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双龙,盛宪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长沙 410004)
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唯物史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吸收黑格尔、费尔巴哈这两大哲学家的思想养分之后,用一种新的视角去解释物质世界,从而形成的科学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领导工人阶级进行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武器,总是有意无意地和斗争哲学联系在一起,而忽视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意蕴。这样,不但损害马克思主义的完整性,造成对马克思主义的偏颇理解,而且也严重制约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黑格尔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来源,对其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特别是黑格尔辩证的认识论,直接奠定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的哲学思想所经历的轨迹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参加过黑格尔运动,研读过大量的黑格尔的著作和文章,对黑格尔思想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马克思说:“发现了最崇高的智谋,领会它深邃的奥秘,就象神那样了不起,象神那样披上了晦暗的外衣,我长久地探索着,漂游在汹涌的思想海洋中,在那里我找到了表达的语言,就紧抓到底。”[1]P651恩格斯则把黑格尔哲学比作蕴藏珍宝的迷宫,他说:“通向秘密的美不胜收的珍宝的新门户都敞开了,这些珠宝藏在沉默的山底,在此之前只有少数人看到他们熠熠生辉。”[2]P265在黑格尔思想中,最吸引他们的正是其辩证法思想,然而,对于黑格尔脱离现实的唯心主义的观点,后来马、恩是给予批判的。马克思曾抨击唯心主义“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在门外汉看来正像脱离现实的活动一样稀奇古怪;它被当作一个魔术师,若有其事地念着咒语,因为谁也不懂得他在念些什么?”[3]P109恩格斯批评黑格尔派把精神绝对化并使之与现实割裂开来,主张德国人要向法国人学习,到现实当中去参加革命,而不是抽象的政治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唯心主义脱离了实践,背离了群众,变得晦涩难懂,不符合哲学的真正本质。哲学必须走出自己狭隘的思想牢笼,投身到现实中去。
另一位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影响较深的是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利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批判黑格尔把“理念变成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活动”,从而使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头足倒置”。[3]P250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才是国家和法的产生、发展的根源。这一思想表明马克思开始离开黑格尔而转向费尔巴哈。不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借用费尔巴哈的“人本”思想武器来批判黑格尔哲学思维的。他们在《神圣家族》中指出“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而结束和批判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对宗教的批判,同时也巧妙地拟定了对黑格尔的思辩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基本要点”。[4]P177可见,费尔巴哈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发展的终结,而是一个中间环节。1845年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始系统地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书中马克思把实践引入到认识论和历史观当中,以此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了解社会历史的标准、基础和目的,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人的问题上跟费尔巴哈有本质的区别,正如马克思所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主要的缺点是:对事实、现实、感性,只有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不是当作实践去理解,而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5]P3马克思和恩格斯给予实践以重大的意义,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纯自然的人完全过渡到现实的、实践的人。
真正系统阐述唯物史观的著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著作也标志着马克思第一个伟大发现的初步完成,书中对唯物史观作了如下概括“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他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他们产生的过程。”[5]P83由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离开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哲学而走向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唯物史观认为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万事万物的普遍规律,事物间或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排斥而又相互统一、依存的关系,在特定的条件下两者可以相互转化。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观从根本上否定了朴素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观点,认为形而上学用静止的、孤立的观点来分析事物,把事物间或事物内部的相同部分和相异部分剥离开来,在事物对立的地方看不到统一,在统一的地方看不到对立,犯了“非此即彼”的错误。矛盾观认为万事万物都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对立,也不可能存在绝对的统一,因为有对立,事物才有自身的运动和发展,因为有统一,事物才保持区别于他物的属性。
