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模式”的推广复制前景探讨

2012-01-17 08:04张洪博杨洁
银行家 2012年2期
关键词:濮阳分社村镇

张洪博 杨洁

本文以当前农村金融的发展为背景,分类剖析了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瓶颈,并以此为切入点介绍了“濮阳模式”的发展现状。然后就其监管成本、内部管理成本、多层互助基金、信贷成本四个方面对“濮阳模式”的整体推广复制成本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清丰县分社的实际案例展望了“濮阳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的前景。

三类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之弊

资金互助社——监管成本过高使其难以获得金融牌照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杜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改进和加强了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等方面。然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发展中也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准入标准过高、经营成本压力大、融资难、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

种种迹象显示,资金互助社一路发展疲软。从2007年银监会发布《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其合法地位算起,资金互助社已走过5个年头。然而,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7月,全国获批资金互助社一共43家,平均每年仅10家。不仅如此,根据已披露信息,43家之后监管部门或将暂缓资金互助社的审批。

监管成本较高是制约资金互助社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大多资金互助社较偏远、位置分散,上门实地核查很困难。若真正在全国放开设立数量,监管部门现有人手难以匹配。以村落为据点的资金互助社各自为战、缺乏相互的信息沟通和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很难形成规模,很难抵御风险,很难保证机构的可持续性。

让资金互助社这种微型金融组织更自主地发展,而不纳入银监部门常规监管系统,这是农村金融探索者的政策期望。但是,这种大胆的构想不符合中国金融监管当局“谨慎”的监管思路,上世纪末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兴起、没落的历史说明,一旦完全放开,只要出现一次风险,负面效应足以超过此前所有正面效益,由此造成的社会风险是不可估量的。

村镇银行——外生性特征使其难以融入农村社区

按照国家政策设计的初衷,村镇银行的设立目的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更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从而促进良性竞争,让农民、涉农企业方便获得贷款,缓解农村信贷资金紧张。《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从现在运行的结果来看,村镇银行一开始就“厌农”、“弃农”。这一结果与其与生俱来的“外生性”是分不开的。

与农民资金互助社等内生于农村经济、由农民自发形成的组织相比,村镇银行具有明显的外生性。从一开始,村镇银行就是一种“政策主导”的结果,它决定了村镇银行的出身就是一种外部的“强制性嵌入”,它没有一个内部孕育的过程,因此很难融入农村社区。

村镇银行设立初期,公信力、影响力、规模化尚未形成,农户对其还很陌生,再加上20世纪90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给农民群众造成的负面影响使得农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由于缺乏社区民众的基本信任,在组织资金方面,村镇银行完全没有优势;在硬件和服务水平方面,村镇银行更难和大型商业化银行媲美;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村镇银行由于缺少公众的心理认同和参与,这些因素增加了信贷业务在风险管理上的难度。

有种观点认为,由于仅仅实行不到两年,目前不宜过早评价村镇银行的效果。但以目前出现的一些倾向看,有些不是时间所能解决的。四川省是最早实行村镇银行试点的省,而目前在四川省已经开业的15家村镇银行中,只有两家实现了盈利,其他13家目前均亏损。

小额贷款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使其丧失了社会可持续性

截止2011年11月底全国共有30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其灵活、便捷的贷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空白,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改善农村社区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逐步壮大,其发展前景和发展路径也日益引起关注。然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非常突出:一是融资能力差,后续资金短缺,制约扩大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即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获得融资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资本金小,融资规模难以扩大,限制了信贷放大效应。二是优惠政策环境欠佳,影响持续发展。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享受国家给予金融行业的支农、税收优惠政策等,均未有明确的规定,造成银行、税務等部门在对其放贷、征税过程中无法可依、无据可查,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贷款利息收入是小额贷款公司唯一盈利来源。很多小贷公司为了片面的追求利润最大化,通过各种形式的“费用”变相抬高利率,增加客户的交易成本。2010年下半年以来,银行逐步收紧信贷,银行贷款利率的上浮以及放款进度的缓慢,给民间借贷市场提供了发展空间,各种小额贷款公司趁机扩张。但由于后续资金的匮乏,作为很多企业和个人在银根紧缩时最后期盼的小额贷款公司也陷入“缺钱”困境。资金紧张致使部分小贷公司的贷款月息高达4%,甚至更高,跻身“高利贷”行列。

濮阳模式的发展现状

“濮阳模式”是指许文盛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设计,并依托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进行试验,在河南濮阳创建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模式。主要表现在自下而上的三级组织结构和贷款风险防控体系以及四大平台助农增收机制。其中,三级组织结构是指基于村落(社区)成立的互助中心,也就是用资金互助的方式组织社员按村落(社区)建立自己的银行(也叫做村银行)、基于乡镇或县城成立的分社、在濮阳市城区的总社;四大平台助农增收是通过引资助农、团购团销、生产互助、科技文化合作来实现的。

