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琼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英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美国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1917~1967)从五岁开始学习钢琴,15岁从父亲处得到一台打字机,立志成为作家。17岁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文学创作。长篇小说《心灵是孤独的猎手》(1940)是她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金色眼睛里的映像》(1941)和《婚礼的成员》(1946)令她盛名远扬。《伤心咖啡馆之歌》是她于1951年出版的小说集。出书前,集子里的几篇小说都在《纽约客》、《女士》、《小说》等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过。《伤心咖啡馆之歌》收入她七篇最佳中短篇小说,其中包括最著名的《伤心咖啡馆之歌》(故而得名),以及17岁时发表的处女作《神童》。
麦卡勒斯以塑造怪诞人物著称于世。这里怪诞不但包含人物行为和精神上的怪诞,而且也有肢体上的残缺不全和奇形怪状。比如,《心灵是孤独的猎手》中的主人公新歌就是住在佐治亚州某小镇的聋哑人。《伤心咖啡馆之歌》的主人公之一李蒙表哥就是一个罗锅。同性恋倾向出现在《金色眼睛里的映像》和《伤心咖啡馆之歌》两部小说中。
小镇上的爱密利亚小姐能干富有,“骨骼和肌肉长得都像男人”,本地最俊美的二流子马文·马西偏偏爱上了她,他一改流氓习性成为正经人,暗恋了两年之后鼓起勇气求婚。但这场婚姻只持续了10天。马西再度成为恶棍,并铛锒入狱。爱密利亚小姐心满意足地享受平静的生活,直到罗锅李蒙表哥来到小镇。她让他搬进她豪华的家中,并事事迁就。李蒙表哥善于社交,一夜之间把爱密利亚小姐家变成小镇唯一的咖啡馆,广受当地居民欢迎。六年后马西获准假释。李蒙表哥在第一眼看到他之后,就难掩仰慕之情,极力讨好他,马西却报以拳头。罗锅很快就把马西安排进爱密利亚小姐家里住下。爱密利亚小姐和马西的冲突终于爆发了,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决斗,正当“她那双强壮的手叉住了他的脖子”时,小罗锅尖叫着加入了战局,爱密利亚小姐成了失败者。随后,小罗锅和马西抢走财物并毁坏了咖啡馆后双双离去。连续三年,爱密利亚小姐都坐在前门口台阶上眺望等待罗锅。第四年,她请来木匠把窗门都钉上了木板,“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呆在紧闭的房间里”。如此故事简介足以扼杀任何读者对该小说的的阅读欲望:这不就是一个三角恋爱的翻版么?但是,《伤心咖啡馆之歌》中深刻的狂欢氛围挽救了这篇小说。
《伤心咖啡馆之歌》从头到尾都体现着狂欢精神。小说中所包含的狂欢化因素可以从戏仿、全民平等的狂欢广场、咖啡馆加冕脱冕的狂欢节主题、怪诞的身体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狂欢节是狂欢化的存在前提,但是,它们随着时代、民族和庆典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变形和色彩:
狂欢节形成了整整一套表示象征意义的具体感性形式的语言,从大型复杂的群众性戏剧,到个别狂欢节表演。这一语言分别地,可以说是分解地表现了统一的(但复杂的)狂欢节世界观,这一世界观浸透了狂欢节所有的形式。这套语言无法准确而充分地译成文字的语言,更不用说译成抽象概念的语言。不过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某种同它相近的艺术形象的语言,当然也可以转化为某种文学的语言。狂欢式转化为文学的语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狂欢化。[1]175
