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丽萍
(昌吉学院宣传部 新疆 昌吉 8311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专题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兴趣和基础课的吸引力。[1]
(一)从大学生自身特点来看,他们对各门学科学习的动力来源于对所学知识的兴趣。但是,作为教师,给大学生授课,不能只片面关注或者只单一追求学生的兴趣,还应该把深层次的理论知识传递给学生,使学生的思维由横向到纵向,由浅层次到深层次,由单一化到多元化发展。这需要教师按照补充、更新、深化、拓展的要求,在“基础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实行专题式教学。这种新的教学理念需要讲授者广泛吸收最新的科学理念,及时调整、更新教学内容,整合理论知识体系,着重培养学生分析、理解、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我国在中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就包含了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等内容,加之,社会和家庭多角度、多渠道的影响和教育使学生对“基础课”中注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的认识,对什么是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都有了自己的一套认识和看法,因而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心理比较复杂,一来,对于这些老生常谈、尽人皆知的论调往往不像学习其他专业课程或者新理论那样积极,更有甚者,少数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存在误区,排斥感较强。二来,学生自身心目中对知识的了解已经形成了简单的框架,因而,这种固有的框架也会对“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起到一种选择性的过滤,若出现和固有知识相近的理论,大学生们就会吸收,而一旦出现差异,他们就会做简单的排斥。如何让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在行为养成的关键时期,有新的收获,避免出现像中小学教育“换汤不换药”的简单重复,教师则必须在内容的创新性、灵活性上想办法,提升理论的高度,按照一种全新的专题式教学理念建立一种完全不同于中小学阶段的知识体系,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提出高层次的理论观点。
(二)从“基础课”的内容来看。教育部在2006级大学生中开设“基础课”,“基础课”由课程改革前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合并而成,课时量大大缩减,涉及到的知识点庞杂。若将课时量平分秋色,只简单完成章节间的课时加减,不注重学生对知识的需求,不但会造成内容空洞,重点、难点混淆,过于理论化,更会使学生感到学习内容繁杂,无章可循,与实际生活脱节,从而对“基础课”产生抵触情绪。如何处理好教学内容和教材的关系是我们“基础课”教师面临的重要问题,对于“基础课”,教师完全脱离实际,照本宣科是不可取的。
教学实际上是以把握教材基本精神和知识点、重点、难点为基础的,教师对教材的使用实际上是将教材内容吃透、打乱、重新构建新的知识体系的过程,是对教材的重新开发。把一本理论性强的“基础课”教材内容转化为贴近大学生生活、贴近社会现状的教学内容。采取专题教学法把知识点讲通,用语言吸引学生、内容冲击学生、典型事例感染学生,打破学生固有而陈旧的“思维框架”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思维平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欲望。举出和学生关系密切的案例,使用幽默诙谐的教学言语,展现“基础课”和“基础课”教师的魅力。授课教师通过专题更好地把握每一章节的重点和难点,合理调控教材内容,对知识点可以进行取舍,用大量篇幅对重点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只有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把庞杂的知识进行归类整合,实现课堂教学由教材为主向教学为主的变革。
第一,专题教学的内容安排讲求合理、精致、贴近生活。进行专题式教学并非意味着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灵活地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进行专题式教学在设计上要以教材内容为主要依据,以教学大纲为重要原则,突出“又有用、又精彩”的要求。在专题式教学中绪论及八个章节内容的“规定动作”要有所体现,更要在专题教学环节中增加和学生息息相关的、和社会舆论紧密相连的、和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自选动作”,做出特色和水平。
