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碧昌,郑 锋
(中南大学 体育教研部,长沙 410083)
中国传统文化是伦理本位的德性文化,以道德实践为第一要义的儒家思想构筑了中国传统文化 “道德至上”的价值取向与文化精神。儒家思想对中国两千多年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传统武术的影响也不例外,尤其是对武德思想的形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儒家思想中的 “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重义轻利”“崇德轻力”等内容深深影响了中华武术的传统武德思想,换句话说,中华武术传统武德的源头之一就是儒家思想。传统武德的 “修己以安人”“人能弘道”“礼之用,和为贵”“舍生取义”等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儒家思想的某些缩影,其思想来源莫不与儒家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武德在历史上对习武者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发挥着积极的意义,时至今日,它仍深深地影响着习武者的行为与处世方式。但是武德这种 “前现代”的伦理观能否立足现代社会,却是个有待探讨的问题。迄今学者们对武德的认识还停留在 “门规戒律”等表层内容上,而事实上这都没有触及到武德的真正本质。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传统武德的文化精髓,本文将尝试对儒家思想对传统武德的影响进行较为系统地阐释。
“尚中贵和”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特征,反映了中国人对待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态度。“中”的基本意义是中正不偏,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表征着事物恰如其分的存在方位,或恰到是处的存在状态。朱熹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在儒家思想中,“中”被视为一条处理客观事物矛盾的普遍法则和践行标准。人们按照 “中”的法则行事就不会犯错误,即 “中行,无咎”。故儒家视 “中”为美德之源,并将 “适度”视为道德行为的至高。“中”就是一种在人事或社会各方面应然的 “和谐”状态与境界。这也就是孔子在继承、发扬殷周时期 “尚中”观念,并融汇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所提出的 “中庸”思想。子思作 《中庸》发挥运用孔子的中庸思想,将 “中”与 “和”联系起来,使中庸观发展成为中和观。儒家 “中和”观的要义在于执中、求和。“中和”既是儒家梦寐以求的最高道德目标,又是他们孜孜以求的最高精神境界。“中”作为一种伦理准则与生存智慧,要求的是一切恰到好处,合乎情理之宜。“和”强调了在人际交往中既要保持个体独立人格、又要维护多元并存的和谐局面,“和乃生物”。从哲学上分析,“中”与 “和”是体与用的关系[1]。人类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若能够兼体用而 “致中和”,必然可以有效地维护天地万物的和谐与发展。 “中和”作为一种德,如果心具之,则可以“具众理,应万事”,其 “功效”可 “遍乎天地万物之大用”[2]。由此可见,“中和”是一种积极的入世哲学,它不仅是对人的情感与行为的伦理规定,也是对人类行为的理想道德状态的描述,乃天下之 “大本”与 “达道”。儒家 “中和观”作为一个道德价值范畴,它具有道德目标、道德境界、道德修养、道德取向等若干内容,所以它可以直面人生和社会问题,为现实生活提供诸多层面的理论支撑。儒家的 “中和”思想同样也对中国传统武术的武德产生了深刻影响。
所谓武德,即是用武、从武之德性[3]。“德”,从汉字的本义上看是 “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释名·释言语》解释曰:“德得也,得事宜也”,就是做事得适宜、直道中行、不偏不倚、恰到好处之意[4]。武德来源于古代战争伦理观,反映了我国古人历来反对战争、崇尚和平的崇高追求。武之成为道德,在于用武行事得当,“中行而无咎”。对 “武”字的德性阐释,最早见于 《左传》,其记载有:“楚庄王曰:夫文,止戈为武”。按照古人对 “武”字结构的分析,“武”本身就是一种美德上的要求,或者说就是一种美德。“‘武’的运用,本身就包含了道德制约和价值判断的因素。尚武之人最初崇尚的不是力量本身,而是运用力量的主观目的和客观效果。”[5]武力不是用来发动战争的,而是在于制止战争。能够使国家和人民免于或解除干戈之苦难的 “武”,难道不是一种美德吗?唐代诗人杜甫在 《前出塞》中写道:“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体现了诗人的战争观。作为战争指称的 “武”,其目的在于消除战争,崇尚和平。晋楚邲之役,楚大获全胜,但是楚庄王却坚决反对修筑显示 “武功”的“京观” (埋葬敌军尸体的大坟堆),而是倡导用 “武”来“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这就是军事上的 “武德”。作为战争的武是为了制止战争,武德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的 “和谐”,习武者讲究武德可有效地避免过激或对抗行为,减少人际摩擦,和谐人际关系。武德中充满着 “惠人”“恕道”“以德报怨”“不念旧恶”“成人之美”等各种说法。受此宽以待人的文化传统影响,传统武德形成了一种以宽厚为正的武风和崇尚温良敦厚的道德诉求,即如明儒薛瑄所说:“惟宽可以容人,惟厚可以载物”。在武术各门各派中也都有这一内容,如 “临事让人一步,自有余地”等等。
