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小将 王渭巍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北京100089)
当前中国社会处于加速转型和扩大开放时期,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各种传统价值观备受冲击与挑战。在这样一种情势之下,许多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在思想、人格和行为层面出现了一些偏差,如信仰缺失、道德沦丧、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冷漠自私、我行我素、社会责任感缺乏等。有人将其标签为“90后”,也有人悲观地称之为“垮掉的一代”。诚然,不同时代的青少年总有其时代的印记和自身的特征,即便同处一个时代的青少年也并非“一块铁板”。我们统称之为“90后”或“垮掉的一代”难免会落入社会建构的嫌疑。然而,人们对于青少年的标签与建构可能折射出一个问题:时下青少年普遍存在一种反文化的价值取向,如过多强调竞争而忽视了合作、过多强调权利而忽视了义务和责任、过多强调回报而忽视了付出、过多强调分数而忽视了能力培养、过多强调技术的学习而忽视了个人修养和品质塑造等。青少年之所以出现如此种种问题,究其缘由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却是肯定的,许多青少年并没有很好地实现社会化与再社会化。毋庸置疑,家庭、学校和社区是青少年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三个主要场域。从家庭场域看,随着社会变迁,社会分工加剧,许多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个体原子化状态愈发明显,家庭承担的社会化功能相对弱化;从学校场域看,由于应试教育的长期存在,学校主要承担了知识增长的功能,承担的社会化功能趋于减弱;从社区场域看,作为家庭和学校“缺位”补充的社区理应承担更多社会化功能,但由于社区功能尚不健全,还有待发掘和提升其社会化功能。由此可见,探寻推动青少年更好地实现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途径势在必行。
社区公益教育是促进青少年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它兴盛于西方福利国家,以社区为主体,以广大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的整体联动机制来提供实践教育,最终目标是促进个体更好地实现社会化和再社会化,推动其公民意识和慈善意识的形成,增进个体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度。社区公益教育不仅有利于发展个体健全的人格和维护个体基本的自由和人权,而且是全球化进程中人权、自由、民主的重要驱动力。西方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社区公益教育较为成熟的国家,公民社会参与度和认同度较高、社会整合度较好。此外,大量的研究亦表明,青少年个体的家庭、学校、伙伴以及所在社区的信任、网络和互惠规则,对于青少年的机遇和选择,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由此可知,借鉴西方社区公益教育的成功经验来预防和缓解我国青少年出现的一系列人格和行为偏差问题,对培育其成为合格的公民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社区服务,到本世纪初达到了高潮,当前又倡导社区管理,寓社区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体现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一些基础条件好、经济社会发展比较成熟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社区公益教育,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也面临不少困境和问题。
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不只是一个传统的自然—地理概念,也不只是一个现行的行政—管理划分的区间,而是必须满足“认同”、“安全”、“团结”等公共需求的社会共同体。因此,一个健全的社区应具备五大功能:生产—分配—消费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社会参与功能与相互支持功能。其中社区的社会化功能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和提升有着重要的影响,社区里的家庭、邻里、教会、学校、NGO、志愿者等正式和非正式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潜移默化地塑造青少年的人格、引导其共同价值观的形成、促使其承担社会角色、学习社会行为规范等。然而,这只是一种成熟社区的功能呈现,我国的社区功能与此还有一定差距。我们的社区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单位社区的印记依然存在,从一定程度上讲,社区还是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中介。如图1所示,社区与政府形成一个封闭的互动系统,在这个系统内社区承担了许多政府的行政性任务,包括社区治安、减灾防灾、优抚安置、社区建设、计划生育、征兵入伍、低保申请等,履行更多的是一种行政功能。而作为社区主体的居民却游离于政府和社区的封闭系统之外,他们只是偶尔被动接受政府与社区的行政动员而参与社区活动,缺乏主体性、主动性和自发性。此外,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评主要取决于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而不取决于社区居民对其服务的满意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冲淡了社区的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功能的发挥,致使许多社区公益教育活动成了一种形式,社区工作者多以一种交功课的心态来开展公益教育。而我们知道,青少年的社会化与再社会化除了依靠其家庭和学校教育之外,更多地依赖于社区,社区对于他们学习、适应和融入社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行政性社区架构中,社区居民更多地被疏离于社区系统之外,社区承担了较多的行政功能,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功能却被弱化了,这将成为我国开展社区公益教育的首要瓶颈问题。