狂欢化经常被誉为具有颠覆现有社会秩序的功能,能为大众带来“第二生活”。小说中的李蒙表哥是一个具有恶作剧者特性的人物,“恶作剧者是狂欢的具体化身”[2]12,他具有扭转乾坤的禀赋,这一点与狂欢化的颠覆作用是一脉相承的。本文借用巴赫金狂欢化理论和史密斯的恶作剧者话语理论,探讨上述两个文体原则如何颠覆小说中现存的社会等级秩序以及爱情传统,又给小镇的居民带来了怎么样的“第二生活”。
打开小说,荒原般的小镇展现在读者眼前,那是黑色幽默作品中的典型场景,却似乎与狂欢节相去甚远:
小镇本身是很沉闷的;镇子里没有多少东西,只有一家棉纺厂、一些工人住的两 间一幢的房子、几株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琉璃的教堂,还有一条几百码长不成模样的大街。每逢星期六,周围农村的佃农进城来,闲聊天,做买卖,度过这一天。除开这时候,小镇是寂寞的,忧郁的,像是一处非常偏僻、与世隔绝的地方。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城,“灵堤”和“白车”公司的长途汽车都走叉瀑公路,公路离这里有三英里。[3]2
镇中心有一座全镇最大的两层楼建筑物,所有的门窗都钉上了木板,是一座摇摇欲坠的建筑。里面曾经是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主人是爱密利亚小姐。可是令这家咖啡馆红火起来的却是一个名叫李蒙表哥的罗锅。
爱密利亚小姐从父亲手里继承了这所房子,她很有钱,除了那所房子——同时也是经营饲料、谷物、鼻烟等土产的店铺,她还在三英里外沼泽地有一个酿酒厂。“她是个黑黑的高大女人,骨骼和肌肉长得都像个男人。她头发剪得很短,平平地往后梳,那张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种严峻粗犷的神情。”[3]5爱密利亚小姐不但长得与男性接近,在谋生能力上也是巾帼不让须眉。比如,她花了两个星期就在“店后盖起了一间厕所。她木匠活也很拿得起来”。她很善于投资,利用不动产作抵押,买下了一家锯木厂。她还是个热心又成功的医生。她的诊断室在一楼。不过,她对“妇科病”束手无策。
显然,爱密利亚小姐是小镇上的权威人物。紧接着,小说用狂欢的口吻叙述爱密利亚小姐的“致命弱点,那就是特别热衷于打官司和诉讼。为了一点点屁大的事,她会卷入到漫长而激烈的争讼里去。有人说,要是爱密利亚小姐在路上给石头绊了一下,她也会本能地四下看看,仿佛可以找到对簿公堂的人。”30岁之前,爱密利亚小姐一直过着平静的日子。当然,她那只维持了10天的婚姻除外。她用拳头把前夫撵出家门。爱密利亚小姐最大的弱点似乎是不知道怎样与人相处。在她看来,“人的唯一用途就是从他们身上榨取出钱来”[3]6。
但是,四月的一个夜晚,爱密利亚小姐却把不知哪里钻出来的一个声称是她亲戚的小罗锅带上了她家的小楼。次日,没有开店营业。于是,一个戏仿的谣言开始流传:“一个小罗锅,半夜沼泽地里埋尸,爱密利亚小姐被拖过街头锒铛入狱,接下来又是一场财产的争夺战。”[3]18谣言最先是从一个织布工人那里传出来的:
这是个说话没分量的人——脸色灰黄,行动蹒跚,嘴里连一颗牙都不剩了。他身上有三天发一次的疟疾,这就是说他三天就要发一次烧。所有,有两天他呆头呆脑,脾气怪戾,可是到了第三天他活跃起来了。……就是在梅里·芮恩发烧的那一天里,他突然转过身来说:“我知道爱密利亚小姐干出啥事来了。她为了箱子里的东西谋杀了那个人。”……那一天,全镇在集体编造一个可怕、阴森的故事。[3]18
上面的叙述充满狂欢韵味的悖论。首先,这是个说话没分量的人。他每三天发一次烧,谣言恰恰是他发烧哪天散发的。一个说话没分量的人发烧那天说的胡话,居然引发全镇传播,何等的荒诞!甚至还有几个欠她债的人穿了好衣服,仿佛在过节。人们在大街上围成一堆讨论着、等待着,“整个下午都在过节似的欢庆这种想像出来的犯罪行为”!狂欢的叙述风格无疑创作了浓郁的狂欢氛围,也嘲笑了镇上居民的无知和荒诞。