第二,专题的选择要切合实际,紧贴大学生生活,尽量避免出现老声音、老理论的老调重弹,使大学生在“基础课”的学习过程中,体会到学习新知识的乐趣。大学生处于青春期,尤其90后独生子女占高校学生中很大比例,他们有着个性张扬、主观意识不稳定等特殊的心理特征,那么我们教师就要在专题内容的选择和语言表述上下功夫。在大学阶段,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飞速发展,学生对知识的渴求和兴趣也在不断变化,受实用性、爱好、兴趣等方面的影响,“基础课”的教学如何与大学生实际生活紧密联系就显得极为重要,反之,在大学生心里就会有“基础课”就是“假、大、空”,就是“唱高调”,以至于成为大学生混时间、混学分的课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合适的专题和有深度、广度的内容,结合重要纪念日、主题教育、班会、团日活动、节日或者让学生参与素质拓展、法庭审判、参观教育基地、警示基地等实践活动,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理直气壮、生动活泼地展现“基础课”的独特魅力。
我们要想在“基础课”中使用专题式教学来提高教学效果,就一定要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学理念,在教学环节中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以学生为教学主体。[2]
第一,“问答式”教学法是实现专题式教学的方式之一。任课教师在进入每个专题之前广泛搜集材料、认真研读教材、摸清学生的思想脉搏,从而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思考题,布置给学生,给学生留足思考、想象、讨论、辩论的空间和余地,继而在课堂上展开深入地讨论,最终,教师用大量的例证和观点启发、引导学生找到答案。这样,学生作为主人翁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参与探究、实践的能力被培养,同时也能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典型案例”教学法也是进行专题式教学常用的方法。面对“基础课”中法律部分单纯法条的枯燥乏味和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老生常谈,个性、叛逆的一代大学生普遍不愿接受,试想“基础课”教师若不注重创新教学方法,照本宣科,盲目放大“理论法”的作用,不但学生不会理解,甚至使课堂气氛沉闷,导致恶性循环。典型并且有针对性的案例不但可以增强讲授的感染力,又能将深奥的理论知识变得便于理解和记忆。典型案例的选择可以是正面的,具有引导和讴歌意义的,例如在如何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理想、信念专题中,可以给学生讲述红军长征、独臂将军丁晓兵、山村支教的大学生徐本禹等贴近学生生活的例子;也可以选择反面案例,例如讲到如何与人相处、树立健全心理专题时,可以将刘海洋硫酸泼熊、马加爵杀人、药家鑫等事例拿出来让学生讨论。这些事例在课堂上被放大,让教师和学生一起分析,碰撞出不同的思维火花,从而达到理论的升华、思想的共鸣。
第一,“基础课”应该重视学生行为的养成,能力的培养,单靠期末一纸试卷的分数不能衡量学生思想品质的优劣。目前,许多高校采取的考核评分机制即:平时成绩(考勤10%+作业10%+课堂表现10%)+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这种偏重理论知识的考核体制和我们预想的评价体制不相符。我们应该重视学生的日常表现,可以结合学生的操行分、量化分,也可以将班主任评价、班级其他学生评价以及自我评价“三位一体”相结合的评价汇总作为成绩中的一部分。[3]
第二,“基础课”的期末考试一般以开卷为主,出一份实践性强,充分结合专题教学法和教材大纲的试卷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求大学生运用教材中涉及的理论知识,发挥独立的想象空间,得出结论,这样的考核手段才能综合考察出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的高低深浅,才能相对客观的检验出专题式教学的效果。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是大的趋势,对我们思政课教师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学生培养成爱国、守法、注重创新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优秀人才是我们的任务,作为教师,应改变原有的身份,“传播者”的功能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已经渐渐弱化,学生需要以指导者和合作者身份出现的伙伴,在专题式教学过程中,讲授者无需事无巨细,而要求我们对教学内容有所选择,会选择,才能抓住重点。专题式教学方法改变了固有的传递理论知识的模式,构建了一种传递学习理论和学习方法的新模式,不但最大限度实现了“基础课”的功能,又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充分体现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
[2]徐劲松.专题导向学习方法探究[M].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杨丽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施专题式教学的必要性[J].思想政治教学的研究,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