武德是规范用武的 “度”,它是区别用武之善恶、正义与邪恶的伦理标准。“用武”即是如何 “用中”,在于使 “用武”之人的行为得到道德约束,必须慎之又慎,必须要持守善德、恰到好处。在国家、民族、家族命运,或者个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处境危险时,我们需要有仁人志士挺身而出,去伸张正义、维护和平,但是有了武力更不能为所欲为,欺男霸女。武德就是要反对过度使用武力,正如孔子所说的 “过犹不及”,任何善与美,太过就会走向反面成为恶、丑。勇敢是美德,过分则成鲁莽;自尊是美德,过分则成自大。武是用来制止争斗或战乱的,所以这个用武的 “度”就是要适中,要 “执中”以 “致中和”。武德是在执守正道、善德的前提下求取行为的 “恰到好处”。过度使用武力就会变成恶行,诸如谋财害命、凶杀、破坏、威胁等等,均无恰到好处、恰如其分的中道可言。武术讲究以德服人、以德立人。武术在实战中也是讲究 “点到为止”,不仅要在拳脚功夫上使对手信服,更要用人格道德使人折服。武德的中和智慧就是要求习武者的行为保持适度,谨慎用武,在保全自身的同时实现共生,追求和谐。武术重视防守,主张后发先至,点到为止,以德服人,而不是去消灭对方。武德规范着用武者以 “用中”而 “求和”,这种中和思想在于追求人与人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武德追求 “和为贵”的价值取向,以武 “求和”是习武者崇高的道德价值理想,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目标所在。习武者以诚信宽厚仁爱待人是为了 “和”,各执守本分、平息干戈也是为了 “和”。武德所蕴涵的生存智慧、人文理性都在儒家的核心精神—— “中和”观念里得到了集中而充分的体现。
“仁”是中国传统道德的精髓。“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根本精神和主要范畴,是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指导原则和最高准则。《说文》解释为:“仁,亲也,从二从人”。原指两人之间即人与人之间的互存、互爱、互助、互谅关系。孔子说:“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这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遵循仁道原则。仁的核心内容是 “爱人”。孔子最早以爱人释仁。《论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作为一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是以 “爱人”为特征的[6]。仁在根本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它不是一般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相爱的关系,不仅停留在情感里,而且也贯彻到人们的行动和言语中。儒家的仁爱乃是由爱亲开始,逐渐扩大其范围,而广泛推及施予陌生的他者或广大的民众乃至自然界一切物类的一种道德理想与精神。这是一个合乎逻辑、合乎人性、合乎规律的道德倡议[7]。儒家的仁爱思想,把真切精微的人生体验与深厚强烈的文化意识相结合,实际上是对社会生活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深层次设计与伦理构建,迄今对我们仍不乏启迪。仁者爱人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习武者恪守的人生理念。真正的武术绝不是恃强凌弱,而是怀着悲天悯人的心态,对弱者施以援手,对强暴施以压制,还世界以清平和公正。武术的仁爱不同于一般的仁爱,其主要手段是用武,其根本目的是 “除恶”,因而,习武者有时必须出手制止暴力,止恶行善。仁是习武者的道德底线,突破这一底线就会走向反面。有武德者与无武德者的质的规定性在于仁与不仁。在儒家仁爱思想的影响下,“仁”也成为传统武德的核心。
武德中所讲的 “仁”是 “爱自亲始”向外的推展。能够将孝悌之情推及而施与陌生的他者或广大民众的仁爱之心,所体现出的是经由血缘关系滋养而培育出的一种心智成熟的理性[8]。这种根植于孝悌情感基础上的成熟理性,对于一个懂得技击搏杀技术的人来讲,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一个会使用武力的人将武力用于广大的陌生民众,由保护者沦为祸害一方的社会 “公害”,也许只是因为这一念之差,即有没有仁爱之心与责任心。对一个习武者来说,缺德是非常严厉的谴责。在传统武术的实践中,最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把父兄之间的孝悌之爱扩展到师徒及师兄弟之间的关系。传统武术的 “师徒制”显然是孝悌的扩大化,学习武术必须得经过入门拜师、行拜师礼、受祖师训与门规戒律。尊师重道是民族传统,对于师长和同门师兄弟的孝悌也成为习武者的传统美德。“凡吾习武之徒,必须认贤为师,谦虚好学,尊敬师长,尊尚武德,而身为徒弟”。谦虚恭敬,重视和合,也是孔子“克己复礼为仁”的基本要求。武术家合于 “礼”的行为规范,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传统武术伦理道德文化中的丰碑。在古时的 “江湖”界,习武之人常称 “五湖四海皆兄弟”,各门各派见面行 “抱拳礼”以示尊敬[9]。