到晚上八点,狂欢精神十足的人们等得不耐烦了。有八、九个人直接聚集在她的店铺门廊上。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只凭本能在一起等候,而这一决定“属于整个集体。在这样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会踌躇不决。至于这种联合行动的结果是抢劫、暴行还是犯罪,那就全看命运的安排了。”[3]22这种行为更证实了小镇人的荒诞:他们的行为没有目的,行动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一切听从命运的安排。在忙乎的爱密利亚小姐关上办公室兼诊所的大门,这群人“仿佛有一个意志操纵着似的,他们全都走进了店堂。在那一瞬间,八个人看上去非常相像—都穿着蓝色的工裤,大多数头发花白,每个人的脸色都很苍白,眼神都是呆滞的、梦幻似的。”[3]24伯格森的“机械无适应性”(mechanical inelasticity)的理念声称,当一个人行为僵硬,无法充满生机地应对不断变更的生活环境,他会引发笑声:“当人们期待一个大活人对周遭环境作出警觉的、适应行为,上述‘机械无适应性’显得非常不合时宜,因此本质上非常幽默。”[4]这八、九个工人的思维、行为和仪表都如出一辙,像一组机器在一起运转,真是滑稽。
恰在此时,罗锅——“在他们的臆想里已经被谋杀了的罗锅”——迈着神气活现的小步子走进店堂!因为这是一个周六的夜晚,这群人下午都领到了工资,他们就那样一直簇拥在罗锅身边,他们的激动还没有完全消失,很快又渗入了另一种感情,“房间里亲切的气氛和隐隐约约的节日感”!全民联欢的亲昵和节日感!在几分钟前,他们在想像力中把罗锅“谋杀”了;一转眼,这些人居然与之发展成“亲切的节日感”,真是荒诞。
哈桑在借用巴赫金创造的狂欢概念时,突出其颠覆意义,孕育着新生的成分。他是这样概括巴赫金的狂欢化概念的:
狂欢是巴赫金的发明,它包含了不确定性,碎片化,非权威化,无我性,反讽,种类混杂。但是,狂欢一词传递了后现代主义喜剧性或荒诞派的精神特质。……狂欢进一步阐释“一符多音性”,这是语言的放射性力量,意指事物“欢快的相对性”,透视法的应用和行动,对疯狂、无序生活的参与,笑声的内在性。真的,巴赫金的狂欢节可以代表后现代主义本身,或者起码可以代表它孕育着新生、并且很顽皮、具有颠覆性的因素。在狂欢节里,那真正的时间的庆典、生成变化与新生的庆典里,人类在彻底解放的狂迷中,在对日常理性的反叛中,在诸多滑稽模仿诗文和谐摹作品中,在无数次的蒙羞、亵渎、戏剧性的加冕和脱冕中,发现了它们的特殊逻辑——第二次生命。[5]
重读巴赫金的关于狂欢的界定和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他笔下的狂欢化的第二生活,首先显示出一种全民性和大众性,大家一律平等,不分等级、不拘形迹地进行接触。“狂欢节就其意义来说是全民性的,无所不包的,所有的人都需要加入亲昵的交际。广场是全民性的象征。”[6]其次,他突出地表现为一种对话精神,人与人之间打破等级等屏障,无拘无束地相互嘲弄,相互笑骂。《伤心咖啡馆之歌》从罗锅半夜从天而降小镇上,到被镇上最富有的爱密利亚小姐收留、宠爱有加,到后来成功上位主持爱密利亚小姐的咖啡馆,罗锅的幽默和智力——甚至他那怪诞的身体——使得咖啡馆夜夜笙歌笑语,成为这个地处偏远地区的荒原小镇上男女老少的心头至爱,整个过程无一不透出狂欢化的广场文化气息。这种狂欢节的广场氛围既适合后现代文学,也适合现代主义文学和现实主义文学。《伤心咖啡馆之歌》中狂欢因素就充满现代主义的喜剧性或荒诞派的精神特质。
狂欢化的具体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首先是戏仿。它是一种把所有严肃形式通过滑稽的模仿吸引到诙谐文化中予以降格的艺术方式,是巴赫金所说的“对神圣文字和箴言的摹仿讥讽”[7]。这一古老的民间诙谐文化的艺术风格与手法,不但与后现代社会碎片和模仿特征很是契合,而且与现代社会的异化和摧枯拉朽的现代主义气质相吻合。在这方面,《伤心咖啡馆之歌》可以说是戏仿了经典的三角爱情故事。
