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亚儿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构建探索
潘亚儿
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未统一、认证体系不健全,导致高职院校师资在职标准与实际要求存在差距。通过对“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内涵分析,并进一步剖析,建立量化指标,提出按不同类别和级别构建“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的思路和基本范式,实现“双师型”教师培养标准与入职标准相衔接。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
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研究制订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1]在教育部的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了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任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高职存在的问题”也指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和评聘制度尚未建立”。[2]一方面国家暂时没有制定正式、统一高职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另一方面,国家又从各个层面和角度对高职教师的双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构建统一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承担起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是目前高职教育中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
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关于“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各高职院校和专家学者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认识不一致,因此对其资格的认证标准也各有主张。
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作了定义,其内容为:[3]“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己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双师素质”的界定丰富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反映了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标准的理解。从这个定义来看,现行标准存在着以下五点缺陷:(1)量化指标界定不清晰,可操作性较差;(2)缺乏专业类别与鉴定等级的区别;(3)认定标准过于简单,缺乏教师教学活动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有机融合;(4)缺乏建立目标激励机制,一旦认定,无需再努力;(5)缺乏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
“双师型”教师作为承担高职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其内涵应具有明显的高职教育教师的角色特征,从高职教师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等要求来看,应包含如下内容。
“双师型”教师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1)“双师型”教师应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能了解的学生知识结构和心理特征;掌握高职教育理念,熟悉高职教育改革的新方向、新动态;(2)“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知识;(3)“双师型”教师应掌握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核心知识,了解专业前沿知识,能紧密关注并熟悉专业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双师型”教师的能力结构主要包括:(1)“双师型”教师应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课堂驾驭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能力;(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职业能力。包括能胜任专业教学任务的可迁移能力、职业课程开发能力、教学改革的创新能力;(3)“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实践教学能力。包括自身具备应用高技术、高技能的丰富实践经验,以及解决生产技术等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指导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以及融理论与实践教学为一体的项目引领课程教学能力;能通过现场指导和培训使学生获得一定的专业技能,如能指导学生进行学科技能竞赛,能胜任培训教学任务,使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能有效地指导和引导学生认识专业、选择职业、形成技能和学会生存;(4)“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包括能在高职新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能承担某些项目设计、产品研发、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科技开发等科学研究能力;能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社会服务能力。
“双师型”教师的素质结构主要包括:(1)“双师型”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具有较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热爱高职教育,为人师表,爱岗敬业;(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模范的职业修养。包括能通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塑造完备的人格,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通过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的分析,结合教师教学活动规律,“双师型”教师所从事的教学活动可按知识、能力、素质等三方面内容做进一步的剖析和量化。根据高职专业特点,可以按技术应用类、管理服务类、艺术设计类等分别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具有如下特点:(1)认证标准按不同类别和级别进行构建,初、中、高三个等级与现行职称评定体系相对应,能实现目标激励;(2)所有指标均已量化,认证标准内容较细,涵盖面较广,可操作性强;(3)淡化学历和高校职称的要求,未达到中、高级高校职称的,在其它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双师型”中级、高级;(4)注重教学经历,但门槛不高,突出专业技术、技能与实践工作经历,与“双师型”教师首先是专业课教师身份相符;(5)注重专业技术知识要应用到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6)注重一定的教科研能力,突出技术应用和社会服务;(7)注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科技能竞赛等实践技能的运用能力;(8)将教师的职业素质及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的任务列入了认证标准,实现对人的知识、能力、素质较为完备的评价。
应由政府出面组建专门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认证标准中的初级可视为准入标准,严把师资入门关,对不符合标准的教师要求进行有针对性地再培训或延期认证。
除量化评价指标外,对职教师资的认定还应通过相应的考试关,“双师型”专任教师注重实践技能和执教能力的考核。因此,要建立一支公正的考评员队伍,按专业类别建立若干套理论和实践操作试题库,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测试和认证。
政府应建立配套的培训机构,按专业、分模块建立培训包,对于未达到相应等级认证标准要求的专任教师开展培训,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内容可以灵活多样,如网络培训、现场教学培训、观摩培训、技能指导培训、进企业顶岗培训等,满足多专业、多层次人员的要求,真正实现培养方式与入职标准相接轨。
实施“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应出台相应的师资管理配套政策,实现资格认证与高职职称评审相衔接,与岗位聘任及考核相衔接,与省级以上教学评奖相衔接,与示范性高职院校评定及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真正对接,建立有效统一的运行机制,为高职院校输送有质量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 es/moe/moe_2761/201001/xxgk_79649.html,2006-11-16/ 2011-09-22.
[2]教育部.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EB/OL].http://cjxy.xzcat.edu.cn/s/70/t/221/2f/58/info12120. htm,2010-10-09/2011-09-22.
[3]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EB/OL].http://www.sddfvc.cn/showzzatc.asp?ItemNO= 520&AtcNO=2706,2008-3-17/2011-09-22.
[责任编辑 秦涛]
潘亚儿,女,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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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7747(2012)20-00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