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艳品
近日,洛阳市委、市政府下发决定,给予市国土资源局记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三等功1次。
近年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双保”为己任,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重点,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保证了重点项目用地。一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2011年,省下达全市用地计划1.27万亩,实际批回建设用地指标5.28万亩,居全省第一。二是简化手续,加快供地。对市、县以上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坚持“手续能简则简、时间能短则短、速度能快则快、收费能免则免”的原则,实行领导包干,专人负责,限时办结。2011年,全市所有市以上重点项目、县(市)级重点项目没有一个因土地问题而搁浅。三是坚持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全年两次召开用地需求座谈会,对全市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产业集聚区用地,坚持早计划、早安排、早报批。扎实开展“环境创优年”、“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月”等活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用地环境,《洛阳日报》对此作了典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