爱情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的经验——不过,说它是共同的经验并不意味着它在有关的两个人身上所引起的反响是同等的。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这个恋爱者可以是男人、女人、儿童,总之,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至于被爱者,也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颤巍巍的老爷子可能仍然钟情于二十年前某日下午他在奇霍街头所见到的陌生姑娘。牧师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的人可能人品很坏,油头滑脑,染有不良恶习。是的,恋爱者也能像别人一样对一切认识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感情的发展。一个顶顶平庸的人可以成为一次沼泽毒罂粟般热烈、狂放、美丽的恋爱的对象。一个好人也能成为一次放荡、堕落的恋爱的触发剂,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里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3]37-38
狂欢节上,刻板、严肃的秩序被打破,等级制度被上下颠倒,一切都以狂欢的面孔出现在狂欢广场上。其中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对平时高高在上的事物进行嘲弄,或滑稽地模仿。在上述爱情定义里,爱情这一严肃话题受到降格化处理。马西虽然与镇上首富爱密利亚小姐结婚,却只当了10天丈夫,未能与之圆房;新娘看到新郎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他正想说什么,还没开口,脸上就挨了她挥过来的一拳,势头好猛,使他一仰脖撞在墙上,一颗门牙当时就掉了。”[3]47夫妻从此分道扬镳:马西发誓一定要报复。
更令人诧异的是,罗锅李蒙表哥却成为她的宠儿,住进了她家——镇上最气派的住宅,还把镇上第一家咖啡馆办得风生水起。对严肃话题如爱情的降格化处理的反面就是把琐碎、平常的事物作为庄重、高雅的事物来看待。小说在把罗锅这个有着小丑身材外貌的流浪汉加冕成为国王的同时,这个小镇的无冕女王也被脱冕成粗俗的甚至充满暴力倾向的普通人。这两种方向相反的运动是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
脱冕与加冕是狂欢节上一种重要的仪式和形式,加冕者不是真正的国王或权威,可以是奴隶和小丑。这种仪式所昭示的是,一切事物都处于变化之中,处于更新和更替之中。也可以说,一切事物总是包含着相对性和双重性,哈桑说过,狂欢“包含了不确定性,碎片化,非权威化,无我性,反讽,种类混杂。……狂欢……意指事物‘欢快的相对性’”。在狂欢节的语境下,《伤心的咖啡馆之歌》中的爱密利亚小姐、罗锅和马西都分别经历过加冕与脱冕。这三个主角分别经历了从高高在上的情感宠儿降格为滑稽、落寞的角色,或者从流浪汉、普通人“升格”为一方权威,过着王子般的生活。这种脱冕与加冕的双重性体现着一种狂欢精神和游戏精神。爱密利亚小姐从镇上首富,最后沦落到人去楼空的地步:她不但遭到前夫马西的报仇,罗锅李蒙表哥居然恩将仇报,放弃她的百般宠爱,奔马西而去。这是脱冕。罗锅李蒙表哥加冕从落魄流浪汉“升格”为坐镇咖啡馆四年之久的主人,过着公子哥儿的生活。但是,他最后竟然选择自我脱冕,从崇拜马西,继而与马西沆瀣一气,联手打败即将大功告成的爱密利亚小姐,双双逃出小镇,继续其流浪汉之旅。马西呢,从原来的花花公子,加冕“升格”为镇上女首富的丈夫,后来脱冕而饱受牢狱之灾;出狱后意外被罗锅所追随,最后又加冕为情场和商场上均打败爱密利亚小姐的胜者。这其中又有谁能理清楚爱恨情仇的荒诞逻辑呢?在狂欢节的语境下,爱情的相对性是可以上演一幕又一幕荒诞剧的。
怪诞的身体是狂欢文化的重要内容。《伤心的咖啡馆之歌》中的罗锅和爱密利亚小姐都拥有怪诞身体。罗锅“是个驼子,顶多不过四英尺高,穿着一件盖到膝头的破旧褴褛的外衣。他那双细细的罗圈腿似乎都难以支撑他的大鸡胸和肩膀后面那只大驼峰。他脑袋也特别大,上面是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小嘴”[3]8。罗锅的怪诞身体在小说文本中得到非常具体的描述。
爱密利亚小姐不但长相与男性相似,在行为上也跟男人毫无二致。比如,在罗锅表亲投奔她的第二天早晨,“爱密利亚小姐像往常一样,天一亮就下楼来了。她在水泵那里冲了冲头,很快就开始干活了。小晌午时分,她给骡子备上鞍,骑了它去看看自己的地”[3]16。心情好的时候,她“常常笑,而且是深沉洪亮的哈哈大笑,她口哨也吹得比较活泼悦耳”[3]67。
