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秋实
(许昌学院 社科部,河南 许昌 461000)
董仲舒与汉代的《春秋》学
牛秋实
(许昌学院 社科部,河南 许昌 461000)
董仲舒从公羊学中继承了褒贬之法。通过对董仲舒的各种言论和行为的研究,可以看出:在汉代儒生操持了批评、论断现世世界的权力,而儒家的经典成为评断事物是非长短的依据。儒家思想为汉室的政治提供了合法性,可是也相对地把知识分子提升到与政权抗衡的地位。由此以后,汉代的知识分子脱离了役属的成分,建立了对政权进行褒贬和评判的信念和自觉性。
董仲舒;《公羊传》;汉代;《春秋》;君权
汉代董仲舒的祥瑞灾异之说作为最重要的范例,是引用《春秋》之历史作为依据的。萌芽于孔子“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1]等思路,到董仲舒那里被“理论化”,祥瑞灾异之说以“天—地—人”统一的宇宙论为“逻辑”,倡导“天人感应”,为研究祥瑞、灾异与人事(政治得失)之间的相关性提供了一种“因果解释”,其基本思路是,帝王为政的好坏,可凭知识阶级对于祥瑞、灾异的观察与分析来判断。如董仲舒所说:“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相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尚书》传言:‘周将兴之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见此以劝之也。’恐恃之[2]76。”
将主张“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的董仲舒视汉代官方意识形态的拟定者可能是错误的,因为他的论述,除了将天视作民意代表之外,当中包含一种对“国家之失”的宇宙论思考,如董仲舒说:
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2]54。
董仲舒的祥瑞灾异说,亦可谓对占卜巫术的继承,只不过比巫术更为系统化和理论化了[3]。
一
董仲舒以公羊《春秋》名家,但班固说:“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又曾说:“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由此可知他是熔铸六经和《论语》为学,熔铸六经和《论语》以释公羊的。他向汉武帝所上的“天人三策”也正可以反映出这一点。在“天人三策”中,言《春秋》者九,引《诗》者五,引《书》者二,而其中言唐虞三代者皆本于《书》;引《易》者一,言礼、言乐在教化及经济生活上的重大意义;引《论语》者十三,引曾子者一,引有孟子之言而未出其名。三策可以说是今日可以看到的《春秋繁露》一书的拔萃,而他表现在《仁义法》第二十九中说:“《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义,以义正我。”这是他对公羊《春秋》的总结,也是他所把握到的儒家思想的总结。他在对策中认为:“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怪异之所施也。”他把《春秋》的意义,与天的意志结合起来。从五经的形成的历史来看,大致上是周初所继承的天的观念之间向下落,落到人的身上,由人的行为善恶代替天解答吉凶祸福的观念,于是人所占的地位日重,而天的分量反轻,轻到退居于不太明显的薄雾里[4]172。
天人交感并不是由董仲舒新创的理论。因为天人之间的两重秩序在邹衍的阴阳五行思想中已有反映。贾谊并未在《新书》中提出天人秩序结合的大传统。所以董仲舒比贾谊、陆贾更为系统,因为董仲舒不像他们这些役属的儒生,因为役属的儒生不可能演变为特立独行的知识分子。而董仲舒之所以能特立独行,就在于他拥有另一种信念。
董仲舒关于灾异的阐释,其主要意旨是说有变即有常。所谓“常”,也就是一种儒家所倡导的理想或者信念。儒生有了此种理想和信仰,就会对于不完善的现实世界提出批评和指斥。董仲舒便是从公羊学中继承了这种褒贬之法。
董仲舒把夏朝的统系看做是“正黑统”之代表,所以斗建寅;商朝则代表“正白统”,故斗建丑;周朝则代表了“正赤统”,斗建子。所以董仲舒的历史观总体上说是持循环论史观的,故代周而起的朝代,仍然代表“正黑统”,斗建寅,如此周而复始。
东汉之《白虎通义》对董仲舒“三统”“三正”说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
《礼三正记》曰“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也。”三微者,何谓也?阳气始施黄泉,动微而未著也。十一月之时,阳气始养根株,黄泉之下,万物皆赤。赤者,盛阳之气也。故周为天正,色尚赤也。十二月之时,万物皆始牙而白,白者阴气。故殷为地正,色尚白也。十三月之时,万物始达乎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功。故夏为人正,色尚黑。《尚书大传》曰:“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以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黑,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不以二月后为正者,万物不齐,莫适所统,故必以三微之月也。三正之相承,若顺连环也。(《白虎通义·三正》)
《白虎通义》的解释与董仲舒所论有相同之处,但亦有所不同。这说明他们依照的是不同的阐释系统。他的“十指”据本篇:“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举事变见有重焉,以指也。见事变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别嫌疑异同类,一指也。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质,一指也。木生火,火为夏,天之端,一指也。”(《春秋繁露·十指》)探究其文意,实在有二类重点。第一类是选择评判的对象,是按照其重要性选择评断的事物,并确定矫治的方案。第二类是以社会关系作为尺度,如强干弱枝,别嫌疑定是非,论贤才用所长,亲近来远,分别中外。
所以董仲舒治经术,以经义为褒贬的标准,似乎也成为汉代一时的风气了。董仲舒用一套知识体系来维持他的思想。而这种思想便是中国战国时期的阴阳思想。所以董仲舒认为,“上天”是万物之祖,万物由天而生。任何事物都有与之相匹配的另一个事物。在这种配合中,对应的双方有阴有阳。这就是事物的基本含义、基本原理。