在我国,社区公益教育还是一个新鲜而又模糊的概念,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其内涵的讨论和探索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人们对于它的理解参差不齐。许多社区工作者对于社区公益教育的理解也比较暧昧,他们都或多或少听说过社区公益教育一词,也基本认同社区公益教育倡导的“慈善、互惠、共赢”等理念,但对于公益教育的理解更多地停留在表层的字面意义上,如社区公益教育就是“无偿服务”、“做好事”、“帮助人”、“义务劳动”、“有益他人”等。有些社区工作者还将一些基本的社区服务(如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与社区公益教育混为一谈。此外,许多社区也开展过一些类似于公益教育的活动,如组织小学生维护社区环境等。然而这些活动多数是偶发性的,而且主要是配合国家的政治导向而开展的,并没有形成一个长效机制,专业手法薄弱,其效果也不明显。我们的社区公益教育之所以出现此种状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缺乏专业化。这是制约社区公益教育的第二个瓶颈问题。
社区公益教育的实行必须依赖于家庭、学校和社区三方的联动与协作(如图2)。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社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是比较少的,如图3所示。在促进青少年的成长与社会化过程中,学校与家庭的沟通是较为频繁的,呈现出强关系,而社区与学校、社区与家庭的协作则是相对疏离或断裂的,呈现出弱关系。事实上,无论是强关系还是弱关系,三者之间一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隐性壁垒。传统上,家庭被认为是其成员的私人活动空间和场所,具有隐秘性与排他性,家庭对于子女的人格塑造、品质培育也被认为是家庭的内部事务,很难完全接纳外部力量的干涉和介入;而学校则是知识教育和技术训练的正规机构,具有权威性和崇高性,特别是近年来高考制度的“一考定终身”,导致学校教育的一切都围绕“提高分数”进行,凡是与此无关的教育和活动都被排斥或简化;我国的社区在一定程度上依然蕴含着单位社区的痕迹,实际上还是一个准政府组织,具有浓厚的行政性和官僚色彩。社区除了完成上级交办的行政任务之外,更多地还是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由此可见,这些壁垒的存在导致家庭、学校和社区一般都各自为政,各自承担自身的主要功能,即便有一些互助协作也是表层的,缺乏真正意义的协作。此外,近年来,国家、社会和家长对于青少年安全的过度强调和重视也影响了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合作,社区与学校都不愿意承担因公益活动而可能带来的安全责任。这些壁垒因素的存在导致了社区公益教育的单维化和形式化。这成了影响社区公益教育的第三个瓶颈问题。
资金是开展各项社区工作的前提和物质保障,而其来源都是较为有限的,这就需要社区对有限的资金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首先,社区大都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到社区的公共场地和设施等实物的投资和建设上;其次,社区还要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和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最后,社区才考虑到社区社会服务资金,而且这种服务是广义上的,包括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多个方面。由此可见,按照当前社区建设的内容,资源短缺最突出的方面当数社区服务,尤其是公益性的社区服务。而社区公益教育作为一种社区服务,不仅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而且在短期内难以看到明显成效,这就导致许多社区很少或基本没有专门的经费来支持社区公益教育。许多社区领导还没有认识到社区公益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投资,也不倾向于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技术学习、志愿者的培训、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慈善意识的培养上。此外,家长与学校也都不太愿意对公益教育这种投资大、见效慢的教育进行实质性的投入,单靠社区的资金力量难免会势单力薄。因此,经费问题是制约社区开展公益教育的第四个因素。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公益教育遭遇的一些瓶颈问题,我们尝试提出一些具体的应对策略,以期找到可能的出路。
当前,我国的社区之所以难以发挥对于青少年的社会化与再社会化功能,究其原因,除了社区强势的行政功能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社区中缺乏公益机构和组织,由此导致开展社区公益教育举步维艰。韦斯布罗德曾提出著名的政府失灵理论,他认为,非赢利组织是在政府和市场都不能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据此理论来反观我国的现实情形,一方面,政府更多承担一种补缺型福利的角色,侧重于关注社区成员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社区作为一个准政府组织承担了过多行政职能,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其功能也不健全,还不可能满足社区居民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欲开展社区公益教育,满足青少年社会化与再社会化需求,必须建立专业的社区公益机构和组织,使社区的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功能从其全能的行政功能中剥离出来。一方面,社区公益组织和机构可以通过其公益价值观渗透社区青少年,使其潜移默化地受到公益理念的熏陶和影响,更好地实现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另一方面,这些公益类机构和组织也为青少年开展公益教育提供了场域和平台。综上,建立社区公益机构和组织很大程度上可以调节和转变社区的功能,更好地推动社区公益教育的展开。