其实,怪诞的身体下面掩盖着怪诞/幽默的人物塑造。李蒙表哥和爱密利亚小姐都是很好的例子。讲起狂欢化这种文学现象的历史渊源和基本特征,尤其是狂欢化中的怪诞身体,我们不能避开雨果名著《巴黎圣母院》和其中的敲钟人。拉伯雷的《巨人传》(1532~1564)被誉为欧洲第一部具有粗俗、怪诞和颠覆功能等狂欢化特征的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则被誉为19世纪法国最具狂欢化特色的作品。雨果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普赛女郎爱丝梅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首先,作者站在了一个特定的艺术角度对美与丑进行了冷静的思考。文中所塑造的四个人物,爱斯梅拉达,卡西莫多,副主教克洛德,以及那个年轻军官。首先作者提出了传统的美,那就是爱斯梅拉达的美,更主要是他有一颗无比纯美的心。可是正是因为少女爱丝梅拉达的美丽,才引起来了三个人注视,一个是年轻军官,一个是神父,一个就是卡西莫多。年轻军官外表干净,内心却是那么的丑,即使他有未婚妻,可是,看见爱斯梅拉达的时候,他还是经不起内心的欲望,对其实施欺骗和引诱。第二个就是克洛德,他披着圣洁的外衣,可他对爱丝梅拉达进行了威胁和陷害。第三个人就是加西莫多,他的外表奇丑无比,但是,他拥有一颗圣洁的心。具体体现为:第一,他对神父的父爱,其次,是对爱丝梅拉达的情爱,再就是对神的虔敬之爱(他每天都为教堂敲钟)。
巴赫金指出,狂欢节是一种批判性亚文化,主要出现在中世纪与文艺复兴之间的过渡阶段,也就是社会比较混乱的时期。这种狂欢节用肉体享乐来取代精神的禁锢,用狂欢语言来显示对社会的对抗。它动摇了官方价值的绝对性和永恒性,因而对官方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销蚀作用。雨果把极其丑陋的敲钟人选为“愚人之王”,从而把怪诞融入人物性格的塑造之中,即借加冕和脱冕的双重性来揭示人物内在的性格。巴赫金在比较了世界上许多名家作品中的狂欢式叙述之后,认为雨果作品中“狂欢化的外在表现要少得多,狂欢式的世界感受则深刻得多;主要是狂欢化渗入到重大有力的性格塑造之中,渗入到人的欲念的发展之中。……这种欲念的狂欢化首先表现为欲念的两重性上:爱情与仇恨相结合,吝啬于无私相结合,权欲和自卑相结合,如此等等。”[1]222
在把怪诞身体融入人物性格塑造这一点上,麦卡勒斯与雨果有共通之处,即借加冕和脱冕的双重性来揭示人物内在性格的相对性。李蒙表哥和爱密利亚小姐都是狂欢化渗入到人的欲念里的产物。他们各自的性格都体现了两重性,即爱与恨相结合、吝啬与无私相结合、权欲和自卑相结合。这种人物性格的两重性是导致脱冕-加冕的主因。罗锅这种怪诞的人体是形成中的人体,具有未完成性和开放性。怪诞身体以亲昵或者粗鄙的方式走出了对身体禁锢的牢笼,通过极度夸张、变形的身体语言,释放了生命的能量。李蒙表哥无限的生命能量与其驼子身材;爱密利亚小姐牛高马大、炙手可热和她面对生活变故时的束手无策,都深刻地体现了狂欢的颠覆精髓。
广场语言是狂欢节的最大特征。在谈到狂欢节的广场语言时,巴赫金指出:“在广场上充满了一种特殊的言语,不拘形迹的言语,……与教会、宫廷、法庭、衙门的语言,与官方文学的语言,与统治阶级(特权阶层、贵族、高中级僧侣、城市资产阶级的上层)的语言大相径庭。”[8]《伤心的咖啡馆之歌》的咖啡馆就是一个大众参与的广场,其间充满了广场语言。罗锅以恶作剧者的身份粉墨登场,将充满矛盾的、阶层对立的、不合逻辑的、不合语境的各种语言和小镇上品位各异的各阶层人种拢为一体,模糊了界限,突破了小镇原有的社交规范,使广场的狂欢成为可能。
狂欢化广场的最显著特征就是一切礼仪道德和规章制度都可以暂时被搁置起来,众生平等的乌托邦理想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得以实现。在小说中,全镇的居民都非常珍惜咖啡馆。镇民的生活异常低贱。“可是咖啡馆给小镇带来新的自豪感几乎对每一个人都有影响,连儿童也包括在内。……在这里,至少是几个小时之内,认为自己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价值这种极端痛苦的想法,可以暂时压制下去。”[3]84-85