目前,助贷社的业务区域覆盖了濮阳县、清丰县和华龙区、高新区,波及到南乐县、范县的部分区域,孵化组建了595个村银行(社区型互助中心),参与资金互助的社员达到12000余户,互助基金和贷款规模双双突破亿元大关。建成6个分社直接为“村银行”提供服务,职业团队达73人。

濮阳模式的推广复制成本分析

监管成本很低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

助贷社的组织结构比较严密,社员大会是助贷社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了理事会、监事会、督察部的人员任命;理事会聘任社长、副社长代表社员大会管理各个分社;各个分社依托“流动银行”持续性的在各自管辖的地域孵化村级互助中心,并为之服务;互助中心社员通过社员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不仅构建了“总社+分社+互助中心”多层治理的合作社模式,也形成了贷款互助社完备的内部监管体系。

不同于传统资金互助社各自为政、散乱分布的特点,贷款互助社通过分社的流动银行联结各村互助中心统一协调运行并呈网状发展,同时依靠分社的行政力量对辖区各村互助中心的财务运转、社员数量、股金规模等业务数据进行统一的监管,最后发挥分社的信息优势,对所辖各村互助中心进行充分的资源整合。这样就确保了各村互助中心能够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相互协调、稳健发展。比如启动一年有余的清丰县分社,管理了近200个村级互助中心,每个中心都有两本业务监测台账,分社一本、中心社长一本,两本账同时记录,定期核对,使双方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信息透明。同时,清丰分社对这近200个互助中心建立了一个总账、建立了完备的社区档案、建立了完备的贷后社会绩效评价档案、建立了完备的贷后客户信用记录档案。

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分社承担了对所辖各个互助中心的监管、调配职责,这无疑降低了外部的监管成本。同时单个村银行分散封闭控险,双向调动社员和经理人积极性,推动助贷社网络不断壮大。

双重治理模式降低了机构的管理成本

图1为贷款互助社的双重治理模式图。公司化管理与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最大限度降低了助贷社的管理成本。

在总社与分社两级机构内部,实行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模式:总社社长、副社长由理事会聘任作为职业经理人管理各个分社的日常事务,对整个助贷社的业务运营负总责,接受监事会的不定期监管和理事会的定期考评。总社社长报理事会批准后,依据业绩和管理能力择优选拔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分社长,实行优胜劣汰制。各个分社按照地域情况,为客户经理划分好责任区域,实行包片管理。客户经理为互助中心服务,流动办公。这种治理模式使广大员工都分工明确、各司其职。2011年年初,贷款互助社就对各个部门、岗位都进行了量化考核,将各项目标任务逐层分解到每一位员工身上。在绩效上实行“计件工资”机制,多劳多得、靠业绩说话。这种治理模式完全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员工“坐、等、靠、要”的思想形态,将干部员工全部推向市场,极大的调动了员工参与小额信贷事业的积极性,也就降低了助贷社的管理成本。

在互助中心内部实行乡村自治的治理模式。每笔贷款的发放,必须经过中心会议的讨论与评价,村民能否入社也要经过其他社员的表决同意。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增加了穷人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机会,体现了乡土社会中农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权利,也就能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让农民管农民自己的事情”,应该是最受农民欢迎的一种管理方法。过多的外部干涉,反而增加了农村社会管理的成本。

多层基金互助保证了机构的可持续

不同于国内其他只办理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小额信贷组织,助贷社尊重社员的实际需求,依托不同层次的互助基金提供灵活的贷款服务。

围绕多层次互助基金与大、中、小额贷款问题,助贷社管理层曾经进行过激烈的思想博弈。主流小额信贷业者一般认为1万以下才是小额贷款,1万元以上的贷款应该交给银行办理。然而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几个矛盾:一是助贷社培养的老客户,随着自身经营项目的持续扩大,已不满足1万以下的借款额度,向银行寻求贷款四处碰壁后,要求放大贷款额度。二是因贷款额过小与受益人群太窄的影响,助贷社动员群众艰难,经营在2006~2007年持续亏损。三是社区内优质客户,同时是社区精英,要求助贷社针对社区内群众需求的多样性,制订差异性信贷产品,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群众入社。

根据“二八法则”,企业领导人要对工作认真分类分析,要把主要精力花在解决主要问题、抓主要项目上。一方面,助贷社以小额信贷扶贫助农为基础,持续拓展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又要靠大额贷款运营,稳定优质客户,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事实证明,助贷社探索出的“小额与大额相融共生”的理念更加符合小额贷款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以“小额信贷”撬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大市场的同时,也要以“大额贷款”保证组织机构的可持续。双管齐下,相融共生,为机构发展壮大注入了持久的动力。

内生性降低了信贷成本

在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传统银行(包括村镇银行),在操作贷款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常常要付出巨大的信贷成本。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对于农村社区来讲,外生性很强,获取真实信息的渠道不够顺畅,也没有人愿意为传统银行的盈亏忧愁担心,因为普通农村社区居民和传统银行并不是利益相关方。