武德就是 “推己及人,讲究忠恕”之道。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习武之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讲究谦敬忍让、执中求和,重视忠恕之道。这也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求,是 “仁”的基本内容之一。各门各派的门规戒律要求学武者在日常生活中恭敬谦虚待人,成为社会中的 “仁人”。忠恕之道是武德的一项重要内容,习武之人在于 “立人”“达人”,而不是将 “己所不欲施于人”。习武的目的在于自卫,而不是去伤害别人。自己为了不受到别人的伤害而去习武,那么习武之后就不要用武力去伤害别人。“止戈为武”,使用武力的目的并非是伤害对手,而是为了出于自卫而制服对方,滥用武力有意伤害对方的行为是不合武德的。因此即便是武术绝技其使用还是有某些限制的。如有研究指出,少林阴劲、一指禅、朱砂掌等武术绝技因为 “着人必死,无药可治,似太嫌狠毒,有乖仁道”,所以规定在习练时 “最宜左手,盖恐右手功成,于无意中伤人”。习武之人比武较技时,主张 “点到为止”以相互切磋、提高技艺,那种暗藏杀机、置人于死地的行为是为习武者所不齿的。忠恕之道是武德中一种高尚的 “仁道”,武林中真正德艺高湛的义士,对待狂妄无知之徒往往都能采取宽容忍让的态度[10]。
儒家的仁爱思想还包括了 “信”和 “勇”两个方面,这些思想直接影响了武德的伦理思想。“信”本来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的具体体现。孔子曰: “民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这也是习武者最根本的人生观和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成为武林俗尚。为实现诺言,不失信于人,而不畏艰难险阻,甚至甘愿牺牲生命、只身赴死的事迹,历代均有。儒家思想中的仁人还是一个勇者。“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武术的道德伦理观是人们对从事武术活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的基本看法,它影响人们对武术的认知程度,约束人们的武术行为。武德所嘉许的勇,是通晓仁义道德、明辨是非善恶的勇,是能 “安天下之民”的大勇,是能为国为民、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弱济困的勇;而不是那种为私利、意气用事而逞强斗狠或显摆技能的小勇。
儒家不但提出了一套以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而且总结并提出了一套关于修身的理论和方法。修身,是道德上的自我修养和人格上的自我完善,即克服自己在思想与行为上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东西,努力使自己成为道德高尚的社会成员。儒家思想中明确提出了 “以修身为本”的理论。修身理论最具代表性的记载出自 《礼记·大学篇》:“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在这里,儒家思想把修身的目的、意义和方法作了总结性的阐释,强调修身首先是成就理想人格的过程,即 “内圣”;而治国平天下则是把修身价值不断外化的过程,即 “外王”。通过修身正己,近可齐家,远亦能治国平天下,乃至 “仁者无敌”。在儒家看来,修身的目的在于 “明明德”,也可以说在于 “养性”,亦即觉悟到或者明察到自己的德性。因此,我们可以通过 “修身养性”来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质,使自己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人格境界。孔子从人性论的角度揭示了人之所以要 “修身”的原因。孔子指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在孔子看来,人的本性是相近的,只是由于后来习染的不同才有所差别,甚至是相去甚远。也就是说,人的善或恶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是社会环境的影响、个人的主观努力以及自身修养的结果。人之为善为恶,成为君子还是小人,也都是自身修养的结果。正如荀子所言:“以修身自强,则名配尧禹”。
“修身”作为一种道德自律,是与外在的礼、法规则约束相对而言的,它强调的是个体对仁义礼智信等 “德”的主动、积极的内在认同,而不是一种外在的被动的接受[11]。修身是以特定文化形态进行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理性活动。儒家修身思想追求达到一种道德人格境界,并以此规范他人,从而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孔子一生中念念不忘 “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他认为只有修养好自己的品德,才能严肃地对待一切事情。从理性的角度看,人们通过修身首先要达成理想的君子人格,如果每一个人都怀着仁慈之心与身边的人交往,然后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感化他们,那么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将得以建立。受儒家修身思想的影响,传统武德十分重视习武者加强道德修养。武术是一种积极的入世行为。习武不只是一味地逆来顺受,主动习武强身,从而在社会中立足。而这也正是提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刚健有为”思想的生动体现。受儒家修身思想的文化影响,“德艺双馨”一直是武术界追求的最高境界,也因此涌现出许多具有高尚 “武德”的豪杰、侠客。 “欲练武,先修德”“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几乎是武术流派的共同约规。苌家拳的 《初学条目》中就明确规定 “学拳宜以德行为先,方是正人君,学拳宜以涵养为本,举动间要平心静和,善气迎人。”儒家主张克己正身,以君子的标准授徒择人,其理想人格是谦恭待人,含蓄不露,严于律己,稳健温和,宽于待人,胸怀坦荡。儒家修身思想深深影响了中国传统武德。一个真正的武者应该在实践中履行武德,不好勇斗狠,能自我克制、礼貌待人。
