、教学设施、资料以及来华学生奖学金包括相关人员各种来华机会、资助等的支持。这意味着这些条件必须永远存在,否则对方就可能失去合作的动力和愿望。问题是,我们是否愿意长期提供这样的条件。
如果我们的确愿意长期提供这些资助,那么,为了避免和对方中文系等的冲突,就应该如实地面对与对方中文系的厉害关系。众所周知,目前一个很难处理的情况是,对方的中文系往往会挪用相关师资乃至资金包括大量的捐助书籍、教材以及来华留学奖学金等。这近乎成了对方愿意合作的一个潜在利益诉求。
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出台章程性的、真正可以操作并成效显著的条规来监管、解决诸如此类的具体违规问题呢?
就目前看,即便出台这样的章程,在真实具体的操作层面也难以有效地实施。目前,我们常采用的方法就是模糊化处理,或者杀一儆百地中断与一两个学校的交流。但如果这是普遍性的问题,汉办如何监管,毕竟从世界范围看,我们的合作院校、机构成百上千。
其实,我们不如换一种思路来审视这一问题。
既然国家层面的汉语国际推广战略,从经济收益层面说,目的仅仅或主要是为了提供潜在的可交流者从而为商贸等活动培养潜在的交往人员,那么,在目前我们被迫选择和对方中文系纠合在一起的前提下(这是目前孔子学院获得生源以及相关其他必要资源的主要平台),为什么还要在这个问题上斤斤计较呢?而不是干脆从制度层面规定资源共享的具体法规、比例等?其实只要对方中文系愿意拿出一定的资源来分享,我们即可以承认这种交换,并以和约的形式规定下来。只有这种双赢的承诺才可以最终让这一事业长久。同时考虑到目前孔子学院等汉语国际推广机构的发展规模,汉办人力、精力的限制,这一双赢的具体规划权其实可以在汉办提供原则和负责把关的前提下权利下放,即汉办可以将这些问题的处理权直接交给中外双方具体合办院校,由他们自己去交涉、协商、处理。这样既可以根据不同院校的情况针对性地处理相关事宜,又可以调动具体院校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真正减轻汉办处理此类问题的负担。
另外,就具体层面说,目前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就是教师共享问题。
根据我们的考察发现,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可以让对方院校直接对我方具体合作院校提出要求,以孔子学院的名义派出自愿者,这样既可以维持孔子学院的名头,亦可以满足对方师资匮乏的问题。因为我们的自愿者“价廉物美”,而当地的教师往往不是工资太高,就是没有从教资格和经验。以我们课题组考察的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大学孔子学院和其中文系的关系为例,我们已经指出过,孔子学院的院长和中文系主任为同一人,在我们交谈过程中,他们愿意承办孔子学院最大的动力来自我们学校的师资、汉办的资金资助和对方教师、学生来华的方便。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师资问题。在和院长的交流中,他表达的最大愿望是能够由我校的自愿者来从事教学活动,尽管可以以孔子学院的名义,但可以被他们自由支配。当然总的课时量应该事先就有相关规定,不然就可能有被过度使用的问题,教师的权益将得不到相关规定的保护。这样既可以解决其中文系的师资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节省教师工资。这几乎成了他们愿意承办孔子学院的最大动力。
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不拘泥于形式,也默认这为一种合作模式?
当然,这一切皆是具体层面的问题,从全盘看,另一种更理想的模式就是让对方能够实现市场化运作,这是一个长远的思路,这是让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能最终实现自负盈亏的方式。
但目前,由于合作模式的限制,在对方的体制内,这一点很难实现。因为具体合作人员很难完全脱离对方中文系的利害关系。再者,这还取决于汉语市场到底有多大,有多少已经被对方中文系吸纳,有多少社会上的人员需要零碎地学汉语,即孔子学院的学员对象如果不是中文系的学生,那么到底是谁,他们的潜在市场到底有多大?这些都需要调查。
但不管怎样,这是一种模式。这个模式还提醒我们,如果市场真的很大,能够亏损不大或者自负盈亏,特别是如果能够赢利,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抛开中文系(尽管目前还不成熟),在大学中找独立于中文系的相关代理人或者我们自己独立注册运作(中小学的情况特殊,不在此讨论范围)。
当然,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要以市场为导向,并以此为衡量标准。最终把汉语国际推广的全盘行政行为变成部分的市场行为,并最终部分实现直接的经济收益,从而获得运转的真正的可持续性。
总之,模式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模式。否则,我们最终就只有压缩规模。因为从长远看,如此大规模的运转资金是难以为继的。
以上是我们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提出的粗浅的建议。当然,建议是否有价值、在目前的“格局”中是否有现实可操作性也是一个问题。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以便共同促进这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每一位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从业者应该具有的基本责任。
(本文是2008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汉语国际推广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08JYB009]的研究成果之一。)
(王洁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2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