对立与统一都是唯物辨证法中应有之义,用马克思的话说:“两个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任务,就是立即使辩证运动终结。”[6]P146在这里,马克思不仅把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为斗争性,把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为共存性,而且还称两者融合成一个新的范畴也就是和谐生成。有学者把矛盾的共存性称作为同一性,或是直接称作为和谐,然而,马克思认为和谐不等于纯粹的同一,和谐是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互相统一的结果,马克思指出,和谐是通过斗争来完成的,完全排斥斗争,不承认斗争的和谐是不存在的。我们也可以用唯物辨证法中的质量互变规律来肯定斗争在和谐生成中的重要意义,当一定质的事物内部经过一系列量变之后,旧事物矛盾双方的力量会发展到各自的极限,这时只有通过矛盾双方的斗争才能实现质的突破,因此,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旧的矛盾统一体结束,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可见,矛盾的斗争性直接推动事物的发展,反映了事物达到和谐的客观环境。如果没有这种斗争性,事物就不可能发展,和谐也就不可能实现。在社会领域,马克思主义把社会矛盾看成是一切社会形态发展的原动力,在社会进程中,矛盾双方总是在不断地冲突、化解并转化,结果社会各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的临时稳定状态,这种稳定状态是相对的,所以社会和谐状态也是相对的,绝对的和谐观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即使社会在某个时期从整体上看是和谐的,我们也不能排除整个社会领域某些因素或者某些环节的不和谐。比方说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中最和谐的社会,那里有高度发达的物质基础,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物尽其用,人尽其能,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即使如此,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无时无刻不发生人类对原有生产力的扬弃和对新的生产关系的取舍。劳动同样是共产主义社会存在和人类的生存之道。因此,共产主义社会仍无法消除社会创造物质基础的能力和满足人自由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正因为这类矛盾的存在,人们总是不停地思考和实践,推动了共产主义社会向更高层次的和谐状态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观是建立在普遍联系的规律之上的,恩格斯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的交织起来的画面”。在这里,马克思主义把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作为认识的起点,认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等领域,任何事物的存在不仅与别的事物相互联系,而且事物内部的各个组成要素之间也处于相互联系之中,从而构成了交织起来的画面。马克思以整体的眼光来分析整个世界,认为世界万物不是内部要素的简单相加,更不是各组成部分的偶然堆积,而是按照一定的组合规律、运动方式建构起来的系统。
马克思主义用系统观来剖析整个世界的内部结构,深刻揭示了自然界演化和人类社会演变的内在规律性。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原是一个混沌、无序的物质世界,经过漫长的演化之后,形成了一个高度复杂、非线性但有序的有机系统即自然系统。从自然系统的形成看,系统形成即为和谐生成,自然系统中的万物总是遵循着永恒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规律相互依存、协同作用,并且形成了具有自我调节的运行功能,天体自行运转,季节交替变换,生态环境自觉循环,展现在人类面前的是一幅万物和谐共处的有机画卷。同样,马克思也用系统的观点应用于对人类社会的研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到,“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马克思认为整个人类社会是由主体人及其生存的社会环境所构成的有机体,它有着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等多领域的复杂结构。由于有作为主体人的参与,社会系统中各个要素不是截然分开、各自独立的,而是彼此交错,互相作用,共同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从原始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是一个发展的有机体,都出现过一段时期的繁荣和稳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认为它比以往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要文明和发达,而且处处标榜着自由、民主、人权,资本主义社会被披上了一层和谐的面纱,其实这些都是假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队伍里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P46但是由于这些社会中阶级斗争的存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长久的社会和谐。在这里,马克思把消除阶级和阶级对立作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把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社会系统和谐的终极要求。当然,要实现人类全面自由的发展单单只谈社会系统和谐是远远不够的。《共产党宣言》里面所指的“联合体”并不是单指社会系统,而是包括自然系统在内的人类生存系统。马克思认为“联合体”之所以和谐是因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8]P120同时也是“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8]P122马克思用“人-自然-社会”整体观的哲学思辨将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思想与其共产主义理论结合在一起,认为,未来的“联合体”将是人类生存最理想的环境。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人自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
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重视对生产力理论的论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他们将生产力作为唯物史观的基本概念加以运用,并系统地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的关系。生产力状况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内容和性质,生产关系的状况又反过来影响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社会历史进程也表明,当新的生产力出现的时候,与之匹配的生产关系是能够满足生产力发展需求的,甚至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表现出相对稳定的和谐状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来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就逐渐变得不相适应,甚至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由和谐转向冲突,这种矛盾冲突直接会导致旧的生产关系的解体和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再到生产力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最后演变到共产主义社会,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
