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喜,胡良英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长沙 410004)
北宋理学鼻祖周敦颐从 23岁出任洪州分宁县主簿开始,以江西、湖南、广东三省为中心,做了35年地方官。据度正所修《濂溪先生周元公年表》,周敦颐先后于郴州郴县、桂阳县,洪州南昌县任县令整10年,其中为桂阳令4年。桂阳即今汝城,是户籍不过三千的偏远小县。“先生在郴桂皆有治绩,诸公交荐之……用荐者言,改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县。”[1]289周敦颐在郴州因政绩显著受到举荐从而得以升迁,这看似平常不过的一段佳话,说明他勤政务实爱民,深受百姓爱戴、同僚称赞。周敦颐所到之处政治清明、民风淳朴,这固然与其“光风霁月”[1]151的人品和其精微极致的思想体系相关,也与其重视教育、采取的教化措施有密切关系。本文拟从教育的角度探讨周敦颐对汝城的深远影响。
周敦颐重视教育,据《濂溪先生周元公年表》记载,有几件事可以说明,一是在郴县“首修县学”。[1]288二是工作闲暇时亲自讲学。刚出任主簿时,“鲜事,袁之进士来讲学于公斋者甚众”。[1]286三是庆历六年(1046)收二程为徒。后一件事当是他一生中儒学教育方面的一件大事。程颐在《汝南明道先生遗状》中写道:“先生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正是二程使周敦颐开创的理学思想得以继承并发扬光大。
周敦颐传世的著述不多,可谓惜墨如金,仅存《太极图说》《通书》《爱莲说》《拙赋》以及少量游览唱和之诗,但是给后人留下的却是上至宇宙下到心性义理的广袤无边的思想体系。在这些不多的著述中,涉及教育的思想言论也不少,多集中在《通书》中。
《通书·志学》:“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伊尹、颜渊,大贤也。伊尹耻其君不为尧、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挞于市;颜渊不迁怒,不贰过,三月不违仁。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过则圣,及则贤,不及则亦不失于令名。”周敦颐认为做人有三种境界,其最高境界是做效法天以天为榜样的圣人,其次是做以圣人为榜样的贤人,再次是做以贤人为榜样的士。他把伊尹、颜渊视为大贤,这是因为伊尹以天下为己任,把辅佐国君使之成为尧舜那样的圣君作为自己的职责,天下有一个男人没有得到合适的安置,自己就感到像在闹市被鞭挞一样耻辱;颜子不迁怒于人,同样的错误不犯两次,长期把持仁德之心。了解了做人的三种境界,就可以界定圣贤了,超过伊、颜则是圣人,赶上伊、颜则为贤人,就是赶不上也能得到美名。
周敦颐规定了做人的最高境界为圣人,就是要求读书人“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树立做圣人的最高理想,时时处处以圣人要求自己。当然,由于个体先天禀赋和后天努力的程度的差异,不可能人人为尧舜个个是伊颜,但人如果没有追求,就像无本之木、无舵之舟,因此,周敦颐特别强调人要立志,要树立远大的志向,就是最终赶不上伊颜,在追求圣贤的过程中,自身在不断地完善自新,在不断地接近道义,用周敦颐的话说,“不及则亦不失于令名”,那么,学习圣贤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儒家的志,说到底就是“仁”,也就是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其最高理想就是成圣。伊尹立志使每个人都有仁心从而达到治平之世,上至天子下到百姓,是外王的代表;颜渊高尚的道德品行几乎达到儒家所要求的“中”而为后世效法,是内圣的楷模。周敦颐把他们当做标杆正是外王内圣的完美结合,是“道”的统一体。
关于教育的目的,周敦颐在《通书·师第七》里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或问曰:“曷为天下善?”曰:“师”。曰:“何谓也?”曰:“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不达。曰:“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恶:为猛,为隘,为强梁。柔,善:为慈,为顺,为巽;恶:为懦弱,为无断,为邪佞。惟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故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故先觉觉后觉,暗者求于明,而师道立矣。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这里,周敦颐把太极生两仪的理论运用到世间万物,同样把善恶分成两仪,各有刚柔两面。周敦颐认为教育有三方面的功能:其一,“师”是引导人们辨清善恶渐趋于中的媒介。师为“天下善”,圣人立教的目的,就是教人趋善去恶,发现恶改其恶,能易其恶则有严毅慈善之德,无强梁懦弱之病;教人正确处理刚善和柔善的关系,虽不能达到人人“中节”,但力求无太过无不及。其二,教育是“先觉觉后觉,暗者求于明”的过程。先知先觉者即为师,明于善恶者即为师。先知道明理的人向后觉者蒙昧者阐释义理、授业解惑,师道因而得以成立。其三,教育兴衰关乎社会治乱。