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与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

2012-04-02 14:44:39邹白茹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2年7期
关键词:学分制学分教学管理

邹白茹

(湖南科技大学 教务处,湖南 湘潭 411201)

学分制与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

邹白茹

(湖南科技大学 教务处,湖南 湘潭 411201)

学分制是目前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之一。学分制的实施与我国的教学管理体制之间必然存在许多矛盾。针对专业选择制度、选课制度、学籍学分管理制度与学分制的关系,提出了有益的解决措施及思考方向。

学分制;选课制;教学管理体制改革

一 学分制的产生及发展根源

(一)学分制的定义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1872年,学分制正式成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在美国哈佛大学开始推行。实行学分制的目的是为了配合选课制,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所学课程的总和及时进行管理,如管理学生所学的课程门数,审查学生转学情况、能否升学、毕业等。学分是成功完成某门课程学习或参加某个项目后获得的分值单位,因此从实质上看是一种计量单位。用于表明学生获得某种证书、文凭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学习总量。各国对学分所代表的学习量规定不同:如美国的学分制规定按“卡内基单位”计算学分,1个单位代表1学年至少需120个小时的课堂教学。而加拿大的1学分规定需修完110学时的学习,最低55学时获得1/2学分。亚洲国家日本的文部省新高中课程标准规定,1学分等于35课时,毕业要求的总学分为74学分,相当于2 590课时。

(二)学分制是高等教育的必然选择

我国高等教育最早实行的是学年制,学年制具有以下三个缺点:第一,以专业知识结构进行统一划分,同一专业具有统一的教学模式,致使学生的知识结构僵化,知识面不宽,适应性不够强,这种培养模式满足不了市场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第二,学年制的授课对象为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学生,学生具有相同的学习基础、学习需求,教师采取统一的授课模式,学生不能自主对课程进行选择,教师不能因材施教,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培养有特长的学生,妨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第三,教师一般按培养计划上规定的课时和课程进行授课,限制了自己的讲课特色,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有时教师讲授的课程与自己的研究领域根本没有任何关系,造成教师资源的极大浪费,学生也不能接触到教师的研究领域及与社会需求相关的知识。因而妨碍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科研积极性,妨碍了他们充分发挥潜力,特别是充分发挥其科研潜力。

我国从1978年开始,学分制开始在一些重点大学如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实行,但由于当时高校无自主制定教学计划的权力,学分制的基本规定与教育部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规定基本相同,学分制改革并没有能够取得想象中的成果。经过几十年的改革,我国高等教育目前学分制的形式,大部分以获得某一专业的文凭所需的学分为基础来设定学习的课程所需的学时,课程设置以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专业任选课组成,分为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两类。如我校的电气工程专业课程教学2 596学时(151.5学分),学位课程教学1 064学时(66.5学分),集中实践环节39周(33学分)。学生应完成公共选修课学分(含创新与技能学分、公共艺术类学分)为9学分。学生应完成的最低学分要求:184.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要求:66.5学分。其中,每一学期应完成多少学分在培养方案里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学分制并没有脱离学年制的本质。但是,为了适应社会需求,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各个高校学分制改革进入教学计划向柔性化的方向发展的阶段,并将继续适应高校的教学而不断改进。

二 学分制推动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改革创新

学分制的优点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分制下的选课制度,有利于学生选修课程,既优化了学生的知识体系,也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有利于因材施教,高等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学生的实际情况,开设选修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有利于学生的成才,也有利于学校办学资源的充分利用;三是学分制的本质是选择机制,使学生既满足自我发展需求,又满足了当前社会环境对高校人才培养多样化的需求。因此,给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一)改革高校的专业选择制度以有利于学分制的实施

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没有赋予教师自由开设课程和学生自由选择课程的权利。高校的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是教务处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掌控了包括专业教学大纲、培养方案等所有决策权,一旦制定了这些决策,要更改起来就相当困难,而缺少决策自主权,不能自主招生、课程管理也没有权限、教学的基本建设也由学校统一管理。那么院系的主要职责是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以及有关要求付诸实施,是一个执行单位。在这种管理的组织体系下,教师的任务是根据制定的教学计划讲授课程,讲授内容早就在开学之前进行了安排,不能自由选择讲授内容。这种组织体系对学生而言,学生还是被动接受教育,缺乏自主选择学习的权利与自由。另一方面,在当前的教学管理组织结构下,教务管理系统一般都是按院系分开,由学校、院系2级管理,开设跨学科的课程就很困难。高校采用了以专业划分作为学科制度与组织形式。将大学划分为不同的学科门类,如工学、理学、农学、教育学、法学、医学、建筑学、商学8大门类,在每一个学科里设立几个方向。这种划分将知识高度细分,学生在选择方向时只能注重某一学科的某个领域,获得综合知识的机会很少,甚至不知道与其所选专业的边缘学科的关系,造成了这一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相互独立,不利于教师开设高质量的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也就不能提供给学生充足的课程来选择自己爱好和学习的兴趣。制约了学生对课程选择的自由与权利,不利于学分制的实施。学生从进校填报志愿开始就确定了专业方向,因此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一些高校,要更改专业是相当困难的,必须另外缴纳一笔不菲的转专业的费用。这些存在的问题使得高校在制定教学管理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改革学生专业选择的困难,目前在一些高校已经进行了改革,如清华大学的学生可以有4次转专业的机会,分别在刚入校、大学第一学年末、第二学年末和第三学年末允许学生转系,并打破文理分科界限,学生可依据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专业。并且清华成为全国第一所打破文理分科录取的学校。上线考生通过面试后,文科生可就读理工专业,理科考生也可以被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录取。

