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 李子运 吴丽丽
摘要:针对教育技术AECT05定义首次引入“ethical”一词,本文简析了AECT《职业道德准则》的社会学意蕴,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道德规范问题对中国教育技术发展的启示,提出在我国教育技术领域,应以批判的眼光审视专业实践、制定本土化的职业道德规范、营造融洽的专业教育文化氛围。
关键词:AECT2005定义;道德规范;职业道德;教育技术
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AECT)于2005年正式发布教育技术新定义。定义中首次引入“ethical”一词,反映国际教育技术专家对本领域的发展有新的要求。鉴于中美文化差异及我国学者间学科背景的不同,教育技术研究者对“ethical”一词有不同的见解。从牛津高阶英汉双语词典中得知“ethical”一词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有关)道德的,伦理的;伦理学上的;第二,合乎道德的。根据这两种释义,我国学者对定义做了不同的翻译,上海师范大学黎加厚教授将定义翻译为“教育技术是通过创造、使用、管理适当的技术性的过程和资源,以促进学习和提高绩效的研究与符合伦理道德的实践”。华南师范大学焦建利教授的翻译是“教育技术是指通过创建、运用和管理适当的技术过程和资源来促进学习和提升绩效的研究和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践”。[1]笔者比较倾向于焦建利教授对定义中“ethical”一词的解释。教育技术领域的“ethical”与人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伦理”、“人伦关系”之含义是有所不同的。而将该词理解为“合乎道德的”,则正好表达了教育技术从业人员需要“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向,这是从领域人员的职业维度进行考察的。因此,在定义中引入“ethical”一词是合适且必要的。本文将着重对此进行缜密的再思考。
● 《职业道德准则》内容简析
AECT《职业道德准则》旨在为协会会员提供基本的行为指导原则和道德评判标准,使成员维持高水准的职业道德,保持高水平的专业行为。莫伦达教授主编的《教育技术:定义与评析》一书中的第11章明确从“对个体的承诺、对社会的承诺、对专业的承诺”三个方面列出该道德准则。以下简要阐述、分析这三方面的主要内容。
1.对个体的承诺
首先,充分肯定会员个体可行使的权利,如原则1:鼓励个体求学时的独立行动,并为个体提供获取知识的开放通道,而不管知识凭借何种媒介传递,也不管知识在观点上的差异如何。[2]互联网为人们提供获取信息的各种渠道,会员个体可以自由获取、使用研究资源,进行独立、平等的研究活动。
其次,明确提出会员在履行义务时应严格遵循的规章制度,如原则4:履行专业使命以保护隐私并维护个体的诚信。[3]互联网带领人们进入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日益受到威胁,现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极力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变得尤为重要。会员在开展研究活动的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教育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式发生永久性转变,为此,研究者需特别注重自身研究行为的规范严谨。
从服务教育的角度出发,会员应合理选择、评估用于构建教育环境的资源,保护个体远离有害健康的环境。新技术的发展推动教学方式的转变,可能永远成为日常教学工具的计算机、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教学软件等,会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影响。例如,投影仪设备的性能与装置、视频显示器的分辨率、学生使用计算机等设备的时间,都可能危害学生的脊椎发育、视力发展。因此,我们应充分考虑并严格控制这些因素,尽量避免其对人类身心健康的伤害。在课程设计等教育实践活动中,也要避免出现含有性别、民族或宗教偏见的内容,禁止出现任何带有歧视性、骚扰性或攻击性的行为,强调个体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2.对社会的承诺
会员在陈述个人观点时,应真实说明其所在机构代表的观点,如有必要,需明确区分个人观点与机构观点。对待教育问题,会员必须给出准确、真实的公众声明。会员不得使用组织赋予的特权谋取私利,不得实施或接受任何贿赂行为,必须严守职责、廉洁奉公、公平公正地从事本专业的实践活动。原则6特别强调教育技术对环境的影响。当今世界,各种高新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协会会员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技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扩大教育技术造福于人类的裨益之处。
3.对本专业的承诺
会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制定和实施决策以谋取私利;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进行商业宣传;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专业实践。原则4期待会员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能,并与同事共分享,同进步,这特别针对目前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和知识产权过度保护问题。会员对同事及其论著应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不得发表任何恶意或错误言论。