麦卡勒斯引入的罗锅这一形象,也有益于塑造狂欢氛围。早在爱密利亚小姐出面把李蒙表哥引荐给镇上的居民之时,罗锅那怪诞的身体打消了那些原本不怀好意的小镇居民的疑虑:
有这么一种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品质,使他们有别于一般更加普通的人。这样的人具有一种原先只存于幼儿身上的本能,这种本能使他们与外界可以建立更直接和重大的联系。小罗锅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来到店堂里总共半个小时,就与每一个人建立起直接的联系,仿佛在镇上已经住了多年,是个众所周知的人物,坐在这袋肥料上聊天已有不知多少个夜晚了。[3]28-29
就是在那样的氛围下,镇上第一家咖啡馆不知不觉间就成立了。当时,镇上的人们还不习惯凑在一起寻欢作乐。他们习惯的是一起在纺织厂里上班和星期天到野外去举行一整天的宗教集会。可这都是庄严肃穆的事情,上班是为了生计,参加野外宗教集会是为了对地狱有一个新的认识,对全能的主重新感到敬畏。可是,在咖啡馆这个“第二世界”里,人们无需区分高低贵贱,众生平等的乌托邦理想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得以实现:
在一家情调合理的咖啡馆里,连最有钱、最贪婪的老无赖也会变得规矩,不去欺负任何人。没钱的人则会怀着感激的心情四处张望,抓一小撮盐时也显得极其优雅、庄重。因为一家正派的咖啡馆的气氛本来就意味着这样的内容:大家和和气气,肚子里沉甸甸地感到满足,行为也显出优雅高贵。[3]33
由此,咖啡馆成为小镇的公共广场,因为“它是方圆若干英里之内唯一的消遣去处”。来到这里,人们仿佛置身狂欢世界,一切都可以成为笑话。虽然咖啡馆内的广场式狂欢是整个小镇的狂欢,小罗锅仍然占据了狂欢的中心,他身上有一股恶作剧者的气势:恶作剧者“也是人,只不过他身上具有许多超人或‘非人’的特征。他们凭着超凡的技巧和天赋,得以在恶劣环境中生存。他通常是个边缘人物,但是,一旦得势,往往具有扭转乾坤的禀赋,比如中国文化中的美猴王。”[2]14罗锅的年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驼子的身材,镇上的人们常常把他视为小孩。但是,“这罗锅是个挑拨离间的能手。他喜欢看人家吵架,不用开口讲一句话,就能奇迹般地让人们对打起来。就是因为他,那一对姓芮内的孪生兄弟两年前为一把小折刀吵翻了,从此以后两人没说过一句话。……尽管如此,咖啡馆之所以生意兴隆,还全亏小罗锅。”[3]58有时候,小罗锅说了半天,没有一个字是真的,尽显其恶作剧者本质。有一次,他跟咖啡馆坐同桌的人说:“‘我今儿个走到臭水湖去钓鱼,半路上我抬起脚来要跨过一样东西,我起先还以为那是颗倒在地上的大树。可是我正要跨,它忽然动弹了。我再仔细瞧瞧,原来脚底下是一条大鳄鱼,有前门到厨房那么长。身子比猪还要粗。’”[3]59这个故事颇有美国幽默民间传奇的韵味,更让人把罗锅与民间传奇中那些神通广大、自吹自擂的传奇人物联系起来。
往后的四年里,咖啡馆每天晚上从六点一直经营到半夜;爱密利亚小姐也因为罗锅的出现而变得热爱社交,喜欢参加福音布道会和吊唁送葬等仪式。他们还一起去远处逛集市,看斗鸡(因为罗锅对看热闹兴致很高)。可以说,李蒙表哥恶作剧者的禀赋在爱密利亚小姐身上也具有扭转乾坤的作用。可惜好景不长,马文·马西出狱回到家乡。这个外表俊美的男子,内心却极其龌龊,这不禁令我们想起《巴黎圣母院》中那个年轻俊美的军官:在俊美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怎样虚伪贪婪的灵魂。
但是,罗锅李蒙表哥——这个小镇上狂欢之地咖啡馆的无冕之王——和马西之间却发生了令小镇和爱密利亚小姐久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巴赫金关于怪诞的欲念两重性体现在人物塑造上的预言再次得到应验,李蒙表哥和爱密利亚小姐马上开始表演“爱情与仇恨相结合,吝啬于无私相结合,权欲和自卑相结合”的荒诞舞台剧。爱密利亚小姐堪称李蒙表哥的救星,马西是被她“休掉”的前夫或敌人。但是,李蒙对马西竟然一见如故:
罗锅自从第一眼看到马文﹒马西起,就像又野鬼附体一样。他一分钟也不离开这囚犯,老是跟在他后面,而且老是想些傻花招来吸引对方的注意。而马文·马西仍然不是对他十分凶狠,就是根本不理他。[3]79