(二)改革选课制度以有利于学分制的实施

选课制度是学分制的核心,目前大多数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专业必选课和专业任选课。这种选课制度,已经在形式上有了很大的改变,但仍需进一步改善以满足学分制运行的基本要求。第一需建立完备的课程体系,没有足够的完备的课程体系供学生选择,选课制就会形同虚设,学生无法自由选择课程。第二需改革管理体制赋与学生选择课程的自由与权利。因此,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决我国高校选修课的现状:一是将专业任选课程的范围扩大。同一专业可以设定几个方向,如A方向、B方向、C方向,设定任选课的学分,在每一个方向里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的课程供学生选择,这种方式可以给学生很大的自由选课的权利,同时,教师也可以开发每一方向中的课程内容,使其丰富。二是适当调整学分比例。在所需的学分里,适当增加任选课的比例,降低必修课的比例。在大多数高校,必修专业课、必选课和任选课的合理比例设置一般为6:2:2。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三个方向的必修课、必选课和任选课的学分比例为6:4:2。既保证了学生有比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也能自由选修自己喜欢的方向。

(三)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以完善学分制

1.在学籍管理上实行弹性学制

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2~5年内取得相应学分获得毕业资格,学生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安排自己的学习,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提前毕业,在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延长学习时间,学分制是弹性学制的基础,各个专业类别由于没有统一标准,学分标准的制定和认可不同使得不同教育类别之间学分互认成为难点,使弹性学制的整体优势发挥不出来。目前中国高校的毕业生都是由本校的在校生经过几年的学习,获得毕业文凭的,两者联系紧密,但在弹性学制里,这种关系将发生变化,如本学校目前的在校生可能有一部分不是自己将来的毕业生。原因之一是由于一部分学习者进行修学分的目的是希望掌握某一专门知识和技术,不是为了获得一张毕业文凭。原因之二是在实现学分互认后,部分学生会考虑到经济的因素,为降低学习费用而到就近的大学参加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只有在进行必需的专业课学习和实习实训时,才选择到心目中比较理想的学校学习,并获得学历证书。这时学校教育应与终身教育接轨,入学的门槛限制应降低,毕业条件只有学分标准和证书标准。因此从这个方面看教学管理包括的办理入学、考试登记,收取学费、考费,核发单科结业或模块结业证书、毕业证书,推荐学生就业等工作都需做大量的改革以适应这种社会需求。但是,这种不设门槛的入学方式及可以实现学分互换的方式给高等教育带来很大的冲击,给教学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需在学籍管理上进行很大的改革与尝试。

2.实行多种形式的学分获得制度

(1)学生学习期间学分主要由3个部分组成:操行学分、课程学分、以及课外附加学分。尤其是课外附加学分的获得可以放宽范围,及时更改管理制度,以满足学生课外获得技能的学分要求。如学校对学生英语、计算机过级或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获得学分。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种知识、技能、体育或艺术竞赛获奖者,获得奖励的学生,经学院认可后,均可酌情奖励一定学分;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等,成绩优良的可获得学分;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按专业要求成绩合格可分别获1学分;获得更高的等级依次增加1学分;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资格)初级证书可获1个学分,中级获2个学分,高级获3个学分,同一种等级证书按最高分计,不累加;代表学校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知识、体育或艺术竞赛获国家级奖励可获2个学分,省级奖励可获1个学分,市级奖励可获0.5个学分。

(2)学生转专业,教学计划中界定的课程模块包括:政治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可以全部转为新专业的学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如转入、转出专业的课程及学分相同,学分互认;转出、转入专业的课程相同而学分不同,其学分由转入院系与教务处酌情认定。

(3)实行分制后,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如何重修及收费的问题,各个高校都有不同的规定,部分高校还是实行留级制度。部分高校对必选课可以多次重修,对任选课可重修该课程,也可改修另一门任选课课程。对重修的收费,各个高校也有不同的规定,应该对教学管理制度加以改革使学分制的收费更合理。

三 结语

本文从学分制的产生及实现条件出发,分析了我国高校目前的学分制实现的形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的教学管理改革是完善学分制的必然条件,分析了针对学分制的教学管理的专业选择制度、选课制度、学籍管理、学分管理的改革方向。为学分制的更完善实施及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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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471

A

1674-5884(2012)07-0055-03

2012-05-12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XJK08BGD032)

邹白茹(1960-),女,湖南长沙人,教授,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应用语言学、外语教学研究。

(责任编校 朱正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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