“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周敦颐把教育提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认为国家的兴衰治乱与教育密切相关,因为通过教育的教化手段,可使越来越多的人向善,通过“先觉觉后觉”的良性循环,恶的、对社会不利的因素就会越来越少,政治自然清明,国家自然太平。这段阐述似乎让人看到了一个极其美好和谐的大同世界,也同时可以从中体会到周敦颐一千多年前就有的普及教育的超前意识,大有“百年大计,教育为先”的思绪。由此出发,周敦颐每到一处首兴教育的举动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不是人人都能遵从师道向善改过,能改过的人必须具备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有耻辱之心。孟子说:“耻之于人大矣。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周敦颐也说:“人之生,不幸不闻过,大不幸无耻。必有耻则可教,闻过则可贤。” 有无廉耻之心是个体有无仁心的表现,是内因;闻过之“过”则来自外界,是外因,因此“无耻”甚于“不闻过”,是“大不幸”。有耻可教,才能做到闻过知改。人而无耻则无向善之心,不能发愤,不能听进去任何劝告,又哪能谈得上闻过改过呢。
“仁者爱人”,教育在教人向善的同时,还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爱敬之心。《通书·爱敬第十五》传达了这一思想。善不及人,向人学习;人有不善,把不善之处告诉别人并告诉人如何致善。如此,人集众善于一身,世间又不因为一人有恶就弃之不顾,就都可能成为君子,“故君子悉有众善,无弗爱且敬焉”,爱敬之心就会盛行于人间了。这一观点与孟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的思想一脉相承。周敦颐特别强调一个有过之人并非就是恶人,“孰无过?焉知其不能改?改则为君子矣!不改,为恶恶者。天恶之。彼岂无畏耶?乌知其不能改?”不因为人有恶就弃之不顾,强调教育劝恶改过的作用。
因为教育的教化功能,周敦颐尊师重道,认为通过师友的教诲和帮助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道。周敦颐在《通书》中关于师友的论述有三章之多。他说:“天地间,至尊者道,至贵者德而已矣。至难者得人,人而至难得者,道德有于身而已矣。求人至难得者有于身,非师友则不可得也已。” 人一辈子最难遇到的人是对自身的成长、道德修养有益的人,这种人不是他人,正是尊师和益友。古之学者必有师,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周围一定有尊师良友,因为“人生而蒙,长无师友则愚”,正所谓“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
那么人怎样通过学习而为圣贤呢?周敦颐提出了提出“一为要”的思想。“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 “一”就是“无欲”,也就是“静”,没有任何杂念和成见。无欲则人心虚静,虚静则理胜于情,对世事通晓明晰,达到“诚”;人心虚静,在念头萌动之时,就可以排除私欲,处理事情公正没有偏颇。在《养心亭说》里,他明确指出“无则诚立、明通。诚立,贤也;明通,圣也”。可见,圣贤并不是遥不可及,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无欲。
无欲、主静、诚是周敦颐思想的基本范畴,“诚”是核心。理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主宰着人们的一切思想言行。周敦颐一向推崇的颜子就是无欲而静而诚的范例,因此,在教学实践中他循循善诱,引导二程寻找孔颜乐处,“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1]138究竟所乐何事?说到底就是无欲,无欲则知足乐贫,则“心泰”,“心泰”则“处之一”,身性合一,身心合一,就能克己复礼以达于“诚”,故在《通书·颜子第二十三》中,周敦颐称“颜子亚圣”。
周敦颐在任汝城县令期间,注重教育,首创县学,并躬自设堂讲学,开启了汝城敦学重教的良好风气,流风所及,教育发达。
官学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县学和乡学、社学都属于地方官学。县学是县级最高学府,童生考试合格方能入学,各县均有限额,因此,能入县学读书的人极为有限。开始于庆历三年(1043)的“庆历新政”规定,只有在学校里学习三百天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县学成为地方输送人才的必由之路。汝城向无县学,周敦颐是汝城县学首创者。民国《汝城县志》卷十七记载:“按通考,宋初有郡国乡党之学而无州县学。皇祐四年,始诏州县立之……自濂溪周敦颐弦歌斯土,开阐理蕴,提倡宗风。”皇祐四年(1052)是周敦颐到治所的第二年,他倡立县学,并以身作则,捐出自己的俸禄,带动乡绅捐资办学,修复孔庙,还在大成殿开辟讲堂,亲自授课。
180多年后的嘉定十三年(1220),因汝城县屡遭盗火,县学弛废,前之大成殿尽没于杂草之间。县主簿肖允恭修建县学,之后,汝城士子课试其中,弦歌不绝,再现周敦颐遗风。县学修建之时,县令周思诚在大成殿右立祠祭祀周敦颐,名濂溪祠,濂溪正学遂在汝城发扬光大。[2]75该祠后迁建桂枝岭之麓,是为濂溪书院前身。