原则8及原则9从法律角度要求会员及用户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版权法等与专业相关的法律条款。信息时代给人类带来交流之便的同时,也产生了知识产权问题。人们时刻处于浩瀚的信息海洋之中,过于便利的信息使用会造成对他人劳动成果的无意识侵犯。因此,作为知识信息的享用者和受益者,应在增强主观保护意识的同时,学习版权法,了解其在网络等信息交流环境中的应用规则,自觉做到知法、用法和护法。[4]原则10提出会员要遵守本专业所承认的程序和指南从事研究与实践,特别是关于保护参与人员和其他动物不受伤害的要求。[5]如在新技术研发中应严格杜绝进行人体实验等可能对人类造成伤害的活动。
● 给中国教育技术领域带来的启示
科学技术的强劲发展,给我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社会造成诸多令人不安的问题。信息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促使大量多媒体软硬件的生产、网络色情产业的发展、电子邮件欺诈现象的出现。儿童身心发展受到不应有的伤害,成人隐私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教育领域,这些问题成为当前及未来教育技术专业人员需极力解决的技术与道德困境。借鉴AECT对其会员制定的《职业道德准则》,我国教育技术从业人员也需要对教育领域现存的不良现象进行客观的批判性反思,国家相关教育部门也应对现实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制定本土化的专业职业道德规范,为本领域营造融洽的专业教育文化氛围。
1.基于批判理论审视教育技术实践
批判理论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认为,批判理论的任务在于深入到事物的世界中,去揭示人与人之间的深层关系。[6]即通过揭露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启蒙人类客观、理性的思考,激发他们的反抗意识和能力,最终获得公正、自由和解放。
在教育技术领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有过分夸大技术对教与学促进作用的趋势。然而,人们对现代科技的过度使用会使自身陷入科技宰制的泥淖。[7]因此,教育技术研究者有必要基于批判理论,客观、理性、科学地分析和研究教学实践中技术的功效。例如,利用各种技术开发各种教学资源进行教学,是否有效,效率如何,能否真正达到促进学习的目的。在教学过程中,除了利用技术资源,还要充分考虑学习者、学习环境、社会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有效进行教学系统设计。只有这样,教育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运用才可能完全被接受。
基于批判理论审视教育技术领域的实践活动,不仅有助于矫正长期以来在教育技术领域中存在的以自然科学研究范式为唯一旨归的偏向,而且也能够从根本上避免自然科学研究可能导致的技术主义倾向。[8]从而保持教育技术的人文气息,彰显对人的尊重,把教育技术研究指向基于后现代主义的多元思维境界中,采取后现代主义的姿态推动教育技术工作者在实践中考虑学习者、学习环境和社会对“好”的需求。[9]
2.制定本土化的教育技术职业道德规范
制定我国教育技术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只将其定性为一系列空洞的口号,而应从我国的实情出发,与我国的社会现状、教育现实、教育技术实践相联系,与教育技术的目标相一致,科学、民主地制定一套有针对性的职业道德规范,将其作为教育技术从业人员进行实践活动的基础,约束他们的实践行为,树立他们的职业形象,体现他们的社会责任;将其作为教育技术学科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促使整个教育技术专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制定具体的教育技术职业道德规范是一个复杂的调查研究过程和科学规划过程,需要各方面专家的支持和参与。本文从教育技术工作人员分类这一角度入手,简要罗列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技术职业规范的内容,仅供广大学者参考。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教育技术从业人员可以划分为研究人员、推广人员和应用人员三大类,[10]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广人员主要是向教育实践领域推广教育技术产品;应用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教育技术资源和方法。因此,需要分别对这三类教育技术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1)研究人员应具备严谨的学术操守
研究人员要充分了解应用网络进行信息交流的规则,规范使用互联网进行调查研究;公正评价同事发表的观点或著作;关注知识产权问题,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学习并遵守版权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在新技术研发中坚决避免任何可能对人类造成伤害的研究行为。
(2)推广人员需进行正规的销售活动
一些从事教育技术产品推广的企业不能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过时的劣质资源充当优质资源;不能为牟取个人私利,收取昂贵的课件制作费用、课堂录像费用或销售盗版教育软件。这些现象将严重影响从业人员的综合形象。国家有关部门应为技术行业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指标,并合理监管企业生产的各类教学产品的质量,对这些企业严格把关,防范于未然。