重义轻利、见得思义是儒家伦理观的重要思想。儒家义利思想观照的是道义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儒家学说明确把义利作为一对重要的伦理范畴加以阐释,并突出表现了 “重义”倾向。孔子把义视为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把追求义利视为界定君子与小人的关键尺度。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以义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追求富裕和显贵、厌恶贫穷与卑贱是人们的共同心理和渴望。孔子要求人们应 “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以为上”,不能因为谋利而违背善意与道德,不择手段地去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正是出于这种见解,孔子明确地表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他看来,获得富与贵或解除贫与贱,均应以是否符合道义为标准来决定取舍。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常会看到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会引起各种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于己、于人都无益且十分有害。唯利是图的价值选择会诱发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的争夺,造成争斗和混乱[12]。
受儒家推崇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舍生取义的理想人格的深刻影响,传统武德强调见义勇为,形成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司马迁在 《史记》中为侠立传,他指出:“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在死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司马迁认为当时的武 “侠”们为了正义敢于越轨而行,且言行一致讲诚信,为解他人之难而不畏牺牲,施恩于人而不自矜图报。“义”在武德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一个与 “仁”具有同样价值的道德品质。仁义乃是习武者最高的理想人格。习武者的 “勇”首要表现为他们见义勇为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与儒家 “克己内省”的修身思想不同,儒家的 “义”多用来指人们合理得当的外在行为,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关系的价值行为。义就是要约束习武者个体行为,使之与社会群体关系合乎 “道义”,不至于放荡不羁。不符合社会道德的行为称作不义,且多行不义必自毙。武德中的 “义”就是要求习武者应秉承人间正义,不能恃武放纵,抢劫财富,不劳而获。“窃其桃李……攘人犬豕鸡豚……取人牛马……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杀人越货者谓之不义,以强欺弱者、以大欺小者、以众欺寡者、以壮欺老者等等这些人都是行不义之举。习武者更是不能恃仗自身的武力去残害无辜,也不能去掠人财物。我们也应看到 “义”在不同社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各不相同。不仅正派人物讲义,黑道人物也讲义气,不然就很难在武林立足。讲 “义”者未必是习武者,但习武者必须是讲 “义”的。这里的 “义”是人间正义,而非旧时“江湖”中的哥们义气,两者不可同日而语。习武者讲求交友贵在志同道合,一经结交便视为知己,情同手足,从此祸福与共,生死不渝。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武术形成了 “学拳以德为先,凡事恭敬谦逊,不与人争,方是正人君子,学拳宜作正大之事,不可恃艺为非,以致损行败德,辱身丧命”的价值取向,这种传统的武德思想历来为各个武术流派所重视。武德体现着儒家思想文化的精髓,它不仅是习武行为的道德规范,更是习武者对君子人格的理想追求。执中求和是习武者习武、用武的价值规范,致中和是习武者刚健有为、积极进取的终极目标,追求和谐是用武之 “道”;仁者爱人,这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习武者恪守的人生理念;义者善也,义犹理也,义是习武者在武林中立身、处世、奋斗追求的价值取向,为了人间正道,习武者应舍生取义、死而后已;凡习武者必须讲诚信,历来的习武者无不把 “言必信、行必果”作为立身处世的一条基本准则。入世有为、心存仁爱、维护正义、诚信必守是习武者的共性,也是构成武德思想的基因。所有这些,无一不是源于儒家的思想体系。也正是如此,武术才能在广大民众中获得一致的认同,进而得以流传、延续,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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