要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社区公益教育体系不仅需要家长、教师和社区工作者的经验总结,更需要专业人士的理论牵引和实践开拓。而这里的专业人士主要指社会工作者,特别是青少年社会工作者,他们拥有专业的助人理念、知识和技巧。众所周知,当前我们正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些专业人才将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公共卫生、学校教育、慈善事业、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就业服务、司法矫正、家庭服务、权益维护等22个领域[1]。其中,与社区公益教育相关的领域主要包括社区建设、学校教育、家庭服务和慈善事业等,据此可知,社区公益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工作的具体服务领域。因此,我们要以国家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契机,着力培养专业社会工作者,推进社区公益教育进程。在此必须明确三点,首先,在社区建立公益教育机构或组织,并设立专门的专业技术岗位,招募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从事社区公益教育服务;其次,社区公益教育不同于传统的随意性和松散性教育活动,它必须走专精化道路,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化的方法、技术整合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才能实现社区公益教育的最终目的;最后,对于在岗的社区教育工作者、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其公益意识,增强其开展社区公益教育的价值理念和技巧。
前文已经提及,社区、学校和家庭之间关系的疏离是阻碍社区公益教育开展的瓶颈问题之一。它们三者之所以呈现出弱关系,究其缘由主要是缺乏强有力的社区中介组织。对此,我们尝试在社区建立公益教育机构和组织来维系社区、学校和家庭的互动,进而形成一种社会区域网络来协调和整合各种资源,更好地为青少年提供公益教育。如图4所示,社区公益教育组织是维系社区居民、社区NGO、学校和家庭的桥梁与纽带,它在社区公益教育中充当中介者、联结者、教育者、资源整合者的角色。从社区居民层面看,社区居民参与和社区居民在场是衡量社区服务的两项重要指标,作为一项社区服务的公益教育当然离不开社区居民的主体参与。公益教育组织中的社工和志愿者可通过社区教育和社区发展工作模式使社区居民认识到公益教育对于青少年成长的积极意义,进而参与到公益教育的行动中来,通过行动培育社区居民领袖,组建公益教育家长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教育活动。从学校层面看,社会工作者应加强与学校德育教育老师的沟通与交流,将德育教育和公益教育相融合,一方面,社工和志愿者可以到学校为学生开展公益活动和心理辅导,另一方面,社区公益组织也可以吸纳学生来社区参与公益活动和充当志愿者。从非盈利组织看,联系社会各界服务行业推动社区服务一体化,最大限度地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已被证明是至关重要的途径。社区公益教育组织可以通过协调各种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组织资源为青少年开展公益教育拓展空间。从家庭层面看,青少年“如果仅仅在家庭有限的范围内度过自己的一生,那就等于被剥夺了某种具有本质性的东西”,因此,社会工作者应引导家长之间、家长与老师、家长与青少年、家长与社区、NGO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协同各种力量推进公益教育的开展。由此可见,社区公益组织可以强化社区中各个系统的联动和互动,形成一种公益教育的长效机制。
传统上,人们倾向于把公益教育视为一种社会消耗和社会支出,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个侧面。实质上,公益教育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投资,青少年是未来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主体,通过日常公益教育的无形力量塑造其健全的人格,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协作精神,培育其公民意识和道德情怀,对于构建一个和谐、进步的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公益教育有其持久的社会效益。鉴于目前开展公益教育的资金短缺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和渠道来解决:首先,社区公益教育是一项针对青少年的社会福利服务,其责任主体是政府,理应由政府买单,各级政府最好能设立专项的社区公益教育基金,保证公益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其次,积极倡导福利筹资主体多元模式,除了依靠国家(政府)固定的资金支持之外,还要依靠社区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集体经济、三资企业以及个人的募捐,积极倡导社会福利服务自我积累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等;最后,努力探索“资源为本”的社区公益教育模式,以资源代替资金,通过动员、整合和创造各种社区资源(包括正式和非正式资源),使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公益教育的行动中来,为青少年提供全面服务。
[1]何增科:《中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路线图》,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3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