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平,陈俊明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剪刀差一词源于前苏联,当时前苏联为加速积累国家工业化所需资金,用行政方式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农民的部分收入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转移到工业部门。剪刀差后被引入到中国,指工农业产品交换时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所出现的差额,因用图表示呈剪刀张开形态而得名。如果价格背离价值的差额越来越大称剪刀差扩大,反之称剪刀差缩小。
本文使用收入剪刀差概念,指在当前中国个人收入差距拉大的前提下,套用剪刀差的工农业产品价格与价值背离所出现的差额状况,基于社会主义视角厘定中国目前存在的个人收入获得与实际付出的背离状况,这表现为个人收入取得的数值即劳动或生产要素的价格与该个人实际付出的即劳动或生产要素的价值所出现的差额。当前中国存在收入差距。从总体上看,自2000年开始,中国基尼系数就越过了0.4的警戒线,现已接近 0.5[1]。王小鲁[2]则认为,全国城乡最高收入的10%家庭和最低收入的10%家庭之间,人均收入差距将从按统计推算的21倍扩大到55倍。而在各种收入差距中,城乡差距最大,其对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率在2007年达到64.5%[3]。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 ∶1扩大到2009年的3.33 ∶1[4]。如果加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福利、补贴及公共产品费用,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之比可能达4—5倍,甚至是6 倍[5]。
当前中国存在的收入差距是个人收入取得数量的差距即凭劳动或生产要素取得收入结果的差距。本文则从社会主义视角来探讨个人收入取得的数值即劳动或生产要素取得的价格与个人实际付出即价值是否背离、是否存在剪刀差。
剪刀差是指某类或某几类产品价格和价值相背离的差额,这是基于经济学视角来考察的;本文的收入剪刀差则从社会主义视角出发,考察当前个人收入的取得与实际付出即价格与价值是否存在背离状况,包括起点 (机会)与过程、结果是否对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鲜明的特征,正如“十四大”指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但它也具有平等性、竞争性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指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反对不正当竞争……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但当前中国仍存在如垄断行业的非平等竞争性,这导致了“垄断性行业的收入畸高”[4]。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9年,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以不到8%的职工人数,占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0倍左右[6]。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平等竞争必然形成行业收入差距,但当前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不是市场平等竞争的产物,垄断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并非市场竞争的产物,而是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获取的高额利润”[4],其通过限制竞争、制定垄断价格、乱收费等行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但却未把高额利润回馈给国家和社会,而是“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而这些过高收入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并不相符”[4],导致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间巨大的收入差距。即使其效益差时,其职工仍然可获取较高的收入,如2005年,全行业亏损的邮政业,平均工资也有22 321元,超出平均水平22%[7]。中国垄断性行业员工获取高收入并非他们实际付出劳动多或对社会贡献大,其劳动价格远远超过其实际劳动价值,这不是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等竞争取得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考察,这是收入实际取得与实际付出的背离,是收入剪刀差。
中国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表现为个人收入取得是按劳动获得分配为主体与按生产要素获得分配结合。但目前的个人收入状况却未能体现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因为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持续22年下降,从1983年最高峰值56.5%,降至2005年的36.7%[8],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1978年至2005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则上升了20个百分点[4]。如果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计算,扣除农村居民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的非劳动报酬部分 (资本和土地的报酬),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只有30%甚至不到30%,严重偏低[9]。所以多数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不公平。另外,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未显平等。在管理要素方面,管理层年薪涨幅比企业效益跑得快,领导薪酬增速远比一线普通员工跑得快,导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10],如华能和国电这两家电力上市公司,尽管2010年业绩分别下滑30.2%和3.8%,但高管薪酬却上涨4.6%和12.8%[7]。在资本要素方面,在资本市场上不平等现象大量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形成了信息不对称使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信息公布时间差操纵市场,将风险转移给处于信息劣势的中小投资者。以不公平的价格在市场套取暴利,证券从业机构人员的老鼠仓行为大量存在。
当前劳动收入仍然是中国大多数人的主要收入来源,按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考察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否公平最直接的指标是机会平等,如果生产要素分配中权利的不平等造成机会的不平等,使个人利用生产要素的贡献和效益不同,就会导致收入获得上的不对等。如果以中国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为价值来考察,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的低下而资本分配比重超过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则表明实际按劳分配的价格已经低于价值。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非贡献分配现象和机会不平等则表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许多个人收入实际付出与实际取得的背离。所以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来考察当前中国存在着收入剪刀差。