汝城地处偏僻,土地贫瘠却人文鼎盛。据1997年《汝城县志》载,汝城历代科第,自宋朝太平兴国八年(983)癸未科邵晔获进士起,至清宣统元年(1909)止,累计获功名者共1917人次,其中朱经贯是宋哲宗元符庚辰(1100)科状元及第。[4]607-608这近千年中,又以明朝成化年至隆庆年为最盛,100年间出了10个进士,32个举人:“桂阳自前朝成宏嘉隆之际,科甲蝉联,英才辈出。”[2]115汝城的进士被派到浙江、广东、福建、陕西、云南一带任职的较多,大都勤政廉洁、施惠于民,名载史册。
与县学紧密相关的是科考场地建设。从文献看,汝城在清乾隆前没有考棚,参加县试的童生自带桌凳在县衙内考试,台阶上都挤满考生,人多喧杂。每每鸡鸣时击鼓,到天亮还没坐定。每到中午日头当空,笔墨枯干,如遇刮风下雨,试卷更难以完成。乾隆戊子年(1768)胡诚悫任县令,亲自选定县衙西侧空地修建考棚,这一举措得到乡绅的积极响应,士绅解囊捐资,乡民也纷纷捐款,同事诸君自备薪米参加修建,全邑人齐心协力,于己丑年(1769)十二月动工,至明年四月竣工。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建成考棚,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汝城县修建考棚一事,一方面说明读书人多,参加科考获取功名的多,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汝城人重视教育,愿意析地捐资输材出力,建设考棚乃民风所致、群心所向。何洛书《桂阳县建考棚记》这样描写:“厥位面阳,厥材孔良,不侈不陋,卓然巨观……从来兴作,未有若是之速者,盖事本乎作育之盛典,且洽乎群心之所同然……此以知儒风丕变,文运聿新。”[2]138
关于社学,民国《汝城县志》第五册列举的有城中社学、延寿峝社学、龙虎峝社学、城溪峝社学。1997年《汝城县志》大事记也载有“嘉靖十九年(1504),知县刘缙建立延寿、龙虎、城溪三洞社学”。[4]11社学始于元代,分50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是针对农家子弟的启蒙学校。汝城是湖南省五大少数民族散居县之一,世居瑶族、畲族、壮族等少数民族,史料说明汝城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大量地设立学校,对少数民族也采取了相应的教化措施。
古代地方官办学校虽然县衙有县学,乡有乡学、社学、义学,但毕竟数量有限,能入学的只是极少部分,可谓凤毛麟角。因此,私人设立的家塾、私塾、蒙馆等各种名称的学校较为普遍,私学理所当然地成为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
汝城的私塾分蒙馆和经馆。经馆的学生以成年人为主,大多忙于举业。蒙馆又有家塾和族办村塾两种,属小学教育,每馆五六人至三四十人不等。县内私塾出现较早,宋代就有。元代较著名的是元朝末年外沙处士朱希尹创办的竹园书屋。至清朝,私塾大兴,光绪二十七年(1901)6月,县内有蒙养学堂100余处。民国时期推行国民教育禁办私塾,但禁而不止,至民国18年仍有48所,学生636人。至建国后私塾才退出历史舞台,是县内儒学教育的重要补充。
据1996年《郴州地区志》记载,古代郴州州、县士绅在城乡创办书院达45所,对启迪民智、培养生徒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中有文字可考的汝城县境的书院有6所,它们分别是建于宋朝的环绿、相公书院,建于明朝的白石、濂溪书院,建于清代的朝阳、云头书院,其中濂溪、朝阳、云头、白石四大书院,代表着汝城教育的最高成就。
白石书院原为两广总督升右都御史、加封太子少保朱英的读书处,明朝永乐九年(1411)资政大夫朱恩诗就其原址建立书院。白石书院在明代培育出4个进士,即同年中进士的朱海和朱英兄弟,朱英之子朱守孚,以及朱海之子朱守恕。
濂溪书院的前身是嘉定十三年(1220)县令周思诚在学宫旁建立的濂溪祠,后几经迁建,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县令徐兆先为纪念周敦颐,于城西桂枝岭之麓濂溪祠增构学舍,名“濂溪书院”。这所书院是汝城办学时间最长的书院。
清代的两所书院均为乡办书院。朝阳书院乾隆十四年(1749)由义学改建而成,是县令欧阳龙倡导邑绅购买民房创立。云头书院嘉庆年由邑绅范仲暄倡议,为培养士子而建。这两所乡村书院在清末改学堂,建国后又改办小学或中学,办学时间达250余年。
据统计,四大书院共有90人著书139本459卷留世。其中濂溪书院学子为最,有 64人著书100本329卷。[3]81
汝城从建制到现在,历时1650 祐余年,自皇年间周敦颐任县令,首创县学,讲学论经,流风所及,教育逐渐发达。汝城敦学重教,县学、社学、义塾 、私塾、书院各种办学形式齐备,互为补充,且施教范围广泛,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在教育上是基本平等的。汝城民风淳朴、人文鼎盛,无疑是得益于理学鼻祖周敦颐首创县学、重视儒学教育的沾溉。
[1]周敦颐.周敦颐集[M].长沙: 岳麓书社, 2007.
[2]袁玉娟.品读汝城·诗文卷[M].北京: 红旗出版社, 2010.
[3]袁玉娟.品读汝城·人文卷[M].北京: 红旗出版社, 2010.
[4]汝城县志编纂委员会.汝城县志[Z].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