贷款互助社的互助中心激发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所以就很好的降低了信贷成本。目前农村金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老百姓难贷款,另一方面是银行的收款难,这是农村金融中的“金融排斥”和“金融社区排异”问题。前者指金融机构排斥农民,后者指外生的金融机构无法融入农村社区,农民感觉与银行不是一家人,没有必要關注他们的发展。由此看来,没有农民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没有金融机构和农民积极性的双向调动,农村金融问题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基于这种情况,濮阳贷款互助社提出了“互助金融”的概念,其核心思想是立足于社区,重新组织群众,以此为基础,逐步恢复社区秩序,用小额信贷帮助穷人的理念,和中华民族互相帮助的民族美德融合起来,动员组织农民办自己的社区银行。

濮阳互助社通过资格股金,就很好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一方面,以资格股确立了贷款权,另一方面激发了社员参与互助中心经营的动力。最重要的是,这种模式降低了信贷成本,使借款人意识到了违约所要承担的不仅有经济风险还有道德风险,从而降低了违约率,保证了互助中心的财务可持续。

案例分析:以清丰县分社为例分析濮阳模式的推广前景

2010年8月18日,清丰分社开业,截至2011年11月底,清丰分社现有员工13人累计发放贷款2300万元,贷款余额980万元,股金余额570万元,组建了近200个互助中心。在清丰县分社启动之前,贷款互助社派出了多位具有“三农”社团背景的大学生对清丰县的金融服务情况、社会信用意识、行政规划、产业结构、微型企业金融需求等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同时理事长、社长等高层领导与清丰县人行、银监、政府、工会等部门进行接触,争取政策环境的支持;最后从市社、濮阳县分社等其他成型的分社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清丰分社管理团队、并调配出500万作为清丰分社启动的孵化资金。

以该分社辖区的大屯乡夏固村为例。该村位于清丰县大屯乡,距离分社五六公里,村内现有487户,共2149人,耕地面积2058亩。其中大型养殖业4户,种植业1户,小型企业加工厂3户,超市2户。2010年12月中旬清丰分社的信贷、拓展人员开始进入该村进行互助中心建设。首先拓展人员联系到了村干部谋求支持,在村长的引荐下,工作人员找到了从农行退休的任勇。任勇现年54岁,之前在农行做过会计、信贷员等工作,退休之后为了方便本村百姓,他开了一家手机充值门市,后来又扩大成了一个集农资经营、话费充值、棋牌室等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经过几次接触,很快任勇就接受助贷社的基本理念和思想,率先报名参加。早期的发起社员有9人,后来随着工作人员的持续发动以及信贷、股金业务的发展,现在社员人数增加到了48人,投资股金达到了10.53万元,资格股余额达到了8.12万元,贷款余额达到了18.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49万元,组织了两期化肥团购团销活动,社员直接受益6万元,基本实现了村中心内部的财务可持续。

从组建成本看,完成一个中心的组建验收,客户经理和验收组最少需要一月的时间消耗,分社1130元左右的物资消耗,总社4110元的资金消耗。

对于客户经理小组而言,完成该中心的组建,总社一次奖励400元,同时对每人每天支付50元的基本劳动报酬,并且该中心以后发生的所有贷款绩效都按一定比例分发给客户经理,这样就保证了客户经理的积极性。

清丰分社互助中心奖励分配方案包括:一是参考工作日志和信贷部长进村备案表,统计各人进村访谈表张数。二是依据劳动量,考虑互助中心最初发起人的选择过程,一次奖励50元(换算时剔除)。三是统计各人在互助中心的访谈表数量(每五张访谈表等同于进村一次,四舍五入)。四是考虑中心内部贷款、投资效益最终由信贷人员获取,分配时适当减少。五是每次进村后,当天下午小组人员向信贷部长汇报进村业绩,信贷部长备案待查。六是每次进村必须有至少5份访谈表,否则视同没有进村。七是总钱数/总次数=每次进村的钱数;每次进村的钱数×个人进村次数=个人所得钱数。

对于分社而言,中心建成之后就组建了稳定的信贷客户源和资金源。总社主动发挥资金优势,承担了互助中心建设过程中群众发动、组织的主要成本。而中心的信贷利息受益完全可以承担分社的运营成本,也就保证了互助中心与分社的机构可持续性。

濮阳模式易于复制

濮阳互助社模式,类似于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合作社和综合农协。兼顾金融、购销、生产、文化科技等综合发展,具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合作社和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的特点。濮阳互助金融,摆脱了“就农说农、就金融说金融”的怪圈。它以社区重新组织为探索基点,置小额信贷于农村金融,置农村金融于社会大环境,并融入中华文化,把小额信贷助穷信念和民族互助美德、金融合作社结合一体,追求城乡协调、和谐共富,是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性社会学研究和实践。

通过本文的分析发现,目前的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复杂的农村金融环境。而濮阳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用多年实践,证明了濮阳模式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它依靠丰富的理论基础,不断创新的工作方法,扎根基层的一线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农村金融的曙光即将到来,互助金融必将燎原。

(作者单位: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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