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共同富裕是核心内容。邓小平认为改革不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另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1]。但当前中国已有67万户百万美元资产家庭,位列全球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12],且贫富分化速度一直在加快,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3],高收入阶层财富增长较快。中国绝对贫困人口超过4 000万人,低收入群体还有2.7亿人[4]。在居民储蓄存款中,前1%的储户占有居民储蓄存款的33%,前5%的储户占有存款的60%,前20%的储户占有存款的86%,而其余80%的储户只占有剩余的14%,如果考虑到高收入群体拥有的银行账户数会明显多于中低收入群体,实际差距还会更大[2]。
共同富裕所要求的是高收入群体收入增加的同时低收入群体收入也在增加,如果出现部分人收入增加而其他人收入是相对减少的结果,且这部分人的富裕是以另一部分人的相对贫穷为代价,那么这就完全违背了社会主义本质中共同富裕的原则。考察社会是否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要看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否被广大人民共享,整个社会各群体生活水平是否有相对的改善。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是对共同富裕的严峻挑战,其速度仍然在加快说明发展偏离了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有悖于社会主义本质。如果把社会主义本质中共同富裕作为价值标准,那么当前中国个人收入实际即价格则偏离了共同富裕的价值标准,因此可以确定当前中国存在着收入剪刀差。
在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基础上的适度收入差距与轻微收入剪刀差能打破平均主义,产生激励效应,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但是过大的收入剪刀差无疑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对社会能够承受收入差距与收入剪刀差的限度进行考察,以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
中国社会有着几千年“均贫富”的小农社会传统心理,早在《论语》中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思想,这凸显传统中国社会对收入差距过大的承受程度有限。改革前整个中国的个人收入是相对均等化的,改革后个人收入差距开始拉大,近年来收入差距和收人剪刀差已经较大,使得改革后中国已由个人收入差距微小的国家成为差距较大的国家,这是对中国社会传统心理承受限度的冲击。
行政方式的剪刀差导致的城乡收入剪刀差在中国社会心理上的遗留还未消除。中国曾经的剪刀差是指工农产品比价的不合理,这种不等量价值交换造成城乡收入剪刀差,但由于当时“实际上工业品价格偏高同时也把城镇居民的储蓄转化为工业的积累”[13],因此,当时社会对剪刀差有一定的承受度,但后来这种依赖行政方式导致收入差距的方式或多或少还在延续,尤其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政策区别因素导致地区收入差距开始为社会所关注。如特区与非特区的财政政策区别会导致其他地区居民对行政方式导致的政策信任度减弱,认为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具有地区倾向性乃至用行政方式导致地区财政支出非均等化,这些都会影响社会对收入剪刀差承受限度。
改革后人们对收入差距的认同度有所增强,因为党和政府向人们承诺的是共同富裕,即社会主义性质能确保共同富裕在将来能逐步实现,人们因此持有对社会主义本质认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富裕的心理预期目标。但是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127个国家中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这29个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而且“即使处在转型期的中东欧国家,基尼系数也远低于中国”[3]。这显示社会主义中国的基尼系数高于处于资本主义的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高于中国的历史高点。这无疑会影响人们对共同富裕目标的怀疑,也会冲击社会对收入剪刀差承受的限度。
非经济因素导致收入剪刀差主要指通过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寻租、偷税漏税和制假售假等途径所得到的收入。其中一些表现为部分党政机关的部门权力个人化与个人权力商品化的腐败现象。根据陈宗胜的估算,1988—1997年,通过偷税漏税、官员腐败和集团消费转化为个人消费等“非法非正常收入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很大,使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在各年均达到0.4以上”,所以“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导致中国居民收入差别非正常扩大的根本因素”[14]。王小鲁则称目前收入分配差距大的原因,主要不是由于市场化造成的,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15]。非经济因素产生收入剪刀差虽然是局部现象,但这种因素最为社会所深恶痛绝,极易导致社会心态严重失衡,会严重冲击社会对收入剪刀差承受的限度。
基于社会主义视角对收入剪刀差进行分析和考察,有助于检验社会主义道路是否偏离,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一旦出现目标偏离立即纠正,将保证改革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当前收入剪刀差正临近社会承受限度,必须进行预先压缩。
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具有制度优越性是因为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确保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所有剥削制度的重要标志,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11]。社会主义可以通过制度力量确保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根本原因。如果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进行,带来了收入剪刀差扩大等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受损的现象,则会导致社会主义制度主体模糊和流失,挫伤人们理解、支持社会主义制度的积极性。所以当前国家应该采取措施对收入剪刀差进行预先压缩。
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收入剪刀差的扩大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会导致社会群体之间的不和谐出现。如果收入剪刀差继续扩大,会增加贫富对立情绪,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必将消弱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如果收入剪刀差冲破社会承受限度,甚至危及一部分人最基本生存与发展,就可能诱发这部分人对现行制度的不满和抵触,从而导致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对国家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11]。所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对收入剪刀差进行预先压缩。
倡导勤劳俭朴与合法经营方式致富等道德观是社会主义前进的精神动力,而收入剪刀差有些是通过非法手段和不合理途径产生的,财富的轻易取得使该部分群体对财富非理性支配,其盲目高端消费、以拥有奢侈品向他人炫耀的畸形消费心理正在膨胀,世界奢侈品协会预测“中国将在2012年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奢侈品消费国”[16]。在有着艰苦朴素传统的中国,未富先奢之风如果弥漫就会毒害整个民族的社会肌体。收入剪刀差也严重破坏了人们择业观念,容易造成人们价值观的扭曲、人生观的庸俗化,甚至可能导致社会道德水准大幅度下滑,形成拜金主义。这种精神上的堕落和腐败比行为上的堕落和腐败更可怕,后果更严重。所以压缩收入剪刀差有利于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发挥,保持民族进步的动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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