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插图应主题明确,具有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文字的功能。有时插图可以把用文字难以表达清楚或较复杂的情况描绘得一目了然。有的插图,如照片图,有提供实证的作用。一般不同时用表格和插图来反映某一事物,可适当取舍,通常如果强调的是事物的形貌或是参量变动的总体趋势,以使用统计图为宜;如果讨论的重点是对此事项的隶属关系或对比量的准确程度,则以使用统计表为宜。
2.插图应具有自明性,图的内容不应与正文文字及表格内容重复。
3.曲线图大小、比例应适中,高度与宽度之比一般以5∶7左右为宜,线条均匀,主辅线分明。纵、横标目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置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一般可居中排列。横坐标标目的著录自左至右;纵坐标标目的著录自下而上、顶左底右。右侧纵坐标标目的著录方式与左侧相同。
4.图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必须与正文中所写一致。
5. 每幅插图均应有序号和简短确切的图题,图例一般标注在图形内的空白处,图内注字若太多、太挤,可予编号或加角标符号,在图形与图题之间以简练文字注释。图题中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对图中使用的缩略语应予注释。本刊图题、图例及图内其他文字说明只使用中文即可。
6.照片图要求主要显示的部分轮廓清晰,层次分明,反差适中,没有杂乱的背景。人体照片只需显示必要部位,但应能看出是身体的哪一部分。颜面或全身照片,如不需显示眼部和阴部,应加遮盖。病理显微照片应标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例如:HE×200)。实物照片涉及尺寸者应附有表示目的物尺寸大小的标度。为便于读者理解,特别需标注的部分,可用箭头指示。显微照片中使用的符号、箭头或字母等应该与背景有很好的对比度。
7.插图一般随文排,即先见文字后见图,每幅图都应在正文中标明引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