面对马西的漠然、甚至蔑视,李蒙表哥千方百计地讨好。他有一手绝活,“他能很自然地扭动他那双苍白的大耳朵”,这是他用来巴结讨好他人时的杀手锏。为了讨好马西,他不但扭动大耳朵,而且:
翻动眼睑,活像眼眶里有两只给逮住的白飞蛾在扑腾。他在周围的土地上把脚蹭来蹭去,挥舞着手,最后跳起一种简单的碎步子舞来。在冬日黄昏天即将黑下来的苍茫暮色里,他活像沼泽地闹鬼场面中的小孩的鬼魂。[3]74
面对李蒙表哥忘恩负义的举动和马西不断的挑衅,爱密利亚小姐居然犹豫不决,甚至毫无对策,简直与她在镇上呼风唤雨的女强人形象判若两人。最终,她决定与马西决一雌雄,以挽回失地。
两个人的拳斗在咖啡馆里举行。正当爱密利亚小姐在拳斗中稍占上风,眼看就要战胜马西之际,咖啡馆里响起了一声尖厉的叫喊:
李蒙表哥所在的柜台离咖啡馆中心格斗的地方,至少有12英尺远。可是就在爱密利亚小姐掐住马文·马西喉咙的那一刻,罗锅纵然一跳,在空中滑翔起来,仿佛他长出了一对鹰隼的翅膀。他降落在爱密利亚小姐宽阔的肩膀上,用自己鸟爪般细细的手指去抓她的脖子。[3]102-103
当时,全镇的人都在,都是见证,可是有人就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离开小镇之前,罗锅和马西毁坏了她的沼泽地里的酿酒厂,还试图把她毒死。“这就是爱密利亚小姐被孤独地撇在镇上的经过”[3]106。颠倒官方世界的等级秩序是狂欢化世界观的惯用手法,但是,狂欢节并非简单的打闹取乐,它具有深刻的世界观内涵:世界是荒诞的,纵然在爱情这个乌托邦的领土上,世界仍然是变更不定的。集小镇财富和权势于一身的爱密利亚小姐虽然是无冕之女王,仍然与爱情擦身而过。小说对永恒爱情和生命意义的嘲笑,目的并不是为了单纯否定,而是为了颠倒小镇等级秩序,从而帮助人们克服恐惧,获得心灵自由,不管这段自由是如何短暂。这就是《伤心咖啡馆之歌》广场狂欢的终极意义,也是现代主义作品对传统爱情和生命意义的幽默抵触。
[1]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的问题[M].白春仁、顾亚玲,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
[2]Smith,Jeanne Rosier.Writing Tricksters:Mythic Gambols in American Ethnic Literature[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7.
[3]卡森·麦卡勒斯.伤心咖啡馆之歌[Z].李文俊,译.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2005.
[4]Bergson,Henri.“Laughter”in Comedy[M].Wylie Sypher(ed.).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56:67.
[5]Hassan,Ihab.The Postmodern Turn:Essays in Postmodern Theory and Culture[M].Ohio: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7:171.
[6]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5卷)[M].白春仁、顾亚玲,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169.
[7]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4卷)[M].白春仁、顾亚玲,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196.
[8]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6卷)[M].白春仁、顾亚玲,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