阴阳二物的出现,其意义不同。阳气在前,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人事中的制度、准则都是效法上天而来的。上天是君王而笼罩万物、润泽万物,大地是上天的臣下而支持、承载万物。
董仲舒通过“尊王”,目的在于维护西汉大一统的局面,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和民生的安乐。但是,“尊王”又不能无限制膨胀,还要想办法制约封建王权的至高无上性,尽可能防止封建王权过度专制所带来的弊端。因此,董仲舒表达了他“屈君伸天”的思想,提出虽然只有君主可以教化百姓,可以与天地相参、与天道相感,但是君王的所作所为也必须符合天道,而不能随自己的主观意愿而行。
太史公也和董仲舒一样,把六艺的意义集中于《春秋》,由《春秋》加以统一贯之。《十二诸侯年》序言:
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古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
《自序》:
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上面一段话,等于是董仲舒言《春秋》意义的精华[4]174-175。可见董仲舒春秋学对司马迁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二
在战国中期前后,天道随着阴阳观念的兴起而重新彰显,首先受到影响的是《易传》,但是《易传》也只是说道“《易》之为道也,与天地准”,并未说《易》道即是天道。到汉代儒士由贾谊、陆贾开始,把五经、六艺与天道联系起来,发展到董仲舒而以阴阳论天道,推广到无所不包。顺着这一方向,再由夏侯昌、京房、翼奉等向前推展,形成了经学的新面貌。在回答汉武帝的“策问”中,董仲舒认为,天是万物之宗祖,天遍覆包含万物而无遗,对万物一律平等,以日月风雨来和润万物,以阴阳寒暑的变化来成就万物。所以,君主、圣人效法天而进行治理,也和天一样,表现出对万民和万物的博爱,没有私心,布施仁德以厚佑百姓,以礼仪来引导人民,而不能与民争利。
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蓄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月夋,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举贤良对策》)
上天也是根据情况而赋予人和万物以不同的特征的。所以接受官禄的人家,只能食其禄,不能再与民争利,这样,利益才可以均布而百姓可以家足。这是上天的道理,也是太古以来的道,天子应该引之以为法度,大夫应该循之以行动。因此,董仲舒提出要采取“调均”“不尽利”等措施,来安定民生,维护统治。
董仲舒虽然立论一贯以天、人关系为依据,但是我们从他那种东方式的天人关系哲学背后却能看到士人对皇权的限制以及对百姓民心的重视。在儒家与君权的紧张背后,伸张了百姓的权力。为此,董仲舒举了礼制中“乐”的变化来说明这个问题:
是故作乐者,必反天下之所始,乐于己以为本。舜时,民乐其绍之业者,故《韶》。韶者,绍也。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祸害也,故《音蒦》。音蒦者,救也。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四者,天下同乐之,一也。其所同乐之端,不可一也。作乐之法,必反本之所乐。所乐不同事,乐安得不世异?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音蒦》而文王作《武》。四乐殊名,则各顺其民始乐于己者也。(《春秋繁露·楚庄王》)
就是说,制作音乐的规则,一定要追溯人民的喜爱才是根本大事。人民喜欢之事不同,音乐怎么能不随时代而变化呢?所以,虞舜作《韶》而夏禹作《夏》,商汤作《音蒦》而周文王作《武》。这四个乐曲名称不同,但各自都顺应了人民对之的爱戴。所以董仲舒认为,《春秋》乃天下之大道: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课、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以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董仲舒希望在历史的进程中找到一种既生生不息又坚实可靠的基础。历史性的变化是董仲舒所承认的,但这种变化的根据则是不变的,这就是天或天道。他认为,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天道,它是人类历史应该趋赴的目标。向天道的靠近,是人类历史的动力。历史变化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大致是不变的,这就是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
董仲舒研究历史,是希望找到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他通过把皇帝的统治与天联系起来,董仲舒重新建立了据称在周代诸王与天之间存在着的一种纽带;就帝国统一之前不久的诸侯国国王而言,他们则没有,也不能要求取得这种纽带。奇异或令人厌恶的事件,例如日蚀月蚀、地震或彗星的出现,就成为对皇帝的一种警告。官员们把这类事件上报给皇帝就成为他们的职责,皇帝就必须追查这些事件可能有的含意。这些事件一旦上报给皇帝,就被称为征兆,它们的发生显然正在被人利用为政治目的服务。因为事实表明,虽然这类自然界的事件是不规则的,或者根据罕见的但是定期的循环发生的,但是现存的关于天空的异常现象或地上的灾难报告却根本不是以一种有规律的或完整的方式写成的。
董仲舒显然是想通过《春秋》中关于这些奇异事件的阐释学方法,以便影响到皇帝的最后决策,甚至对皇帝的施政施加重要的影响。有些人不是企图对为什么天选择在某一时刻引起灾害做出解释,例如水灾、旱灾以及火灾,而是提出某个官员那个时刻的错误或者判断错误,或者因为朝廷中某人的凶残行为,才使得天主动发出了警告。如果要想使得帝国恢复稳定,这种稳定可以迅速实现,但是他们的错误必须纠正,其行为必须改正。
B234.5
:A
:1673-2065(2012)05-0017-04
2012-04-13
牛秋实(1968-),男,河南孟津人,许昌学院社科部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