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的建议

2012-01-24 23:55熊家亮黄春林陈昌蓉湖北省荆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国畜牧业 2012年18期
关键词:市场准入畜产品兽药

文│熊家亮 黄春林 陈昌蓉(湖北省荆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熊军陵(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

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和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制度,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目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而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是确保其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09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把关键环节作为市场准入的切入点,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前伸后移,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

1.抓基础,提高畜牧投入品安全合格水平。

畜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条件。严把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和加强其质量监管是关键,为此,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资格审查,把好准入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把关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对审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对无证生产经营和无证从业的依法打击。对已办理准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建档建卡,纳入档案管理。

二是建立购销台账。对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实行了《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购货记录》《兽药(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管理办法,对饲料生产企业实行了《原料购进记录》管理办法。

三是坚持开展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全面开展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样送检工作,饲料兽药质量得到了保障。

四是以“抓备案管理,建诚信档案”为抓手,与管理相对人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并将投入品生产经营状态和产品质量记录信息作为动态评价守法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的依据,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和自由处罚裁量幅度。利用行政许可,建立退出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抓源头,保证高品质畜产品市场供给。安全的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近年来,我们狠抓源头治理。

一是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按照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和生态环保的生产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力推广实行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养殖标准化为养殖业注入了生机,有力提升了生态环境和畜产品的品质,为畜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提供了安全保障。

二是狠抓畜禽规模场(户、小区)的监管。坚持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为先导,以检疫把关为手段,采取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健全包场责任制和实行签约式检疫监管模式,从建场办证、引种报批、免疫消毒、饲料兽药使用等方面实行全程监督,严格畜禽准出制度。制定了《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监管实施办法》,对所有的规模养殖场实行了一对一的包场责任制监管,由包场责任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内容和结论实行日志记载和告知制度。为确保入市畜禽质量安全,与管理相对人实行签约式检疫申报监管制,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养殖档案记录、疫病监测及质量安全检测测记录作为动物检疫申报的前置条件,防止染疫动物出场出户进入流通环节和食物消费链,把好畜禽准出关。

3.抓检疫,确保入市畜产品安全。一是突出抓好产地检疫。市及各县市区根据地方特点,均制定了当地的《产地检疫实施方案》。严格实行申报检疫和到场检疫制度。由包场(片)责任人具体实施。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和坐堂开证行为,切实防止染疫动物及产品出场出户进入流通环节,确保动物源性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强化屠宰检疫监督。坚持把好宰前检疫关,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严格实行验证查标,对无证、无标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场,对疑似病猪一律不准屠宰。生猪屠宰做到了同步程序化检疫,屠宰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对检出的病害猪及其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把好市场监督关。严格执行凭证(检疫合格证明)上市准入的规定,在每个集贸市场派驻了检疫员,负责对当天上市肉品的验证查物;设立活畜禽交易批发市场检疫申报点,对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准予上市销售。在冷库、超市设立动物产品进销登记台账并附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在超市加挂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示牌。

4.抓监测,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年来,畜牧兽医部门职能不断丰富,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狠抓检疫检测技术培训,加大检测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和兽药残留等监督抽检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自行检测工作,促进动物检疫检测工作向纵深开展。

5.抓执法,维护畜产品市场准入秩序。严格监督执法是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畜产品市场准入秩序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顺应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开展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突出抓好专项整治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6.抓宣传,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大型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现场答疑解惑。公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二是编印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在大型农贸市场、兽药市场拉宣传横幅。三是利用电视栏目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增强了经营者的守法自觉性和市民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维护合法畜产品市场准入经营秩序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环境。

二、建议

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是一种政府行为和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制度。尽管我们在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诸多问题。为此,我们建议: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管理要理清思路,总结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在畜产品准入工作的探索做法和成功经验,重点围绕主体准入、质量监督监测、准入标志管理三大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梳理准入事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养殖、屠宰加工储藏、经营等环节分类实施准入标准管理。

2.严格准入条件。提高主体准入门槛、强化主体准入资质管理,对场地、环境、设施、人员、制度建设要严格要求,细化准入条件。

3.加强准入监管。借鉴国际惯例,根据国内实际,建立健全一系列准入管理制度。产地: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格实行休药期制度、出场(厂)检疫检测制度、无公害产品认证制度。经营环节:建立准入标志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定期巡查制度、质量责任制度、信用评级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和可追溯制度等。

4.落实经费保障。要大力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经费保障,将行使政府职能,具体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安全监管重要职责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纳入参公管理,从根本上化解该机构经费保障不足却又承担着繁重监督职责的矛盾,确保职责落实到位,为准入制度顺利实施提供支撑和坚实的保障。

5.继续深入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实践证明,标准化养殖已成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要继续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转变生产方式,大力推广畜禽标准化养殖生产模式,实现从源头上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畜产品供给安全保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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