正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所揭示的一样,历史上每次新的社会形态出现的时候,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基本上是相适应的,社会在某时期也会出现相对稳定的和谐状态,马克思和恩格斯承认这种和谐状态,但否定和谐状态就是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看来,和谐社会应具备两个起码的条件,一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物质资料十分丰富。和谐社会是以丰富的社会财富为基础的,它能够把人类从最原始的生存方式中解放出来,尽管人们仍然需要劳动,但劳动不再是人类仅为生计的生存手段,而是人类在共享物质财富的时候所表达的一种生活方式。人们会自觉劳动、热爱劳动,共享劳动成果,也正因为和谐社会创造的财富足以满足每一个人生存和全部发展的需要,人们才能实现人性中真、善、美的回归,不再因为为生计采而取某些暴力、欺骗、偷窃等卑鄙手段。正如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而不是狭隘地域性的存在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5]P39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能够得到有效的调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不能建设成和谐社会,是因为这些社会本身不能消除私有制度的存在,更不能消除私有制衍生的阶级矛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冲突变得愈发明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引发的种种社会矛盾就成为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的和谐社会也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关系,不过这种矛盾与其他阶级社会矛盾表现形式不一样,未来和谐社会的基本矛盾表现出的不再是根本制度上的矛盾,那种阶级矛盾已经消失,而是存在于人们关系之中的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此时,社会矛盾在丧失对抗性的情况下呈现出一种稳定的、有序的、良性的社会状态,即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不但从理论上阐述了和谐思想,更为主要的是,马克思主义从实践中提出实现和谐的方式。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利用费尔巴哈现实的、具体的劳动实践观来批判黑格尔虚幻的、意识的实践活动,这说明了马克思离开了黑格尔的“纯精神人”向费尔巴哈“现实人”的思想转变,但是马克思跟费尔巴哈一样,只是把劳动作为一个孤立的环节,没有考察劳动者、劳动产品和劳动方式的历史生成性,还没有赋予人的实践以特殊意义。因此,《手稿》中马克思对劳动实践的理解仍然是局限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书中,马克思从主客体的客观实在性和历史延续性对实践作了科学的诠释,指出实践是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具有“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这标志着马克思由费尔巴哈的“现实人”向唯物史观中的“实践人”的转变。在这里,马克思主义赋予“实践人”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是实现了物质资料的生成。马克思说,“因此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与应有的重视。”可见,实践人的活动首先是为了完成人类生存的需要;第二是实现了人类自身的生成。马克思说“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是自然人,与其他生命一样都进行着为延续种族而进行的繁殖后代的活动,所不同的是,人类自身生成,既包括种族本能的延续性,也包括社会关系的延续性。第三是实现了社会关系的生成。自从人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之后,人就处于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当中,有政治的、有经济的、有文化的,还有其他意识领域的关系,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实践人共同活动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实践人的最本质的诠释,反映了实践活动对于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尤其是他们把人类实践的自然性、社会性和历史性统一起来,进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这样写到:“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5]P8由此可见,和谐社会的本质也是实践的,和谐社会的诸多问题也只能通过实践来解决。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和谐社会里,实践要解决三个问题:其一是通过实践达到人自身的和谐。人既是社会的个体,也是人认识和变革社会的主体,没有个体的存在,既形成不了社会,也创造不了历史。所以,社会和谐前提是离不开人自身的发展。但是,马克思认为,人只有且“应当通过全面的实践活动获得全面的发展”也就是说,人要获得人的全面发展必然要诉诸全面的实践活动。其二是通过实践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是社会人,也是自然人,作为自然世界的一分子,人的发展始终是以自然界为依托的。人不能随心所欲的改造自然界,马克思认为要将“人道主义”置于对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去,只有“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其三是通过实践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自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之后,个体就置于丰富的社会生活中,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的内在机理是否和谐有序,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因此,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进步息息相关。由此看来,可见马克思主义不再是停留在空想的阶段上来建构和谐,而是通过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来实现和谐生成。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7]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