(3)应用人员要传承优良的专业特长
我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薄弱,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能够得心应手使用各种信息技术的仍很少。在这些学校中,具有较高教育技术能力的教师,如学校的信息技术老师、学校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相对具有技术垄断地位。因此,有必要在中小学教师统一学习、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规范这类教育技术应用人员使用技术的行为,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鼓励他们因地制宜地对所在学校的其他教师和学生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教育技术的功效最大化。
3.营造融洽的教育技术专业教育文化氛围
在整个社会分工中,教育技术行业是具有稳定人员结构的特殊教育行业。为我国教育技术从业人员营造和谐的专业教育文化氛围,将广大从业人员笼罩于这一文化氛围中,可以在无形中促进本领域的稳定发展。
教育技术研究人员,如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研究者、教育技术研发人员。他们大多就职于设有教育技术学科点的各大高校,他们可能是教育技术专业的教学人员、教育技术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这一群体是教育技术领域高水平的精英人才,他们在进行专业实践的过程中,需要树立科学严谨的作风,因此,有必要对他们加强道德规范意识的培养。使教职专员形成规范的职业道德意识,有利于建设一支教育技术专业的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在本专业教育中,特别是研究生教育阶段,开设“职业道德规范”公共课,能够全面提高未来教育技术工作者的道德素质。
教育技术推广人员,如从事教育服务工作的企业员工,他们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受教育程度和科学文化水平也各不相同,他们是最缺乏教育技术职业道德规范的薄弱群体,相关企业人事部门应加大对销售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培训力度,要求他们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企业中形成正规、严谨的从业文化,树立教育服务类企业的良好形象。
教育技术应用人员,如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授的中小学任课教师(包括信息技术教师)、学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他们的专业素质发展参差不齐。伴随着“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不断深入发展,部分教师对教育技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广大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有所提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教育技术能力的提升主要是在专业知能方面的进步,很多教师仍对应用信息技术的道德意识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需要从教师个体的内在层面出发,不断强化教师的道德意识,提升教师的道德水平,使其建立科学的价值观及技术观,进行规范的教育教学实践,确保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合理运用。
● 结语
飞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与传统道德之间出现的种种冲突越来越引起美国教育技术领域工作、管理和研究人员的重视,并将其列为美国教育技术发展研究的重要研究方向和内容。[11]网络信息化时代,教育技术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成为教育技术专业发展成功的核心。在我国,只有基于批判理论调查信息技术发展给教育技术领域带来的系列问题,依据具体实情,制定恰当的、适合专业发展的职业道德规范,促使我国教育技术道德观的形成,最终才能有效促使我国教育技术领域的发展逐渐走向成熟。
参考文献:
[1][9]黎加厚.2005AECT教育技术定义:讨论与批判[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05(1):11-16.
[2][3][5](美)艾伦·贾纳斯泽乌斯基,迈克尔·莫伦达著.程东元,王小雪,刘雍潜译.教育技术:定义与评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50-251.
[4]程东元,刘雍潜.AECT新定义的特色与启示[J].现代教育技术,2009(5):9-12.
[6](德)马克思·霍克海默著.李小兵译.批判理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3.
[7]批判理论[EB/OL]. http://baike.baidu.com/view/141563.htm.
[8]汪小刚.解读教育技术的职业道德规范[J].武警学院学报,2008(11):68-70.
[10]高铁刚,乔立梅,张佳.教育技术应用的道德规范问题研究[J].现代教育技术,2008(12):18-21.
[11]刘新丽.对AECT2005教育技术定义纳入职业道德内容的解析[J].中国电化教育,2010(1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