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明胶肽致严重过敏性休克1例报告

2012-04-13 15:38吴淑君
山东医药 2012年46期
关键词:鸡皮明胶本例

吴淑君

(滦县人民医院,河北滦县063700)

患者女,42岁,体质量68 kg,心功能Ⅰ级,ASAⅠ级,术前各项检查无明显异常,因子宫肌瘤于2012年9月入院。入院后第3天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子宫肌瘤剥除术。

患者入室后监测生命体征:BP 120/70 mmHg,P 85次/min,R 20次/min,建立输液通路,静滴乳酸钠林格注射液500 mL,手术开始后20 min静滴聚明胶肽,约10 min患者血压下降(80/50 mmHg)、心率变缓(70次/min),考虑为麻醉所致,立即静注麻黄碱15 mg、阿托品0.5 mg血压继续下降,至56/38 mm-Hg,停手术。4 min后患者出现烦躁,血压为0,继而患者意识丧失。立即行气管插管术。查全身皮肤无皮疹。考虑为过敏性休克。即停用聚明胶肽时,但发现已全部注入完毕。予以地塞米松10 mg、肾上腺素0.2 mg静注后,静注葡萄糖酸钙1 g,3 min后BP 58/32 mmHg(支持过敏性休克的诊断)。再次静注肾上腺素0.2 mg,静滴生理盐水250 mL,氢化可的松200 mg,患者血压逐渐升高。10 min后查患者全身皮肤青紫,呈鸡皮样改变,继续扩容补液,静滴羟乙基淀粉氯化钠注射液和乳酸钠林格液等,手术继续。患者血压逐渐平稳。30 min后术毕,BP 110/65 mmHg、P 120次/min,患者逐渐清醒,查全身皮肤的鸡皮样改变融合成了片状荨麻疹。15 min后患者呼吸恢复,意识清醒,吸痰拔除气管插管。留室观察至35 min,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能准确回答问话,安全送回病房。

术后随访3 d,无麻醉并发症发生。

讨论:聚明胶肽注射液是明胶类血浆代用品,具有较强的扩容性和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容量、提升血压的作用。临床上多用于治疗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但有报道其可以引起严重的过敏性休克,如果抢救不及时,有导致死亡的危险。根据本例救治经验笔者体会,在椎管内麻醉中出现BP、心率下降,麻黄碱治疗无效时,很可能是一种罕见的过敏反应。而对本例第一时间的诊断错误,聚明胶肽注射液开始静滴时速度过快,当发现过敏反应时,聚明胶肽注射液已经完全注入患者体内,加重了过敏反应。这种速发型过敏反应往往为突然发作,起始时间可从2~20 min,在30 min内达到高峰。因此,在应用聚明胶肽注射液时,前20 min应减慢静滴速度,以20~30滴/min为宜。同时应做好抢救准备。并在用药前使用预防性药物,如皮质类固醇激素、H1、H2受体拮抗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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